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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三日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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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大臣字寄刑部、步军统领衙门,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三日奉上谕
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三日
1898年
发布机关:光绪帝(名义上)
 

军机大臣 

字寄 
 

刑部 

步军统领衙门 

光绪二十四年八月 
 

十三日奉 
上谕康有为心存叵测广结党羽大逆不道罪不容 
 谛康广仁杨深秀等与之同谋谭嗣同等于召见 
 时语多挟制同恶相济均属罪无可逭除张荫桓 
 尚非康党著暂行看管听候谕旨徐致靖著监候 
 待质外其情节较重之康广仁杨深秀谭嗣同林 
 旭杨锐刘光第六犯均著即行处斩派刚毅监视 
 行刑并著步军统领崇礼等多派弁兵弹压将此 
 谕令知之钦此遵 
旨寄信前来 

本作品来自清朝时期的法令约章文书案牍。依据1910年12月18日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该类别不能得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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