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6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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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紀事本末》:「至元十九年夏四月,陳桂龍降。初,桂 龍既遁,陳弔眼猶擁眾連五十餘砦未下,高興等擊 斬之,桂龍等遂帥其黨來降。詔」流桂、龍於邊地。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年九月戊午,合刺帶等招 降象山縣海賊尢宗祖等九千五百九十二人,海道 以寧。辛未,廣東盜起,遣兵萬人討之。戊寅,史弼陳弭 盜之策,為首及同謀者死,餘屯田淮上。帝然其言,詔 以其事付弼。賊黨耕種內地,其妻奴送京師,以給鷹 坊人等。

《元史紀事本末》:「至元二十年三月,廣州新會林桂方、 張良鈐等,擁眾萬餘,號羅平國,稱延康年號,擒之。冬 十月,建寧路總管黃華復反,聚眾十萬,號頭陀軍,稱 宋祥興年號。破崇安、浦城諸縣,復攻建寧。詔史弼等 引兵急擊之,華敗走自焚,餘黨悉潰。」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一年春正月丙子,建寧叛 賊黃華自殺。二月戊申,漳州盜起,命江浙行省調兵 進討。秦州總管劉發有罪,嘗欲歸黃華,事覺伏誅。十 一月己丑,江西行省參知政事也的迷失禽獲海盜 黎德及招降餘黨百三十三人,即其地誅黎德以徇。 以黎德弟黎浩及偽招討吳興等檻送京師。」

《元史紀事本末》:至元二十一年二月,漳州盜起,邕州、 賓州、梧州、韶州、衡州民黃大成等相延為亂,命湖南 宣慰使撒里蠻將兵討之。詔遷宋宗室及大臣之仕 者於內地。時荊湖、閩、廣之間,兵興無寧歲,有言宋宗 室居江南欲反者,遣使捕之。宿衛士阿魯渾薩里曰: 「江南初下,民疑未附宋宗室反,不聞郡縣言,而信一 人浮言,捕掔之,恐人人自危矣。」帝悟,召使者還,故有 是詔。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二年二月,江西盜黎德等 餘黨悉平,廣東宣慰使月的迷失討潮、惠二州盜郭 逢貴等四十五寨,皆平。降民萬餘戶,軍三千六百一 十人。請將所獲渠帥入覲,面陳事宜。從之。」

《元史紀事本末》:至元二十二年秋七月,至京師,言山 寨降者百五十餘所。帝問:「戰而後降耶,招之即降耶? 對曰:『其首拒敵者,臣已磔之矣,是皆招降者也』。」因言 「前大兵後,未嘗撫治其民,州縣官復無至者,故盜賊 各據土地,互相攻殺,人民漸耗。今宜擇良吏往治。」從 之。

至元二十三年春正月,西川趙和尚自稱「宋福王」,子 廣王,以誑民謀作亂,伏誅。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三年八月辛酉,婺州永康 縣民陳㢲四等謀反,伏誅。 至元二十四年十一月己酉,詔議弭盜。桑哥玉速帖 木兒言:「江南歸附十年,盜賊迄今未靖者,宜降旨立 限招捕,而以安集責州縣之吏,其不能者黜之。」葉李 言:「臣在漳州十年,詳知其事。大抵軍官嗜利與賊通 者,尢難弭息。宜令各處鎮守軍官,例以三年轉徙,庶 革斯弊。」帝皆從其議,詔行之。壬子,以江西行省平章 忽都帖木兒督捕廣東等處盜賊。甲寅,鎮南王次萬 劫,諸軍畢會,獲福建首賊張治囝,其黨皆平。

至元二十五年正月壬寅,賀州賊七百餘人焚掠封 州諸郡,循州賊萬餘人掠梅州。癸卯,海都犯邊,敕駙 馬昌吉、諸王也只烈、察乞兒合丹兩千戶,皆發兵,從 諸王術伯北征。三月甲寅,循州賊萬餘人寇漳浦,泉 州賊二千人寇長泰,汀、贛畬賊千餘人寇龍溪,皆討 平之。四月乙丑,廣東賊董賢舉等七人皆稱「大老,聚」 眾反,剽掠吉、贛、瑞、撫、龍興、南安、韶、雄、汀諸郡,連歲擊 之,不能平。江西行樞密院副使月的迷失請益兵,江 西行省平章忽都鐵木兒亦以地廣兵寡為言,詔江 淮省分萬戶一軍詣江西,俟賊平還翼。六月癸未,處 州賊柳世英寇青田、麗水等縣,浙東道宣慰副使史 耀討平之。十二月乙亥,湖頭賊張治「囝掠泉州。」 《劉國傑傳》:「國傑字國寶,至元二十五年,湖南盜詹一 仔誘衡永、寶慶、武岡人,嘯聚四望山,官軍久不能討, 國傑破之,斬首盜,餘眾悉降。將校請曰:『此輩久亂,急 則降,降而有釁復反矣,不如盡阬之。國傑曰:『多殺不 可,況殺降耶。吾有以處之矣』。乃相要地為三屯,在衡 曰清化,在永曰烏符,在武』」岡曰白倉。遷其眾守之,每 屯五百人以備賊。且墾廢田榛棘,使賊不得為巢穴。 降者有故田宅,盡還之,無者使雜耕屯中,後皆為良 民。

《元史紀事本末》:「至元二十五年夏四月,廣東民董賢 舉,浙江民楊鎮龍、柳世英、循州民鍾明亮,各擁眾萬 餘,相繼起兵,皆稱大老明亮勢尤猖獗。詔遣江西行 省丞相忙兀帶、行樞密院副使月的迷失,發四省兵 討之,明亮屢降復叛。既而福建按察使王惲上疏言: 『福建郡縣五十餘處,連山距海,實邊徼要區。由平宋 以來,官吏殘虐,故愚民往往嘯聚,朝廷遣兵討之,復 致蹂踐,甚非一視同仁之意。況福建歸附之民,戶幾 百萬,黃華之變,十去四五,今明亮之勢又烈於華,其 可以尋常草竊視之乎!宜選精兵,明號令,以計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