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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6 (1700-1725).djvu/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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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征記》:「焦氏山北數山,有漢司隸校尉魯恭冢,前有 石祠、石廟,四壁皆青石隱起,自書契以來忠臣、孝子、 貞婦、孔子及弟子七十二人形像,像邊皆刻石記之, 文字分明。又有石床,長八尺,磨瑩鮮明,叩之聲聞遠 近。時太尉從事」中郎傅珍之、諮議參軍周安穆折敗 石床,各取去,為魯氏之後所訟,二人並免官。

《隋書劉曠傳》:「曠,不知何許人也。性謹厚,每以誠恕應 物。開皇初,為平鄉令,單騎之官,人有諍訟者,輒丁寧 曉以義理,不加繩劾,各自引咎而去。所得俸祿,賑施 窮乏。百姓感其德化,更相篤勵,曰:『有君如此,何得為 非』。在職七年,風教大洽。獄中無繫囚,爭訟絕息。囹圄 盡皆生草,庭可張羅。及去官,吏人無少長,號泣於路」, 將送數百里不絕。

《唐書刑法志》:「廣州都督党仁弘嘗率鄉兵二千助高 祖,起封長沙郡公。仁弘交通豪酋,納金寶,沒降獠為 奴婢,又擅賦夷人。既還,有舟七十,或告其贓,法當死。 帝哀其老且有功,因貸為庶人。乃召五品以上謂曰: 『賞罰所以代天行法,今朕寬仁弘死,是自弄法以負 天也。人臣有過,請罪於君。君有過,請罪於天。其令有 司設槁席於南郊,三日,朕將請罪』。」房元齡等曰:「寬仁 弘不以私,而以功,何罪之請?」百僚頓首三請,乃止。 《開元天寶遺事》:長安城中有豪民楊崇義者,家富數 世,服玩之屬,僭於王公。崇義妻劉氏有國色,與鄰舍 兒李弇私通,情甚於夫,遂有意欲害崇義。忽一日醉 歸,寢於室中,劉氏與李弇同謀而害之,埋於枯井中。 其時僕妾輩並無所覺,惟有鸚鵡一隻,在堂前架上。 洎殺崇義之後,其妻卻令童僕四散尋覓其夫,遂經 府陳詞,言「其夫不歸,竊慮為人所害。」府縣官吏,日夜 捕賊,涉疑之人及童僕輩經栲捶者百數人,莫究其 弊。後來縣官等再詣崇義家檢校,其架上鸚鵡,忽然 聲屈,縣官遂取於臂上,因問其故,鸚鵡曰:「殺家主者, 劉氏、李弇也。」官吏等遂執縛劉氏,及捕李弇下獄,備 招情款。府尹具事案奏聞,明皇歎訝久之。其劉氏、李 弇依刑處死。封鸚鵡為綠衣使者,付後宮養餵。張說 後為《綠衣使者》傳,好事者傳之。

《宋史刑法志》:雍熙元年,開封女子李嘗擊登聞鼓,自 言無兒息,身且病,一旦死,家業無所付。詔本府隨所 欲裁置之。李無他親,獨有父,有司因繫之。李又詣登 聞,訴父被縶,帝駭曰:「此事豈當禁繫?輦轂之下,尚或 如此,天下至廣,安得無枉濫乎!」

《陳升之傳》:「升之為起居舍人,知諌院,時俗好藏去交 親尺牘,有訟則轉相告言,有司據以推詰,升之謂此 告訐之習也,請禁止之。」

《刑法志》。初,元祐更政,嘗置訴理所,申理冤濫。及元符 元年,中丞安惇言:「神宗厲精圖治,明審庶獄,而陛下 未親政時,姦臣置訴理所,凡得罪於熙寧、元豐之間 者,咸為除雪,歸怨先朝,收恩私室。乞取公案看詳從 初加罪之意,復依元斷施行。」時章惇猶豫未應,蔡卞 即以相公二心之言迫之。惇懼,即日置局,命蹇序辰 同安惇看詳案內文狀陳述及訴理所看詳於先朝 言語不順者,具名以聞。自是以伸雪、復改正、重得罪 者八百三十家。及徽宗即位,改正元祐訴理之人,右 正言陳瓘言:「訴理得罪,自語言不順之外,改正者七 百餘人。無罪者既蒙昭雪,則看詳之官如蹇序辰、安 惇者,安可以不加罪乎!序辰與惇受大臣諷諭,迎合 紹述之意,因謂訴理之事,形跡先朝,遂使紛紛不已。 考之公議,宜正典刑。」會中書省亦請治惇、序辰罪,詔 蹇序辰、安惇,並除名,放歸田里。

《晰獄龜鑑》:葛源郎中,初以吉州太和簿攝吉水令。他 日,令始至,猾吏誘民數百訟庭下,設變詐以動令。如 此數日,令厭事,則事常在吏矣。源至,立訟者兩廡下, 取其狀,視有如吏所為者,使自書所訟。不能書者,吏 受之,往往不能如狀。窮之,輒曰:「我不知為此,乃其吏 教我所為也。」悉捕劾致之法,訟故以少。

《雞肋編》:余家故書有呂縉卿《叔夏文集》,載《淮陰節婦 傳》云:「婦年少美色,事姑甚謹。夫為商,與里人共財出 販,深相親好。至通家往來,其里人悅婦之美,因同江 行。會傍無人,即排其夫水中指水泡曰:『他日此當為 証』。既溺,里人大呼求救,得其尸,已死,則號慟,為之制 服如兄弟,厚為棺斂,送終之禮甚備。錄其行橐,一毫」 不私。至所販貨得利,亦均分著籍。既歸,盡舉以付其 母,為擇地土,葬日至其家,奉其母如己親。若是者累 年,婦以姑老,亦不忍去,且感里人之恩,亦喜其義也。 姑以婦尚少,里人未娶,親之猶子,故以婦嫁之。夫婦 尢歡睦。後有兒女數人,一日大雨,里人者獨坐簷下, 視庭中積水,竊笑。婦問其故,不直告。愈疑之,叩之不 已。里人以婦相歡,又有數子,待之必厚,故以誠語之 曰:「吾以愛汝之故,害汝前夫,其死時指水泡為証,今 日水泡竟何能為?此其所以笑也。」婦亦笑而已。後伺 里人之出,即訴於官,鞫實其罪而行法焉。婦慟痛哭 曰:「以吾之色而殺二夫,亦何以生?」遂赴淮而死。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