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2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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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漢律校之,所謂黃鍾乃當太簇,肅宗之時,不應更有漢律,蓋律之聲調耳。張文收所定度量權衡,與玉斗相符者,即此聲也。夫後周玉斗,意者必古之嘉量,但無寸分之數。當時造律,特以容受乘除取之。自魏而降,律之圍徑,不得其真,多惑於徑三分之說。故當時據斗造律,圍徑既小,其律必長,律長則尺亦長矣。今以《隋志》所載玉斗分數求之,其黃鍾之管止徑二分七釐七毫有奇,圍八分一釐有奇,冪五分五釐四毫有奇,積五百五十四分有奇。夫容受同,則量與權當與古無異,而樂之聲亦必依近焉。故《會要》云:「唐樂器雖無法,而聲不失於古。自王朴以黍定尺,以尺生律,又惑於三分之徑,聲與器始皆失」 之矣。好古博雅君子,於此蓋不能無憾焉。

朱子曰:「『《禮記註疏》說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處,極分明。《漢書》所載甚詳,然不得其要。《史記》所載甚略,卻是要緊處。如說律數,蓋自然之理,與先天圖一般,更無安排,但數到窮處,又須變而生之,卻生變律。《國語》有七聲之說,但韋昭解得無理會。杜佑《通典》所算分數極精。蓋唐以前樂律尚有制度可攷,唐以後都」 無可攷。胡安定與阮逸、李照議不合,仁宗以胡安定、阮逸《樂書》令天下名山藏之,意思甚好。司馬公與范蜀公議又不合,司馬比范又低,諸公於《通典》皆似未曾看,只如沈存中《筆談》所攷器數甚精,亦似未曾看。《筆談》所論,過於范、馬遠甚。今世人無曉音律,只憑器論,造器又紛紛如此,是故《季通》之書,諸儒莫能及也。

《三才圖會》

度圖

度圖

《度圖考》

度,以銅為之,長一丈,廣二寸,高三寸。

「度始於黃鍾之長,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度之九十 分,黃鍾之長。」一為一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 丈,十丈為引,而五度審矣。

衡圖

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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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圖衡圖考》

量起於黃鍾之龠,其容秬黍中者千二百實,龠中以 井水準其概。十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 斛。斛之為制,上為斛,下為斗,左耳為升,右耳為合。龠 附於《右合》之下。

衡起於黃鍾之重。一龠之黍,重十二銖,積二十四銖 而為一兩。十六兩為斤,而有三百八十四銖。三十斤 而為鈞,一月之數也。萬有一千五百二十銖,所以當 萬物之數。四鈞為石,重百二十斤,象十二月也。

尺圖

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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