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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889-張惠言-茗柯文補編外編-1-1.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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狥已私各矢至公以爲鄕里表率總理不稱職許本

鄕赴縣呈請另舉

一杜擾累 保甲之意所以使民相保相受乃是百姓

自顧自家自保鄕里並非官爲督責自來行之不善

官民相違胥役滋擾往往反以病民今惟責成本鄕

紳士遵照條法實力舉行地方官止受紳士成報時

加勸導不得令差役挨查如有公事止傳總理面議

其董事値牌受法於總理塡造煙戶淸冊編審十家

門牌卽令總理交董事辦造底冊保長謄寫報縣不

得假手吏書其底冊送縣鈐印發貯公局以便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