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Regulations on Civilian Aircraft Incident Investigation, 2020.pdf/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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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航空器使用的地面电源和气源设备;

(七)为航空器除、防冰的设备以及除冰液化验的记录和样品;

(八)旅客货物舱单、载重平衡表、货物监装记录、货物收运存放记录、危险品运输相关文件、旅客名单和舱位图;

(九)旅客、行李安全检查记录,货物邮件安全检查记录,监控记录,航空器监护和交接记录;

(十)有关影像资料;

(十一)其他需要封存的文件、工具和设备。

应当封存但不能停用的工具和设备,应当通过拍照、记录等方法详细记录其工作状态。

封存资料的单位应当指定封存负责人,封存负责人应当记录封存时间并签名。

所有封存的文件、样品、工具、设备、影像和技术资料等未经调查组批准,不得启封。

第二十七条 事发现场的保护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民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发生的事件,现场保护工作按照《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执行;其他区域发生的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二)参与救援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保护事发现场,维护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止哄抢、盗窃和破坏。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再进入现场,防止事发现场被破坏;

(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随意移动事发航空器或者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