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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889-張惠言-茗柯文補編外編-1-1.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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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誨卽令保長報縣究治如同牌知情不舉事發之日

 十家同罪如有來歴不明之人來往住宿値牌之人

 必須盤詰茍係可疑卽吿知董事總理董事詳加察

 驗果係奸匪吿總理令保長報縣究辦如値牌漫不

 經心以致容藏匪𩔖事發之日與窩賊之家同罪其

 有查出奸匪呈報得實者總理量事給賞誣吿揑報

 者以其罪反坐董事隨時稽察各値牌知其勤惰或

 有怠慢不遵約束者吿知總理許卽送縣究處總理

 稽察各董事務期實心辦公倘有怠玩及滋事者卽

 公議更換幷議罰條以示誡警爲總理者亦不得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