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9 (1700-1725).djv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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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百八十六卷目錄

 茶部彙考三

  宋三高宗建炎五則 紹興十八則 孝宗隆興一則 乾道四則 淳熙四則 光宗

  紹熙二則 寧宗慶元一則 嘉泰三則 嘉定三則 理宗紹定一則 端平一則 嘉熙

  一則 寶祐一則 瀛國公德祐一則

  金海陵貞元一則 世宗大定二則 章宗承安二則 泰和六則 宣宗元光一則

  元世祖中統一則 至元十九則 成宗元貞一則 大德二則 武宗至大二則 仁宗

  皇慶二則 延祐四則 英宗至治一則 文宗天曆一則 順帝元統一則 至元一則

  至正一則

食貨典第二百八十六卷

茶部彙考三

宋三

高宗建炎元年以梁揚祖提領東南茶鹽以趙開管川秦茶馬

按《宋史高宗本紀》,建炎元年五月壬寅,以江淮發運 使梁揚祖提領東南茶鹽事。 按《食貨志》:「元年,成都 轉運判官趙開言榷茶買馬五害,請用嘉祐故事,盡 罷榷茶,而令漕司買馬,或未能然,亦當減額以蘇園 戶,輕價以惠行商,如此則私販衰而盜賊息。」遂以開 同主管川秦茶馬。

建炎二年,趙開大更秦、蜀茶法。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年十一月,四川茶馬趙開罷官 買賣茶,給引通商,如政和法。」 按《食貨志》:「二年,開至 成都,大更茶法,倣蔡京都茶場法,以引給茶商,即園 戶市茶,百斤為一大引,除其十,勿筭置合同場以譏 其出入,重私商之禁,為茶市以通交易,每斤引錢春 七十,夏五十,市利頭子錢不預焉。所過征一錢,所止 一」錢五分,自後引息錢至一百五萬緡。 按《趙開傳》: 開字應祥,普州安居人,登元符三年進士第,大觀二 年,權辟廱正,用舉者改秩,即盡室如京師,買田尉氏, 與四方賢俊遊,因詗知天下利病,所當罷行者如是。 七年,慨然有《通變捄弊志》。宣和初,除禮制局校正檢 閱官。數月局罷,出知鄢陵縣。七年,除講議司檢詳官。 開善心計,自檢詳罷,除成都路轉運判官。遂指陳榷 茶買馬五害,大略謂:「黎州買馬,嘉祐歲額纔二千一 百餘。自置司榷茶,歲額四千,且獲馬兵踰千人,猶不 足用,多費衣糧,為一害;嘉祐以銀絹博馬,價皆有定。 今長吏旁緣為姦,不時歸貨,以空券給夷人,使待資 次,夷人怨恨,必生邊患,為」二害。初,置司榷茶,借本錢 於轉運司五十二萬緡,於常平司二十餘萬緡。自熙 寧至今,幾六十年,舊所借不償一文,而歲借乃準初 數,為三害;榷茶之初,預俵茶戶本錢,尋於數外更增 和買,或遂抑預俵錢充和買,茶戶坐是破產,而官買 歲增,茶日濫雜,官茶既不堪食,則私販公行,刑不能 禁,為四害。「承平時,蜀茶之入秦者十幾八九,猶患積 壓難售,今關、隴悉遭焚蕩,仍拘舊額,竟何所用?茶兵 官吏坐糜衣糧,未免科配州縣,為五害。請依嘉祐故 事,盡罷榷茶,仍令轉運司買馬,即五害並去而邊患 不生。如謂榷茶未可遽罷,亦宜併歸轉運司,痛減額 以蘇茶戶,輕立價以惠茶商。如此則私販必衰,盜賊 消弭,本錢既常在,而息錢自足。」朝廷是其言,即擢開 都大提舉川陝茶馬事,使推行之,時建炎二年也。於 是大更茶馬之法,官買、官賣茶並罷。參酌政和二年, 東京都茶務所創《條約》,印給茶引,使茶商執引與茶 戶自相貿易。改成都舊買賣茶場為合同場買引所, 仍於合同場置茶市,交易者必「由市引,與茶必相隨, 茶戶十或十五共為一保,并籍定茶鋪姓名,互察影 帶販鬻者。凡買茶引,每一斤春為錢七十,夏五十,舊 所輸市例頭子錢,並依舊茶所過,每一斤征一錢,住 征一錢半。其合同場監官,除驗引、秤茶、封記發放外, 無得干預茶商、茶戶交易事。」舊制,買馬及三千匹者 轉一官,此但以所買數推賞,往往有一任轉數官者, 開奏請推賞,必以馬到京實收數為格,或死於道,黜 降有差。比及四年冬,茶引收息至一百七十餘萬緡, 買馬及踰二萬匹。

建炎三年,置江寧府行在都茶場。

按《宋史高宗本紀》,三年二月乙丑,置江寧府榷貨務 都茶場。 按《食貨志》,建炎初,於真州印鈔,給賣東南 茶鹽。當是時,茶之產於東南者,浙東西、江東西、湖南 北、福建、淮南、廣東西路十,州六十有六,縣二百四十 有二。霅川顧渚生石上者,謂之紫筍,毗陵之陽羨,紹 興之日鑄,婺源之謝源,隆興之黃龍、雙井,皆絕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