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斋全书/卷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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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八 弘斋全书
卷七十九
作者:李算
卷八十

经史讲义十六○孟子四○甲辰选。李书九,韩商新。丙午选。郑晩锡,金祖淳。丁未选。尹永僖,尹光颜,李羲观等对。[编辑]

孟子之书。是孟子所著耶。抑门人所记耶。司马迁,赵岐以为孟子所著。林思慎,韩愈以为万章公孙丑之徒所录。而朱子于序说则以史记为是。于滕文公篇首章集注则复谓门人不能尽记其辞。二说不同。故后之论者。或主前说或主后说。今考此书。每章以孟子曰冠之。而当时所见之诸侯如齐宣,梁惠,梁襄,滕定,滕文,鲁平之类。皆直书其谥。是列国诸侯之谥。未必皆孟子之所及见。据此则其为门人所录。果无疑耶。大抵此书两汉以前。不甚尊显。视以诸子。不待壁中之藏。独免秦炬之焰。故赵岐以为孟子篇籍得不泯绝。然今以杂见于传纪者考之。扬子法言引孟子曰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无意而至者也。桓宽盐铁论引孟子曰吾于河广。知德之至也。周礼大行人注引孟子曰诸侯有王。鲍照河清颂引孟子曰千载一圣。犹朝暮也。此皆今书之所不载。则其篇𥳑之散轶明矣。而赵氏乃谓得不泯绝者何也。其存废之沿革。传授之源流。果可得以历陈耶。

晩锡对。此书之为孟子所作为门人所录。即考证家聚讼之一端。而臣则独以其文气笔法而断知其为孟子所著。今观七篇所言。其精粹圆活。首尾贯彻。必是陶铸所成。有非缀缉可就。则其出于一人之手明矣。若夫孟子之称诸侯之谥。则安知非门人追加。如系辞子曰左传赵襄之例也乎。孟子七篇之外。有外篇四卷。至赵岐作注。以为非孟子真本而去之。凡传纪所引孟子之不载于今书者。皆外篇之文也。

子之称。昉于何时。周礼之子男。有位之称也。国风之之子。男子之称也。有德者之称子。果肇于何人耶。公羊传引沈子之言而称之以子沈子。何休注云以子冠氏者。著其为师也。此书之追加孟子曰。苟出于其徒之手。则何不以子孟子称之。而只称孟子耶。

晩锡对。子之称。周礼以前他无可考。而盖古之为此名者。所以命天下之有德。故至于后世。遂为男子之美称。说者谓孔门诸弟以子称其师。而始为有德之称。然当时老子,关尹子之徒。莫不以子称之。则其非始自孔门明矣。论语家语皆出于孔门。而未尝有以子冠氏之例。又何必以公羊之例例是书哉。

朱子之注释四书也。论孟曰集注。庸学曰章句。其或称集注。或称章句之义。可得言欤。说者皆谓论孟则集众说而为注。故曰集注。庸学则不徒为注。又从而分章。故曰章句。然论孟每篇篇名之下。必书章句二字。则论孟未始不分章句也。庸学有程张吕侯之说。则庸学未始不集众说也。义例无异。而命名殊义者何也。

晩锡对。论孟分章。皆因王赵之旧本。至于庸学分章则实是朱子之所刱为。故章句之称。在庸学而不在论孟也。以上总论

开卷第一义。从古著书家之所致慎也。历观经传。莫不以一部宗旨。托始于篇首。易之乾坤。书之二典。诗之二南。论语之学。中庸之性。大学之明德。皆是例也。若就此章之中。求其包括一部之宗旨。则当于何处见得耶。

晩锡对。恐当以仁义二字。为一部宗旨矣。

孟子之至梁。盖因惠王之卑辞厚币。而为答其礼耳。非孟子之自往见也。记其事者。苟欲示孟子之自重。梁王之尊礼。则必当先叙惠王招贤之礼。后言孟子往见之事。而此章乃直称之曰孟子见梁惠王。有若孟子之先往见之者何也。且孟子至梁之岁。人各异说。或谓先游梁继至齐。或谓去齐而至梁。当以何说为是耶。

晩锡对。古文𥳑净。有以一字含数意者。一篇之首。郑重称孟子见梁惠王云尔。则其必有可见之义。读者自可领会矣。竹书纪年。慎靓王二年。魏惠王卒。其后四年。齐人伐燕取之。又二年燕人畔。史记魏惠王三十五年孟子至梁。后二十三年齐人伐燕。而孟子在齐。二书所纪年数。虽有不同。而其先梁后齐则同。恐当以前说为正。

叟之称。见于何书。古之尊敬贤者。必称以夫子。故齐宣之对孟子。亦以夫子称之。而梁惠则乃独称之以叟者何也。

祖淳对。刘煕释名云叟者长老之称。据此则叟之称。未始不为尊敬之辞。而惠王之见孟子。感幸其不远千里而来。故必以叟称之。所以见悯老之意也。

孟子之历聘。始于梁惠。则其至梁之时。必当自邹而往。邹之距大梁。果止于千里耶。且惠王之初见孟子。必先叙平日景仰之诚。荣幸其来之意。而此不槩见者何也。将欲删烦就𥳑。撮其肯綮。故他辞则略之。而特将利吾国之问。揭之篇首耶。抑初无他辞。而直说出利吾国之言耶。

祖淳对。邹梁相距之里数。臣未及详考。而大抵邹与鲁壤地相接。则其去大梁。要当在千里左右。经文所谓千里云者。槩称之辞也。梁王利国之问。发于见贤之初。未免太遽之失。故直以此揭之篇首。而他辞则皆略之。亦可见其微意之所在矣。

圣贤之书。字字有味。无一字无下落。此章亦将有以之亦字。其果脱却不得者耶。若曰不远千里而来。将有以利吾国云尔。则又何不可之有。而必以亦之一字。插之两句之间者。抑别有意义耶。

祖淳对。梁王平日。只欲得功利之徒。以利其国。既见孟子。便认孟子亦如彼功利之徒。而望其利国。故曰亦将有以利吾国也。

非然也。孟子以命世亚圣之才。任道守义。不见诸侯。当时列国之君。得接其颜色者。盖几希矣。今乃千里而来。此固可谓一国之利。而既见之后。又欲闻利国之术。故曰亦将利吾国。如是看则语尤有味矣。

诸讲员皆对。圣教极为浑圆矣。

利有义理之利。有利欲之利。易所谓利物和义之利。利用安身之利。皆以义理言者也。论语所谓放于利之利。小人喩于利之利。皆以利欲言者也。梁王利国之问。安知其全出于利欲。而必如是深斥耶。说者谓梁王之失。全在吾国二字。只求自己一身之利。并抛大夫士庶之利。故下文以大夫之吾家士庶之吾身。对他吾国二字。而言其交征利之失。此说果如何。假使梁王不曰利吾国。而曰利吾民云尔。则孟子将许之耶。

晩锡对。一吾字已形物我之私。而全昧同天下之心。所指甚狭。所欲非公。虽以民字换他国字。而犹不足谓出于义理之正也。

若专以吾字谓有物我之形。而归之利欲之心。则亦有所不可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亲以及疏。近以推远。由吾民而至于邻国之民。由邻国而至于天下之民。则亦何不可之有。且孟子之诲人。必因其势而利导之。如好货好色好乐好勇之对。莫不委曲婉诱。深得纳约自牖之义。而独于梁王之问。必以何必曰利。逆折而严斥之者何也。

晩锡对。齐宣好货色之问。在于论王政之后。故委曲婉诱。毋使自沮。梁惠利吾国之问。在于见贤者之初。故逆折严斥。先格其心。此所以前后所言之不同也。

此云亦有仁义。亦有之亦字。无乃说得太轻耶。夫仁义二字。乃孟子平日自任之宗旨。存天理遏人欲。不外于是。尊王道黜霸术。不外于是。舍此则皆曲径僻路也。将欲说出仁义。宜下断然不可易之辞。而今乃以一亦字轻轻引起。有若仁义之外更有他道者然。律以孟子斩钉截铁之文法。恐不宜如是婉曲。此岂非可疑者耶。

祖淳对。亦有之亦字。是对利字而言者。盖惠王只知有利。不知更有仁义。故曰亦有仁义而已。观于而已二字。则可知仁义之外更无他歧矣。

五常之在人。如五行之水火金木。四德之元亨利贞。阙一不可。则何不并举该论。而只拈出仁义二者耶。解之者曰举仁义则礼智自包于其中。如举阴阳而包五行也。然则礼智之于仁义。必有分属处。将谓礼属仁而智属义耶。抑将谓智属仁而礼属义耶。

晩锡对。朱子云礼者仁之著。智者义之藏。观于此则其所分属可知矣。

义者裁制之心。而书云以礼制心。则礼未始不属于义矣。智者是非之心。而传称唯仁者能好人恶人。则智未始不属于仁矣。朱子所谓仁之著义之藏。只是适然分属者。而其实则本无一定之则。孟子曰智之实知斯二者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观乎此则其不可截然分属。不亦大畅较明耶。

晩锡对。礼智之分属。果不可过为界限也。

五常之仁。偏言则为一事。专言则包四者。未发之前。四德具焉。曰仁义礼智信。而仁无不统。已发之后。四端著焉。曰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而恻隐之心。无所不通。故孔门教人。要不外乎仁之一字。未尝兼举义字。而至于孟子则开口便说仁义。无一不并指而对举者何也。或谓孟子之时。人心渐晦。只说仁字则未易晓得。故必并举仁义。此又有不然者。今以论语考之。凡于诸子问仁。苟其中人以下则必从浅近易晓处告之。而亦未有以义对言者。若以孟子之兼言仁义。为由于世之渐降。人之易晓。则孔子之答中人以下之问。又何不兼言仁义。使之易晓。而终无一言及之耶。

祖淳对。程子尝云仲尼只说一个仁字。孟子开口便说仁义。其功甚多。盖孟子所言性善养气之说。皆前圣所未发。朱子所谓前圣不言而不为少。后圣言之而不为多者。正谓是也。

仁义二者。专言之则仁与义。各具体用而两相对待。朱子所谓仁自有仁之体用。义自有义之体用是也。合言之则仁与义互为体用而交须并贯。朱子所谓仁义对为体用是也。此章所言之仁义。当以对待者看耶。抑当以贯通者看耶。

晩锡对。臣意则恐当以对待者看矣。

集注云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仁则言理。义则言事者何也。夫在天曰理。在人曰性。仁义礼智之性。安往非理之所在。而朱子之以事理分属仁义者。得不几于二之之嫌耶。且朱子以爱训仁。而韩子亦曰博爱之谓仁。朱子以宜训义。而韩子亦曰行而宜之之谓义。均是爱也。均是宜也。而在朱子则瓒享谱承。莫之异辞。在韩子则必群起而訾之者何也。

祖淳对。集注心之德心之制二句。言仁义之体。爱之理事之宜二句。言仁义之用。而若统观仁义则仁为体而义为用。故仁则言理。义则言事。此可见朱子分金秤出之妙矣。至若韩子之言。举用而遗体。舍内而求外。则其称荀扬之语焉不备者。正所以自道也。

苟为后义而先利。此处单言义何也。如欲省文则何不曰后仁。而必曰后义也。仁固包义。义亦包仁耶。人有恒言。必曰义利。不曰仁利。义则可与利对言。仁则不可与利对言耶。朱子尝释仁字曰当理而无私心。私心即利心也。仁是利之反也。仁岂不可与利对言耶。孟子论舜跖之分曰无他。利与善之间也。善与利既可对言。则仁是善之长也。仁岂不可与利对言欤。执此以究。孟子此节之不以仁对利言之何欤。

光颜对。以仁对利。固无不可。然仁是体而义是用。学者所以裁制得失。度量可否者。其用莫切于义。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大学曰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皆以义对利。此章之始则兼言仁义者。该体用之全也。既而单言义者。取功用之切也。非为省文而然也。

后义而先利者。先义而后利之反也。苟其后义先利则臧否纰缪。理欲倒置。固当菑害并至。而若有人焉。先义而后利。则其于先此后彼之际。煞有轻重之分。似得本末之序。若是者。虽使圣人见之。固不必深斥耶。

晩锡对。义利二者。如薰莸冰炭之不相合。无论后义先利。先义后利。一涉于利则便非义理之正也。

此云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亲则言遗。君则言后。亦果有分言之意义耶。且上文云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则此以利对仁义而分言之也。此节集注云仁义未尝不利。则此以仁义合利而贯言之也。注所以释经。而乃如是迳庭何也。

晩锡对。何必曰利之利。即以利为利之利。未尝不利之利。即以义为利之利。然则集注所言。政所以发明经旨。而至于遗后二字。恐当以互文看矣。

尊王黜霸。孟子之道也。继孔圣明春秋。孟子之事也。则梁惠僭王之号。又何遽从而称之耶。或据史记魏世家。襄王元年。与诸侯会徐州相王。追尊父惠王为王之文。以为孟子至梁之时。惠王未及僭号。而此章所称之王。即后人之追加。此又不然。今考史记惠王立三十六年卒而襄王立。立十六年卒而哀王立。竹书纪年。惠王三十六年改元。改元十六年卒。二说不同。故杜预左传集解后序是纪年而不从史记。以为史迁误以改元之年。属之后王。据此则会徐州相王。即惠王之事。而固无待于襄王之追尊也明矣。又岂可谓孟子至梁之时。惠王未及僭号耶。

晩锡对。孟子至梁。在惠王三十五年。而其改元称王乃在三十六年。则此章所称之王。为后人追加也无疑。故史记引此章。皆称君而不称王也。

史记谓惠王三十五年孟子至梁。而后儒多非之者。盖以孟子去梁在襄王初年。溯计惠王三十五年。则前后在梁总为十八年。不应如是之淹留也。且史记魏世家云襄王五年予秦河西之地。七年魏尽入上郡于秦。与此书所谓西丧地于秦七百里者相合。特史记误系之襄王五年。而其实则惠王四十一年也。据此则孟子之见梁王。必在四十一年之后。而其距改元称王。不知其几历年矣。此章所称之王字。岂非当日之据实直书者耶。

祖淳对。圣教诚然矣。梁惠之谥则容或有后人追加。而至于章内所称之王字则必是当日据实之书。盖既入其国则不得不因其俗而称之也。

五亩之宅。集注据汉书之文解作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然滕文公篇所谓井九百亩者。必指成田之实数。而二亩半庐舍之地在于其中。则私田过百亩。公田未满百亩矣。此岂非可疑者耶。

书九对。圣教诚然矣。大抵民居之分在田邑。其说可疑。春出冬入则搬运往来。必多烦费。且管子云农夫野处而不昵。则田事虽毕。似无入居国中之理。故诗甫田孔疏以汉书所谓二十亩为庐舍之说为误。据此则民当就其近田可居之地。另占五亩矣。

对曰有之有字。答王问亦有之有。则单指贤者也。集注则曰人皆有此乐何也。

光颜对。集注人君能与人同乐则人皆有此乐以下数句。盖释下文人不得则非其上之意。宋儒辅广误以集注此句。为释经文有字之义。殊失朱子本旨。恐不可从。以上梁惠王

孟子论性不论气。而于不动心。特说出浩然之气何欤。是气何气。非气质之气。非血气之气。自是别样气欤。夫气体之充也。人身之本有。而与生俱生者也。而今曰集义所生者何也。生者自无而有之谓。则是未集义之前无是气。而集义生出之后。始有之欤。集义所以养气。而曰集义而气生。则凡物生而后养。而是气养而后生何欤。道是形而上者。气是形而下者。凡气与理。浑融无间。元不相离。故程子曰道亦器器亦道。今是气配义与道。则配之为言合也。有若气与理各在一处。到养成后始合焉者何也。夫有体而后有用。而曰配义与道。则配义是用。配道是体。先言用而后言体。又何也。是气也。塞乎天地则无限量矣。无限量者心也。而是气亦无限量何也。抑气与心。有相通之妙欤。朱子释此气字曰天地之正气。人之所得而生者。其体本如是也。本如是者。言其本自浩然也。是指气之一源处。最初未分清浊时而言。然人于有生之初。气质便分清浊。意或清者是气无亏欠。浊者是气有亏欠。不待于养与不养。而已有圣凡之别欤。抑既分清浊之后。是气超乎清浊之外。而浩然自在。初无圣凡之别欤。若曰无圣凡之别则是浩然之气。与性善无异欤。仲尼之元气。与孟子之浩气。无分数欤。或曰浩然之气。可言于亚圣以下。生知之大圣不可以浩然名。此说何如。若然则浩然之上有极层。而浩然不足以尽气之本体也。其可乎。或曰浩然之气。是养成以后之称。本初之气。不容得浩然二字。此说又何如。若然则气本不浩然。而人养之而后浩然。是人之用工。增益于本体之外也。此又说不去处。左右窒碍如此。不知如何看。方为通透无疑也。是气孟子自有之。而犹曰难言。则终是形容不得者欤。抑有可以明言者欤。愿闻之。

光颜对。程子言孟子不论气。盖指其不论气质之性也。至于浩然之气。与气质之气。煞有间焉。盖是气也。不囿于气质。不流于血气。亦非舍气质血气之气。而别有所谓气也。人自有生。便有是气。但不能扩充则馁而不充。必待集义之工。然后乃复流行。故曰集义所生。非谓本无是气。而必待养然后始生也。理与气。本自无间。故集义而气生。气又配夫道义。于此愈见其理气之不相离。岂可谓各在一处。始分终合乎。至于不曰配道与义。而必曰配义与道者。盖欲其自用而达体也。朱子曰心者气之精英。气之灵爽为心。心之充塞为气。心之体无限量。气之体亦无限量。此所以养气不外于养心也。又何疑于气与心之相关乎。程子曰天人一也。浩然之气乃吾气也。人得是气以生。则虽气质之禀。有清浊粹驳之不同。而本体则未尝不浩然也。但由其养与不养而有圣凡之别。其清而粹者。固鲜亏欠。而苟不得其养则反不免昏塞。其浊而驳者。虽有亏欠。而苟得其养则亦可以扩充。若曰是气也。超然自在于气质清浊之外。初无圣凡之别。则恐无是理。岂可谓与性善无异乎。仲尼之元气。浑然天成。孟子之浩气。由于养成。圣贤气象。于此可见。然若谓圣人分上。不可言浩然二字。而直归之第二层以下则恶乎可哉。又若谓气本不浩然。而养成而后始能浩然。则经文曰至大至刚。此言气之本体也。气之本体。既至大至刚。则独不能浩然乎。大抵浩气之说。自孟子已难言。则后儒之听莹无怪。古人有言曰浩气须于心得其正时识取。此正学者之所当勉也。

此云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下篇云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端与实之同异。可详言欤。先儒之言性者。或以五行分配。或以五色分属。然则此性之体段。果如金木水火土之各一其气。青黄赤白黑之各一其色。一个是仁一个是义一个是礼一个是智一个是信。而位置较有区别界限。截不相通耶。

晩锡对。先儒有谓四端如茧之有緖。四实如果之有实。观乎此则端与实之同异。斯可辨矣。性只是浑然一理而已。及夫已发之后。因其著见之端。而知其性之固有。于是有仁义礼智之目。岂于未发之中。有位置界限之可分耶。

王如改诸。集注曰所改者。必指一事而言。然或曰改是改功利之习。若指一事说则小了。此说似然。未知如何。

光颜对。经文。既曰谏于其君而不受。则是明指一事之谏。非泛言功利之习。集注所释。恐不可易。以上公孙丑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三代皆有均田之制矣。唐虞之时。田无定制欤。或言井田之法。自黄帝始。唐虞之时。亦为井田如殷周欤。此不可考欤。

光颜对。井牧之始于黄帝。自汉儒有此说。然孟子生于周末。其距夏商不远。若周制则是时王之典。而犹不能详。止曰此其大略。又曰尝闻其略。三代已如此。况唐虞以上乎。此等处只当以传疑之例。处之矣。

集注以井田之制。为始于商人。然周诗云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据此则周之疆理。即夏之遗法也。左氏传云少康之在虞思。有田一成有众一旅。据此则井牧之制。自少康时已有也。周礼匠人为沟洫。遂人治野。亦有夫遂沟洫涂浍道川之别。而论语称禹尽力乎沟洫。虞书称濬畎浍距川。据此则沟洫之制。自大禹时已有也。集注所谓始于商人者。果何据而知其然耶。

商新对。井田之始于何代。考之经传。并无的据。集注云云。似因孟子七十助之文。而意其始自商人也。

圭田之五十亩。馀夫之二十五亩。或谓当在公田之中。或谓以井田之未有所属者充之。或谓当取乡遂之闲田为之。三说之中。当以何说为正耶。

商新对。圭田及馀夫之田。皆在公田之内。则其所馀者无几矣。恐当以后二说为优。

孔子辙环天下。则可见其心之汲汲于行道。而去就之际。亦多权宜。如欲往公山佛肸之召是也。虽不可以枉尺言之。然律之以孟子不见诸侯之义。或不能无异何也。

书九对。孔子之事权也。孟子之言经也。然权只是经。若以枉尺为权。孔子亦岂有终身不遇之理也哉。

言语入于圣门四科。圣人非不能辞命也。然至于辩之为言。是战国之士掉三寸游说者之谓。则人何曾比孟子于是欤。孟子之言。是有德者必有言之言。其于王伯义利之辩。如江汉秋阳。十分痛快。与纵横捭阖之辩。绝不同。而惟其善设譬喩处。或有近似于辩者。故外人不知而称为好辩欤。温公之大儒。犹疑孟子以仪秦之雄。则当时之人固无足说也欤。孟子曰予岂好辩。予不得已也。不得已之云。有若未免于好辩者。孟子直受好辩之目而不辞何欤。

光颜对。孟子之时。邪说肆行。充塞仁义。苟不雄辩明言距诐斥邪。则将何以障其颓援其溺乎。然则好辩之目。孟子不但受而不辞。将惟恐其辩之不多。而曲儒俗士乃以纵横之习病之。虽以温公之贤犹不免。此知德者其鲜矣。以上滕文公

道一也。而此曰道二者何也。仁固可以称道。而不仁亦可以道称之耶。

书九对。譬如大路小路。虽是小路。亦不可不谓之道矣。

缨。冠系也。孺子未冠者。何以曰濯我缨欤。

羲观对。凡歌诗中我字。率多托喩。未必作者之自我。恐无可疑。

书曰子惠困穷。又曰惠鲜鳏寡。则惠岂非政欤。汤文之惠。惠是政。子产之惠。惠非政。其故何欤。

光颜对。汤文之惠。为惠于政法之中。子产之惠。为惠于政法之外。惠则一也。而自有大小公私之分矣。以上离娄

就汤而说之说字可疑。说者如游说之谓。是谈利害也。如汤之伐夏。正大之举。伊尹劝之。而亦谓之说何欤。且汤初无伐夏之心。而伊尹劝行之欤。若曰汤初无伐夏之心。则书何以有聿求元圣。与之戮力之语。若曰汤先有伐夏之心。则何以进伊尹于桀。而有五就之事欤。愿闻其说。

晩锡对。此说字只是陈义理经权之言。恐不可以游说之说看矣。盖伐夏之举。只是奉天行讨而已。天命未改则汤无伐夏之心而五进伊尹。天命已改则始有伐夏之举而聿求元圣。事夏乃汤尹之本心。而伐夏乃汤尹之不幸也。且聿求元圣。与武成既获仁人。语意相似。只语其得人之故。非谓预有意于征伐而求之也。

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智是知圣是行。孟子以二事分始终言。而语类以为本是一件事者何欤。知行二者。如车轮鸟翼。一时齐进。故为一件事欤。孟子于下文。以射为喩。而智譬巧圣譬力。则至与中。即一时事矣。朱子之以始终条理。为一件事者。其亦以此欤。

晩锡对。智之事圣之事。虽有始终之别。而交修相成。去一不可。如中庸之学问思辨。大学之格致诚正。先后不同。而亦只是一件道理。朱子之意。盖以此也。以上万章

犬牛人之性。是本然之性欤。是气质之性欤。以率性之性论之。犬率犬之性。牛率牛之性。人率人之性。各率其性之自然。则犬牛人之性。似是本然之性。以犹字与欤字观之。是言不同也。犬不能为牛之性。牛不能为犬之性。犬牛不能为人之性。则犬牛人之性。似是气质之性。此当作何边看欤。说者曰孟子论性不论气。未尝言气质之性。何独于此言气质之性。此则恐未然。孟子言性善。虽不兼气说。如云动心忍性之性。四肢之于安逸性也之类。何尝不言气质之性欤。或曰孟子只道性善。况方斥告子之认气为性。当以本然之性言之。不当又以气质之性告之。以是知犬牛人之性。非气质之性。此说何如。

光颜对。观乎犹字欤字则孟子之意。盖谓人物之性不同也。夫知觉运动。人与物同。而仁义礼智。人与物异。则孟子此言。固指本然之性。而非气质之性。然人物之性。所以不同者。亦由于气质之通塞。则虽以此章为兼言气质亦可矣。

华周妻事。左传礼记皆无之。而此与杞梁妻幷称何欤。抑其事别有出处欤。

光颜对。先儒谓髡因言杞梁而带说华周。犹前篇幷称禹稷之例。此说得之。盖禹稷同功。故孟子幷称之。然三过其门。乃禹也非稷也。华周杞梁。同时死事。故齐人幷称之。然哭夫变俗。乃杞妻也。非华妻也。以上告子

此章首节。集注曰以大学之序言之。知性则物格之谓。尽心则知至之谓。此以穷理功效言也。孟子之言尽心。不言工夫而只言功效何欤。胡云峯以为尽心无工夫。知性有工夫。知是积累用工。尽是大段见功。是以知性尽心。为两时事。蒙引非之是矣。然未有无工夫而有功效。知字尽字。皆主功效说。而包工夫在其中。如是看似好。未知如何。

永僖对。尽心知性。皆主功效而包工夫在中。诚如圣教。臣无容更达矣。

此云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此书字。是指书经一书欤。抑统指载事之书欤。

光颜对。此章本意专为武成言。而章首二句则统指载事之书。盖先以泛言引起。乃说出本意者。立言之通例也。以上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