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5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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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下,待制已上,並就都亭驛弔慰。」七月一日,使者耶 律乞石至,帝與皇太后發哀苑中,使者自驛赴左掖 門「入,至左昇龍門下馬,入北偏門階下行,至右昇龍 北偏門,入朝堂西偏門」,至文德殿門上奉書太常博 士二員與禮直官贊引入文德殿西偏門階下面北 跪進書,閤門使跪受,承進,太常博士、禮直官退。使者 入西上閤門殿後偏門,入宣祐西偏門,行赴內東門 柱廊中間過幕次祗候。朝見訖,赴崇政殿門幕次祗 候。朝見皇太后訖,出三日,近臣慰乞石於驛。

明道元年趙德明卒輟朝舉哀

按《宋史仁宗本紀》,明道元年冬十一月,延州言夏王 趙德明卒。 按《禮志》:明道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敕 夏王趙德明薨,輟朝三日,令司天監定舉哀掛服日 辰。其日乘輿至幕殿,服素服,太常博士引太常卿當 御坐前跪,奏請皇帝為夏王趙德明薨舉哀。又奏請 十五舉音,又奏請可止文武百僚進名奉慰告哀使 副以下朝見,首領并從人作兩班見,先首領見兩拜, 後班首奏「聖躬萬福」,又兩拜,隨拜萬歲。喝:「賜例物酒 食」,跪受,起,又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退。」從人儀同。 是日,皇太后至幕殿,釋常服、白羅大袖、白羅大帶,舉 哀如皇帝儀。其遣使致祭、弔慰如契丹。

慶曆元年定臨群臣喪儀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康定二年。是年十一月改 元慶曆右正言、知制誥吳育奏:「臣竊見車駕每有臨奠, 臣僚宗戚之家皆即時出幸。道路不戒,羽衛不全,從 官奔馳,眾目驚異,萬乘法駕,豈慎重之意乎!雖震悼 方切於皇慈,而舉動貴合乎經禮。臣竊詳《通禮》舊儀, 蓋俟喪家成服,然後臨奠,於事不迫,在禮亦宜。臣愚 欲乞今後車駕如有臨奠去處,乞俟本家既斂成服, 然後出幸,則恩意容與,詳而得中,警蹕羽儀,備之有 素。」事下禮官議:「遭喪之家,有出殯日乃成服者,恐至 時難行臨奠。請自今聖駕臨奠,臣僚宗戚之家,若奏 訃在交未前,即傳宣閤門只於當日,令所屬候儀衛 備奏請車駕出幸。若奏訃在交未後,即次日臨奠。庶 使羽衛整肅,於事為宜。」詔可其儀。乘輿自內出,千牛 將軍四人執戈,一人執桃,一人執茢前導。車駕將至 所幸之第,贊禮者引喪主哭于大門內,望見乘輿,止 哭,再拜立于庭。皇帝至幕殿,改素服就臨,喪主內外 再拜。皇帝哭,十五舉音,喪主內外皆哭。皇帝詣祭所, 三奠酒,喪主已下再拜,皇帝退,止哭。從官進名奉慰, 皇帝改常服還內。《通禮》著「皇帝臨諸王妃、主、外祖父 母、皇帝父母、宗戚、貴臣等喪,出宮服常服,至所臨處, 變服素服。」《天聖喪葬令》:「皇帝臨臣之喪,一品服錫衰, 三品已上緦衰,四品已下疑衰。皇太子臨弔,三師、三 少則錫衰;宮臣四品以上緦衰,五品以下疑衰。」 慶曆五年,定大臣喪輟朝之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輟朝之制,禮院例 冊,文武官一品、二品喪,輟視朝二日,于便殿舉哀掛 服。文武官三品喪,輟視朝一日,不哀掛服。然其車駕 臨問,并特輟朝日數,各係聖恩。一品、二品喪皆以翰 林學士已下為監護葬事,以內侍都知已下為同監 護葬事,葬日輟視朝一日,皆取旨後行。慶曆五年四 月,禮院奏:「準度支員外郎、集賢校理、知院曾公亮奏, 朝廷行輟朝禮,並乞以聞哀之明日輟朝,其假日便 以充數,仍為永例。如值其日前殿須坐,則禮有重輕, 自可略輕而為重,更不行輟朝之禮。臣今看詳,公亮 所奏,誠於輟朝之間,適宜順變,然慮君臣恩禮之情, 有所未盡,欲乞除人使見辭、春秋二宴合當舉樂,即 於次日輟朝。餘乞依公亮所奏。」詔可。

嘉祐三年契丹使來告哀遣使祭弔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三年二月,契丹使來告其祖 母哀,輟視朝七日,遣使祭奠弔慰。 按《禮志》:嘉祐三 年正月,契丹告國母哀,使人到闕,入見,皇帝問云:「卿 離北朝日,姪皇帝悲苦之中,聖躬萬福。」朝辭日即云: 「皇帝傳語北朝姪皇帝嬸太皇太后上仙,遠勞人使, 訃告春寒,善保聖躬。」中書樞密以下,待制以上,赴驛 弔慰云:「竊審北朝太皇太后上仙伏惟悲苦。」五月獻 遺留物。

高宗紹興二十五年秦檜薨車駕臨弔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五年冬十月丙申夕,秦 檜薨。十一月乙巳,追封檜申王,賜神道碑額為「『決策 元功精忠全德』。甲子,幸秦檜第臨奠。」

理宗寶慶元年春正月濟王竑訃聞特輟視朝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熙宗皇統元年梁宋國王宗幹及紀王宗彊薨輟朝臨弔

按《金史熙宗本紀》:皇統元年夏五月己酉,太師、領三 省事、梁宋國王宗幹薨。庚戊,上親臨。日官奏戌亥不 宜哭泣,上曰:「君臣之義,骨肉之親,豈可避之。」遂哭之 慟,命輟朝七日。六月壬辰,有司請舉樂,上以宗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