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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我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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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我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建交
《人民日报》社论
1971年8月7日
本作品收录于《人民日报

我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经过友好谈判,根据尊重独立、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权利平等和互利的原则,于八月五日宣布建立两国大使级的外交关系。我们对此表示热烈祝贺。

中国人民和土耳其人民有着悠久的传统友谊。我们两国人民远在古老的年代就开始了友好往来。历史上有名的“丝绸之路”,就是从我国甘肃、新疆,经过阿富汗、伊朗和中亚细亚而到达土耳其的。中土两国之间的友好交往,只是由于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阻挠才陷于中断。现在,中土两国宣布建交,是完全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我们双方之间的共同利益的。

土耳其人民有着光荣的革命斗争传统。中土两国人民都曾经遭受过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在共同的反帝斗争中,一向互相同情,互相支持。我们坚决支持土耳其人民维护民族独立,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体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省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割裂出去的阴谋,不管是“两个中国”,还是“一中一台”,还是“台湾独立”,还是“台湾地位未定”,都是绝对不能得逞的。

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指出:“我们必须争取同一切愿意和我们和平相处的国家,在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

中国政府坚决主张国家不论大小,不论社会制度的异同,应该一律平等,和平相处。我们一贯寻求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同一切国家的友好关系。这次中土两国政府达成建立外交关系的协议,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中土两国建交,为两国的友好合作开辟了广阔的途径。我们深信,中土两国人民的友谊今后必将日益获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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