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国办发〔1989〕6号
1989年1月1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国办发〔198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农业资源调查、农业区划是科学地指导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为了深入开展农业区划工作,逐步把重点转向农业区域规划,国务院决定,保留和调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继续深入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估;组织研究农业资源开发的重大政策;组织并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搞好农业区域开发规划,拟定农业区域开发总体布局的科学方案;协调区域开发中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以及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治理的关系;组织进行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农业投资项目和商品基地的前期论证和综合评估;指导区域开发综合实验区的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农业自然资源保护的政策法规;管理农业区划研究所和资料数据库等事业机构。

  调整后的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俊生 (国务委员)

  副主任:杜润生 (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何 康 (农业部部长)

      刘中一 (国家计委副主任)

  委 员:陈耀邦 (农业部副部长)

      刘尧传 (国家计委农村经济司司长)

      蒋民宽 (国家科委副主任)

      赵延年 (国家民委副主任)

郭静宁 (财政部农财司副司长)

张宏仁 (地矿部副部长)

杨思忠 (建设部综合计划财务司司长)

孙家栋 (航空航天部副部长)

钮茂生 (水利部副部长)

刘广运 (林业部副部长)

王先进 (国家土地局局长)

骆继宾 (国家气象局副局长)

陈炳鑫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金鉴明 (国家环保局副局长)

吴明瑜 (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总干事)

孙鸿烈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刘志澄 (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张巧玲 (农业部农业区划司司长)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部,日常工作由农业区划司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九年一月十四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