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78 (1700-1725).djvu/10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十二卷目錄

 農桑部彙考三

  梁武帝天監三則 普通二則 中大通一則 大同六則 太清二則 元帝承聖一則

  陳文帝天嘉一則 宣帝太建七則

  北魏道武帝天興二則 明元帝永興二則 太武帝太平真君二則 文成帝太安一

  則 孝文帝延興二則 太和七則 宣武帝景明二則 正始一則 孝明帝熙平一則

  正光一則

  北齊總一則 文宣帝天保三則 武成帝河清一則

  北周總一則 孝閔帝一則 明帝一則 武帝保定一則 天和二則 建德二則

  隋總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一總一則

食貨典第二十二卷

農桑部彙考三

武帝天監十二年以啟蟄而耕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杜佑《通典》,「梁初依宋、齊 禮,以正月用事,不齊不祭。天監十二年,以啟蟄而耕, 與百官御事並齊三日,沐浴祼饗,侍中奉耒耜,載於 象輅,以隨木輅之後。」

天監十三年二月輿駕親耕籍田赦天下孝悌力田 賜爵一級。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天監十六年二月辛亥親耕籍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云云。

普通二年詔於震方具畝以允東作之義又移籍田於建康北岸築親耕臺

按《梁書武帝本紀》,普通二年夏四月丙辰,詔曰:「夫欽 若昊天,歷象無違,躬執耒耜,盡力致敬。上協星鳥,俯 訓民時,平秩東作,義不在南。前代因襲,有乖禮制。可 於震方,簡求沃野,具茲千畝,庶允舊章。」

按杜佑《通典》:「普通二年,又移籍田於建康北岸,築兆 域如南北郊。別有親耕臺在壇東,帝親耕畢,登此臺 以觀公卿之推反。」

普通四年,躬耕籍田,貸農糧種。

按《梁書武帝本紀》,「四年二月乙亥,躬耕籍田。詔曰:『夫 耕籍之義大矣哉!粢盛由之而興,禮節因之以著。古 者哲王,咸用此作,眷言八政,致茲千畝,公卿百辟,恪 恭其儀,九推畢禮,馨香靡替。兼以風雲葉律,氣象光 華,屬覽休辰,思加獎勸。可班下遠近,廣闢良疇,公私 畎畝,務盡地利。若欲附農,而糧種有乏,亦加貸卹,每』」 使優遍。孝悌力田,賜爵一級。預耕之司,剋日勞酒。

中大通六年二月癸亥輿駕親耕籍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大同元年二月丁亥輿駕躬耕籍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大同二年二月乙亥輿駕躬耕籍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大同三年二月丁亥輿駕親耕籍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大同四年二月己亥輿駕親耕籍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大同六年二月己亥輿駕親耕籍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大同七年二月辛亥輿駕躬耕籍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太清元年二月丁亥輿駕躬耕籍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太清六年,元帝下令勸農。按太清止有三年並無六年此係元帝未改元時沿

襲年號

按《梁書元帝本紀》,大寶三年,世祖猶稱太清。六年正 月甲戌,世祖下令曰:「軍國多虞,戎旃未靜,青領雖熾, 黔首宜安。時惟星鳥,表年祥於東秩;春紀宿龍,歌歲 取於南畯。況三農務業,尚看夭桃敷水;四人有今,猶 及落杏飛花。化俗移風,常在所急,勸耕且戰,彌須自 許。豈直燕垂寒谷,積黍自溫,寧可墮此元苗,坐餐紅 粒,不植燕頷,空候蟬鳴。可悉深耕溉種,安堵復業,無 棄民力,並分地利,班勒州郡,咸使遵承。」

元帝承聖二年詔免力田之家以勸農

按《梁書元帝本紀》,「承聖二年二月庚午,詔曰:『食乃民 天,農為治本,垂之千載,貽諸百王,莫不敬授民時,躬 耕帝籍。是以稼穡為寶,《周頌》嘉其樂章;禾麥不成,魯 史書其方冊。秦人有農力之科,漢氏開屯田之利。頃 歲屯否,多難薦臻,干戈不戢,我則未暇。廣田之令,無 聞於郡國;載師之職,有陋於官方。今元惡殄殲,海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