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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LC892-GBZX0301013052-258997 [隆慶]雲南通志 十七卷 第10冊.pdf/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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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浪穹人。洪武十七年,普顏篤據佛光山寨。天兵南下,保率子弟充先隊,獲渠魁,克咸厥功,授縣典史,世襲茲土。

義士
  • 段錦文。太和人。澄子。爲諸生,應歲貢,以讓同列。有司贐數十金,一無所取,時論多之。
  • 趙壽。趙州人。永樂丁酉舉人。剛直自持,鄕人義之。正統間,有蒙化土舍,從王尙書征麓川,徵有勞勳,謀爲州士官。壽懼爲民惠,因要鄕人李松、張福海潛赴京師奏革。州人德之,爲松造大屋三間,爲壽作圍牆百丈報之。
義吏
  • 楊雨。太和人。充府刑房吏。人或賂之,問所從來,曰:貸來。則不受。曰:已有之。則納之十之一。久而知其廉也,皆給曰:貸。渠一槪却之。雨方正悻悻,旣知其事之寃,必力爭於庭。郡守怒,笞之。笞已,復爭。初縱其賄,久而察其無他,亦時時嘉納,寃賴以洗,獄賴以淸。冬月,其鞾無襪,但籍以草。役滿不赴司,徑入鷄足山。太守薦之臺院,索之,竟不知其所往。
義氓
  • 吳讓。賓川人。始未設州治,居民若於剽掠。讓奮然詣臺省,頻吿必設州衛,必建城池,奔波勤苦,不遑寢食,竟如其願。民今安堵焉。

列女

〔漢〕

  • 阿南。酋長曼阿奴之妻。其夫爲漢將偏裨郭世宗所殺,欲妻之,贈以衣筯。阿南恐其逼已,給之曰:妾欲從君,君能從我三事乎?曰:從。曰:一須作慕,次祭故夫,二須焚故夫時衣,易君新衣,三須令國人徧知禮嫁。明日,如其言,聚國人,張松幕,置火其下。阿南袖刀出,令火熾盛,乃焚夫衣。吿曰:妾忍以身事讎。遂引刀自斷,身仆火中。國人哀之,每歲以是日然炬聚會以弔之。後人名爲星回節。及南詔滅六詔,亦以是日舉火。或以星回節爲滅六詔遺事,非是。〔《南詔通紀》〕。

〔唐〕

  • 慈善。鄧賧詔妻也。開元間,南詔請合六詔爲一,遂因星回節會宴,以火滅之。明日,各詔妻尋夫骸,不識,惟慈善舁之以歸。初,慈善止夫勿行,行必得禍。弗聽,乃以鐵釧釣其臂而別。至是果罹禍,認而得夫骸。南詔主異其慧,以厚幣聘之。慈善曰:夫亡未葬,豈敢遽嫁。乃歸治葬。事竣,卽堅閉其城。南詔王發兵嚇之,應曰:某非忘夫事讎者。竟不開門。逾三月,食盡,盛服端坐而卒。南詔悔曰: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