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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8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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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十一卷目錄

 農桑部彙考二

  後漢總一則 光武帝中元一則 明帝永平八則 章帝建初二則 元和三則 和

  帝永元三則 安帝永初二則 順帝一則 獻帝興平一則 建安四則 後主建興一則

  魏文帝黃初二則 明帝二則 明帝太和三則

  吳大帝黃武一則 赤烏一則 景帝永安一則

  晉武帝泰始五則 咸寧一則 太康三則 元帝一則 元帝太興二則 明帝太寧一

  則 哀帝興寧一則

  宋文帝元嘉四則 孝武帝孝建一則 大明四則 明帝泰始二則 後廢帝元徽一則

  南齊武帝永明三則 鬱林王隆昌一則 明帝建武二則

食貨典第二十一卷

農桑部彙考二

後漢

後漢制,以正月帝祭先農,率公卿親耕。

按《後漢書禮儀志》:正月始耕,晝漏上水初納,執事告 祠先農。已享耕時,有司請行事就耕位。天子、三公、九 卿、諸侯、百官以次耕力田種,各耰訖,有司告事畢。是 月令曰:「郡國守相皆勸民始耕如儀。諸行出入,皆鳴 鐘,皆作樂。其有災眚,有他故,若請雨止雨,皆不鳴鐘, 不作樂。」 按注賀循《藉田儀》曰:「漢耕日,以太牢祭先 農」於田所。《春秋傳》曰:「耕藉之禮,唯齋三日。」

光武帝中元二年明帝即位詔有司毋煩擾耕桑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中元二年二月,即皇帝位。十二 月甲寅,詔曰:『方春戒節,人以耕桑。其敕有司,務順時 氣,使毋煩擾』。」

明帝永平二年皇后親蠶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禮儀志》。「永平二年三 月,皇后帥公卿諸侯夫人蠶祠先蠶。禮以少牢。」

丁孚《漢儀》曰:「皇后出,乘鸞輅,青羽蓋,駕駟馬,龍旂九旒,大將軍妻參乘,太僕妻御前鸞旂車,皮軒闟戟。雒陽令奉引,亦千乘萬騎。」車府令設鹵簿駕,公卿、五營校尉、司隸校尉、河南尹妻皆乘其官車,帶夫本官綬,從其官屬導從皇后。置虎賁、羽林騎、戎頭、黃門鼓吹,五帝車,女騎夾轂,執法御史在前後,亦有金鉦黃鉞,五將導桑於蠶宮,手三盆於繭館,畢,還宮。《月令》曰:「禁婦人無觀。」按谷永對稱,「四月壬子,皇后蠶桑之日也。」則漢桑亦用四月。 《漢舊儀》曰:「春桑生而皇后視桑於苑中,蠶室養蠶千薄以上,祠以中牢羊豕。」今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臣妾從桑還,獻於繭觀,皆賜從桑者樂,皇后自行。凡蠶絲絮,織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廟、群臣五時之服,其皇帝得以作縷縫衣,得以作中絮而已。置蠶官令、丞,諸天下官皆詣蠶室,亦婦人從事。故舊有東西織室作法。晉后祠先蠶,先蠶壇高一丈,方二丈,為四出陛,陛廣五尺,在采桑壇之東南。

永平三年,詔「有司勸督農桑。」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三年春正月癸巳,詔曰:「朕 奉郊祀,登靈臺,見史官,正儀度。夫春者,歲之始也。始 得其正,則三時有成。比者水旱不節,邊人食寡,政失 於上,人受其咎。有司其勉順時氣,勸督農桑,去其螟 蜮,以及蝥賊,詳刑慎罰,明察單辭,夙夜匪懈,以稱朕 意。」

永平四年,詔以「農事得雨,賜公卿半奉。」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四年春二月辛亥,詔曰:「朕親耕 藉田,以祈農事。京師冬無宿雪,春不燠沐,煩勞群司, 積精禱求,而比再得時雨,宿麥潤澤,其賜公卿半奉。 有司勉遵時政,務平刑罰。」

永平十年,詔「百姓勉務桑稼。」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十年夏四月戊子,詔曰:『昔歲五 穀登衍,今茲蠶麥善收,其大赦天下。方盛夏長養之 時,蕩滌宿惡,以報農功,百姓勉務桑稼,以備災害。吏 敬厥職,無令愆墮』。」

永平十三年。春二月。帝耕於藉田。禮畢。賜觀者食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云云。

永平十五年春二月癸亥,帝耕於下邳。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云云。

永平十六年,取伊吾盧地,置宜禾都尉以屯田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十六年春二月,伐北匈奴。竇固 破呼衍王於天山,留兵屯伊吾盧城。」 按《西域傳》十 六年,「明帝乃命將帥北征匈奴,取伊吾盧地,置宜禾 都尉以屯田。」

永平  年,詔區種增加失實者,與奪田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