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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复以冕服判甲复以冕服,御史纠其违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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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复以冕服判甲复以冕服,御史纠其违失。
作者:郭廷诲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44

生也有涯,死而必复。苟或不率,克有常宪。故国备典训,礼陈等威。虞人以具阶崇,壮士以奉职显。若祷其五祀,则事始东荣。或问以三号,而复行左毂。自适变通之要,夫何过差之有。惟甲何者,以冕而复。同郐人之失德,刺起素冠。齐鲁俗之亏丧,僭彰元毳。毁非五等之列,须异九仪之品。何乃不类,祇自尘兮。非大猷是经,而峻简斯纠。违失之礼,其难舍诸。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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