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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僧道掩匿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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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僧道掩匿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8

释道二门,施其戒律,缁黄法服,众亦崇尚,苟有逾滥,是无宪章。如闻道士僧尼,多有虚挂名籍,或权隶他寺,或侍养私门,讬以为词,避其所管,互相掩匿,共成奸诈,甚非清净之意也。自今已后,更不得于州县权隶,侍养师主父母。此色者并宜括还本寺观。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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