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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6 (1700-1725).djvu/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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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翟之異禽,孰能駕御,而上帝玉磬之音,孰曾見聞,伶倫嶰谷,雄律雌呂」 ,是此一類語耳。後人撰《前漢》、晉、《隋志》,皆採其說,以為實有嶰谷鳳鳴之事,蓋亦誤矣。至於緱山跨鶴,秦樓引鳳,寒谷生黍,緹室吹灰,此類最多,大率皆邪說也。臣愚奏議有云:「尊信耳聞虛說」 ,指此類而言也。今擬斷自《舜典》,以為律家之始,豈不光明正大!其餘嶰谷等說,在所不取焉。夫漢、晉、隋儒不必論矣。宋儒每以道統自居,不為牽合傅會,不為浮辭濫說,而取候氣吹灰之事以為造律之本,何哉?詳觀歷代史書論律呂處,惟《唐禮樂志》得之,既不惑於鳳鳴幽怪之說,亦不流於候氣狂誕之為,可謂深知聖人制律本旨,而非京、劉、班、馬諸家所及也。

右出《筆談》等書,辨樂家之邪說。

《辨李文利之失》

《序》曰:「李文利黃鐘,失之清,故辨之。」

莆田李文利著《律呂元聲》,會稽季本為之辨曰:「近日 莆田李教授文利著《律呂元聲》,專主黃鐘三寸九分 之說,蓋本《呂氏春秋仲夏適音篇》。其言曰:『黃帝令伶 倫自大夏之西,阮隃之陰,取竹嶰溪之谷,空竅厚勻 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 次制十二筒,以聽鳳凰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 六,雌鳴亦六,以比黃鐘之宮,而皆可以生之。故曰黃 鐘之宮,律呂之本。宋劉恕作《外紀書》黃帝令伶倫造 律,亦載此文。原恕之意,不過博采古書,以備三皇之 事耳,而三寸九分之制,則未暇詳求其義焉。然《呂氏 季夏六月紀》又曰:「黃鐘生林鐘,林鐘生太蔟,太蔟生 南呂,南呂生姑洗,姑洗生應鐘,應鐘生蕤賓,蕤賓生 大呂;大呂生夷則,夷則生夾鐘,夾鐘生無射,無射生 仲呂。三分所生益之一分以上生,三分所生去其一 分以下生黃鐘、大呂、太蔟、夾鐘、姑洗、仲呂、蕤賓為上, 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為下。」其法固與《史記》《漢書》 上下相生,三分損益者同,而黃鐘之宮,實起九寸也。 呂氏之說,前後不同,亦自相牴牾矣。夫《史記》《漢書》雖 未為得古人制律之意,然比之三寸九分之說,猶有 可推,而其數亦似自然。若以三寸九分為黃鐘,如呂 氏上下相生之法而損益之,至於應鐘止長一寸八 分四釐八毫八絲,何以成聲耶?竊意「長三寸九分」當 為「長九寸空徑三分」之誤也。故《漢書》引此語,削去「長 三寸九分」五字,蓋有以知其為非矣。《隋志》亦偶未察, 而復述此以論和聲,亦欲備古義,踵其誤而不覺耳。 終亦以上下相生,三分損益,為古人易簡之法,而黃 鐘之為九寸者,皆仍漢舊,未有改也。若韋昭註《國語》, 而曰:「黃鐘,陽之變」,本為黃鐘而言。其曰「管長九寸,徑 三分,圍九分」,亦言黃鐘之圍徑長短。而於蕤賓則固 曰「管長六寸二分八釐」,但舉成數而曰「六寸三分」耳, 非以九寸本蕤賓之律而為黃鐘之變也。豈可據三 寸九分之謬說,以為黃鐘之定數哉?《文利》之意,本以 律呂之數往而不返,非陰陽消長往來之理。故以三 寸九分起數,循環升降,自大呂以至蕤賓五陽辰,皆 以陽升而進九分,惟黃鐘「陽氣尚微,故止進六分;自 林鐘以至黃鐘五陰辰,皆以陰降而退九分,惟林鐘 陰氣未盛,故止退六分,此其差也。然陽之進也,氣則 從微至著,以漸而盈;陰之退也,氣則從盛反衰,以漸 而縮。陰陽進退,盈縮適均,不應陽之始進以六分而 後,則五辰皆進九分,陰之始退以六分而後,則五辰 皆退九分也。」其意雖善,而數亦強排,且非呂氏上生 下生之本法也,則亦臆說而已。既以三寸九分定黃 鍾,因謂黃鍾之尊,在於清氣上行,不在數多。清者數 少,濁者數多;數少者貴,數多者賤。黃鍾為宮,聲極清 而上行,至角、徵、羽,乃下降重濁,而為民事物。盡斥諸 儒言黃鍾長九寸之非。殊不知禮有以多為貴者,如 「獻數,天子十二,上公九,侯伯七,子男五,卿大夫三,士 一。」「豆數,天子二十六,諸公十六,諸侯十二,上大夫八, 下大夫六。」「佾數,天子八,諸侯六,大夫四,士二」之類,各 隨所重以別尊卑,未嘗執一端以為典要也。故數多 管長,則聲濁而為宮,有持重深沈之意焉,何害其為 貴?數少管短,則聲清而為羽,有飛越輕佻之意焉,何 害其為賤?商、角、徵之聲,亦因是而上下之,此君、臣、民、 事、物所以序也。凡天地之道,體靜而用動。君也者,以 靜制動者也。自商以下,皆以動而制於靜者也。古人 立法,亦隨所用而各有意義,何必務為新奇,以成其 臆說哉?今《律呂大象章》既以子黃鐘為正宮,丑大呂、 亥應鐘為宮,寅「太蔟,戌無射為商,卯夾鐘,酉南呂為 角,辰姑洗,申夷則為徵,巳仲呂,未林鐘為羽,午蕤賓 為正羽。」以配君、臣、民、事、物之等,則明以三寸九分之 黃鐘,以次而至於九寸之蕤賓也。其定五聲生數次 第,則曰宮聲五十,商聲八十,角聲九十,徵聲七十,羽 聲六十。商角則自宮而加多,徵、羽則自角而減少,或 加三十,或加一十,或減二十,或減一十,其參差不齊, 又不知其何所本耶?夫宮,土聲也,以土當《河圖》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