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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巡抚陈宏谋严禁各口需索米船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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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各口需索米船檄
大清福建巡抚陈宏谋
乾隆十九年闰四月
1754年
发布于培远堂偶存稿

  海船带米入口,守口官役不得藉槃查名色,留难停泊,守候苛索;督部堂先已会檄饬行,继又通行出示晓谕。连月以来,台、厦两口弊索稍轻;台米源源而至,已资接济。今已入夏,南风盛发,正外洋商船连帆入口之时,又值内地需米接济之会。闻得守口员役向来遇海船入口,视为常例陋规;海船带米获利,更可恣意刁难。虽已出示严禁,恐仍阳奉阴违。合再谆谕;谕到该同知严谕守口书役及澳保人等:凡有外洋商船入口,照例查验;如果人照相符、又有行户保认,立即放行。不拘米榖多少,听其随处运粜。其近洋船只如往把箭、柬埔塞港口等处入口者,原无别货;多载米榖,更宜随验随即放行,不得借故刁难需索。此等洋船入口,远近盼望接济;有无刁难需索,道路有口,难瞒耳目。并转谕守口巡检员役,一体遵照。前已出示通谕,因事关民食吃紧,正在此时;放再为谆谕。如有玩违,大干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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