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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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共笄,絰亦如之。

王昭禹曰:「喪紀則笄,而又加之以絰。其共九嬪外內命婦所用,亦如祭祀賓客之禮,故曰亦如之。」

夏采「掌大喪,以冕服復於太祖,以乘車建綏復於四 郊。」

鄭司農曰:「復猶始死,招魂、復魄 。」 劉執中曰:「王之袞冕,生常服之,奉享乎太祖之廟者也。王之太常生,常建諸玉路,乘於四郊,以奉祀者也。及其始喪,則用以為復,而莫測其神魂奚往也。故或以其服,或以其乘,或以其建,或之其所往而致敬者,或之其所居而素安者,或用其所暱而常侍者,皋而復之,庶幾其神之復而可生者也。孝子盡愛之道無不至。」 是以夏采復於大廟也,復於四郊也,祭僕復於小廟也,隸僕復於小寢大寢也。

《地官》:大司徒「以本俗六安萬民,二曰族墳墓。」

劉執中曰:「考妣祖先族而葬之,則子孫之心有所依慕,不忍舍之以適他邦,故一其志,安於里閭也。」

大喪,「帥六鄉之眾庶,屬其六引,而治其政令。」

賈氏曰:「六鄉七萬五千家,唯取一千人致之,使為挽柩之役。」 故鄭康成云「眾庶所致役也 。」 鄭司農曰:「六引謂引喪車索也。六鄉主六引,六遂主六紼。」

項氏曰:「引在車,所以挽車;紼在柩,所以弼柩大。」

司徒則檢校六引之事,故曰治其政令 。鄭鍔曰:「六鄉,內也,故屬在前之引;六遂外也,故屬在旁之紼。因其遠近內外,理當然也。」

若國有大故,則致萬民於王門,令無節者不行於天 下。

鄭康成曰:「《大故》謂王崩及寇兵。」

小司徒「與其祭祀、飲食、喪紀之禁令。」

賈氏曰:「《喪紀》謂若四閭為族相葬之等,皆有禁令,不使失禮法。」

大喪,「帥邦役,治其政教。」

鄭康成曰:「喪役正棺引窆復土 。」 史氏曰:「興土工以為因山之役。」

《鄉師》之職,「大喪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治之。」

鄭康成曰:「治謂監督其事。」

及葬,執纛以與匠師御柩而治役。

鄭司農曰:「翿,羽葆幢也。」 《爾雅》:「纛,翳也。以指麾輓柩之役,正其行列進退 。」 賈氏曰:「柩在路,恐有傾覆,故與匠師御正其柩治役。」 亦謂監督役人。

及窆執斧,以涖匠師。

鄭司農曰:「窆謂葬下棺也。《春秋傳》曰『日中而堋』,《禮記》所謂封者。涖謂臨視也 。」 鄭康成曰:「匠師主豐碑之事,執斧涖之,使戒其事 。」 王氏曰:「葬而治役,正其挽柩之行列,故執纛以為儀;已窆而涖,匠師則以防柩之傾戲,使戒飭焉,故執斧以為威。」

正歲,「稽其鄉器,族,共喪器。」

《鄭鍔》曰:「族之百家,財適足以制夷槃輁軸之器,故族集財為之而一族共用焉。」

《州長》,「凡州之大喪,涖其事。」

鄭康成曰:「大喪,鄉老、鄉大夫於是卒者也。涖,臨也。」

《黨正》:「凡其黨之喪紀,教其禮事,掌其戒禁。」

鄭鍔曰:「《禮》所得為者,不可以不戒;禮所不得為者,不可以不禁。」

《族師》:「四閭為族,八閭為聯,以相葬埋。」

王昭禹曰:「以相葬埋,則四閭為族正,以相葬為事故也。」

閭胥,喪紀之數。聚眾庶,既比則讀灋。

鄭康成曰:「《喪紀》,大喪之事也 。」 黃氏曰:「以《喪紀》聚,則讀《喪紀》之法。」

《封人》「喪紀,則飾其牛牲。」

易氏曰:「《喪紀》有奠牛。」

《鼓人》:「大喪,則詔大僕鼓。」

鄭康成曰:「始崩及窆時。」

《牛人》喪事,共其奠牛。

鄭康成曰:「謂殷奠、遣奠也。喪所薦饋曰奠 。」 賈氏曰:「喪中自未葬已前無尸,飲食直奠停置於神前,故謂之奠。朝夕之奠無尊卑,皆脯醢酒而已,無牲體。殷,大也。唯小斂、大斂、朔月、月半、薦新、祖奠及遣奠時有牲體,大遣奠亦有馬牲。」

《閭師》:「凡庶民不樹者無槨,不績者不衰。」

鄭鍔曰:「不種植則使其死也有棺而不得用槨,不績其麻則使其喪不得衣衰,凡皆所以恥之。」

《師氏》:「凡喪紀,王舉則從。」

鄭康成曰:「舉猶行也 。」 賈氏曰:「王行之時,師氏則從,以王所在,皆須詔以美道也。」

《保氏》教之六儀,四曰喪紀之容。

《鄭鍔》曰:「喪紀則有臨喪之容 。」 鄭康成曰:「喪紀之容,纍纍顛顛。」

《媒氏》「禁遷葬者與嫁殤者。」

鄭康成曰:「遷葬,謂生時非夫婦,死既葬,遷之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