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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爱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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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爱论
作者:高启 明朝
本作品收录于《凫藻集

书曰:“威克厥爱允济,爱克厥威允罔功。”或以爱诚有以结于人者,则趋事赴功有不期然而然,何以威为哉?予曰:不然,此御军之要也。盖爱胜则姑息,威胜则严明,胤侯知其然,故于誓师之际,深警之若此,欲其恐惧而用命也。呜呼!以仲康之贤,讨羲和之沉乱,其必济可知矣,然犹恐其威之不立,而功之不成,而况后世之众人欲从事之强敌者哉!

夫三代之兵也出于民,居则习其政教而知义,出则闻其节制而知法,皆有尊君死上之心,赴公战如报私仇者,抑且有所谓孥戮之刑、弗勖之戒焉。近世之聚而为兵者,非田野之惰夫,则乡里之恶少,亡命行剽、椎埋鼓铸之流也,政教不习而节制不闻,苟无威以临之,则其桀傲狠戾悻悻自肆者,可胜道哉!

今之人家有骄子,非其子之性骄也,爱之而致其骄也。教之而不从,役之而不动,于是有悖逆干犯之患矣。若小过则训之,大过则杖之,子其有骄乎?将之御三军者,固无异于是。然将之于三军,又非若父子之有天性之亲而不可一日离者,则爱之其可过于威乎?

况战者,所以驱之于死也。好生恶死,人之至情,非得尊君死上之人,则视白刃之交于前,流矢之集于左,其不震慑辟易颠倒而奔走者,几希矣。故兵法曰:畏敌者不畏我,畏我者不畏敌。何以使其能畏我也?杀之者而已矣。盖非嗜杀而自残也,恐其畏敌而先后,敌或乘而覆之,是举军而弃之于敌,其自残不已多乎?故爱其子者贼其子,杀其军者全其军。设使两军勇怯相若,一乐其将之宽,一畏其将之严,卒然遇于原野之间,援桴鼓之,则严者莫不奋戈而争前,而宽者或有一二遁矣。何则?彼恃爱之而不杀也。故有威则怯者勇,无威则勇者怯。

且立威者,非欲其若杨素之求人之过而杀之也。亦曰令之严而罚之果,不为煦煦姑息之计耳。古之豪杰,所以能使士卒畏之若鬼神之不可犯,纳之于死而不避,投之于险而无所辞,百战百胜,功立于当时而名存于后世者,用此道也。

或又曰:然则威可以无爱矣乎?曰:何可以无爱也?专爱则亵,亵则怠;专威则急,急则怨:怨与怠,其败一也。故爱而恐其至于怠也,则摄之以威而作其气;威而恐其至于怨也,则济之以爱而收其心。爱非威恩不加,威非爱势不固,威爱之道,所以兼施并行而不可偏废者也。虽然,岂特为将之事哉?使国君而知此,则国可以治;天子而知此,天下可得而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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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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