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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722-元稹-元氏長慶集-4-3.djvu/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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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文案據諭後使牒並稱准舊例於兩稅外科配又牒山南

西道觀察處置等使裴玢勘得報稱自建中元年巳後每年

隨稅據貫配率前件禾草將供驛用者伏准元和元年巳後

三度赦文每年㫖條兩稅留州留使錢外加率一錢一物州

府長吏並以枉法贓論又准今年二月三日制節文諸道兩

稅外摧率比來制敕處分非不丁寧如聞或未遵行尚有欺

弊永言奉法事理當然申敕長吏明加禁斷如刺史承使牒

於界内搉率明加懲責仍委御史臺及出使郎中官御史訪

察聞奏者伏以前件草並是兩稅外徴率准制合勒本道明

    州府長吏仍令節級科處分勘責得實以前劒南

東川詳覆使監察御史元稹奏謹具如前

中書門下牒御史臺

牒奉勑積習多年成此乖越然在長吏合尋根由循失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