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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百五十三卷目錄

 流徙部紀事一

祥刑典第一百五十三卷

流徙部紀事一

《史記·五帝本紀》:「舜流四凶族,遷於四裔,以御魑魅。於 是四門闢,言無凶人也。」

《漢書文帝本紀》:文帝六年「十一月,淮南王長謀反,廢 遷蜀嚴,道死雍。」

《淮南厲王長傳》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與棘蒲侯 柴武太子奇謀以輦車四十乘反谷口,事覺,召至長 安。丞相、御史、宗正、廷尉奏長當棄市,赦其死罪。有司 奏請處蜀嚴道卭郵,盡誅所與謀者。迺遣長載以輜 車,令縣次傳。爰盎諫曰:「上素驕淮南王,不為置嚴相 傅,以故至此。且淮南王為人剛,今暴摧折之,臣恐其 逢霧露病死,陛下有殺弟之名,奈何?」上曰:「吾特苦之 耳。令復之。」王乃不食而死。

《武帝本紀》:「元鼎元年夏五月,濟東王彭離有罪,廢徙 上庸。」

《史記梁孝王世家》:「彭離,梁孝王子。以孝景中為濟東 王,驕悍無人君禮,昏暮私與其奴亡命少年數十人 行剽,殺人取財物以為好。所殺發覺者百餘人,國皆 知之,莫敢夜行所殺者。子上書言漢,有司請誅。上不 忍,廢以為庶人,遷上庸。」

《漢書武帝本紀》:元鼎三年「夏四月,常山王舜薨,子勃 嗣立,有罪,廢徙房陵。」

《常山憲王舜傳》:「舜薨,子勃嗣為王。初,憲王有不愛姬, 生長男梲。梲以母無寵故亦不得幸於王。及王薨,漢 使者視喪。梲自言憲王病時,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 日出舍。太子勃私姦,飲酒博戲擊筑,與女子載馳,環 城過市,入獄視囚。天子遣大行騫驗問,逮諸證者,王 又匿之,吏求捕,勃使人致擊笞掠,擅出漢所疑囚。有 司請誅勃;上不忍。有司請廢勿王,徙王勃以家屬處 房陵;上許之。

《武帝本紀》:元封三年「秋七月,武都氐人反,分徙酒泉 郡。」

太始元年春正月,因杆將軍敖有罪,要斬。徙郡國吏 民豪桀於茂陵、雲陵。

《主父偃傳》:偃說上曰:「茂陵初立,天下豪桀兼并之家 亂眾民,皆可徙茂陵,內實京師,外銷姦猾,此所謂不 誅而害除。」上從之。

《宣帝本紀》:「甘露四年,廣川王海陽有罪,廢遷房陵。」 《元帝本紀》:「建昭元年,河間王元有罪,廢遷房陵。」 《哀帝本紀》:「建平元年春正月,新成侯趙欽、成陽侯趙 訢皆有罪,免為庶人,徙遼西。」

《平帝本紀》:元始二年「九月戊申,募汝南、南陽勇敢吏 士三百人,諭說江湖賊成重等二百餘人皆自出,送 家在所牧事,重徙雲陽。」服虔曰:重,成重也。作賊長 帥,故徙之也。

《後漢書楊終傳》:「終字子山,拜校書郎。終兄鳳為郡吏, 太守廉范為州所考,遣鳳候終。終為范游說,坐徙北 地。帝東巡狩,鳳皇、黃龍並集,終贊頌嘉瑞,上述祖宗 鴻業,凡十五章。奏上,詔貰還故郡。」

《蔡邕傳》:「邕字伯階,陳留圉人也。初,邕與司徒劉郃素 不相平,叔父衛尉質又與將作大匠陽球有隙。球即 中常侍程璜女夫也。璜遂使人飛章言邕、質數以私 事請託於郃,郃不聽。邕含隱切,志欲相中。於是詔下 尚書召邕結狀,邕上書自陳。於是下邕、質於洛陽獄, 劾以讎怨,奉公議,害大臣,大不敬,棄市。事奏,中常侍」 呂強愍邕無罪,請之。帝亦更思其章,有詔減死一等, 與家屬髡鉗徙朔方,不得以赦令除。陽球使客追路 刺邕,客感其義,皆莫為用。球又賂其部主,使加毒害, 所賂者反以其情戒邕,故每得免焉。居五原安陽縣, 會明年大赦,乃宥邕還本郡。邕自徙及歸凡九月。焉 將就還路,五原太守王智餞之。酒酣,智起舞屬邕,邕 不為報。智者,中常侍王甫弟也,素貴驕,慚於賓客,詬 邕曰:「徒敢輕我!」邕拂衣而去。智銜之,密告邕。怨於囚 放,謗訕朝廷,內寵惡之。邕慮卒不免,乃亡命江海,遠 跡吳會。

《魏志杜畿傳》:「『畿子恕為幽州刺史,加建威將軍,使持 節護烏丸校尉。時征北將軍程喜屯薊,尚書袁侃等 戒恕曰:程申伯處先帝之世,傾田園讓於青州。足下 今俱杖節,使共屯一城,宜深有以待之』。而恕不以為 意。至官未期,有鮮卑大人兒不由關塞,徑將數十騎 詣州,州斬所從來小子一人,無表言。上喜。於是劾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