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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33 (1700-1725).djvu/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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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之。至熙寧間,有內降手詔,不由中書門下共議,蓋 大臣有陰從中而為之者。至京則又患言者議己,故 作御筆密進,而丐徽宗親書以降,謂之「御筆手詔」,違 者以違制坐之。事無巨細,皆託而行,至有不類帝札 者,群下皆莫敢言。繇是貴戚近臣爭相請求,至使中 人楊球代書,號曰「書楊。」京復病之,而亦不能止矣。 《陳卓傳》:卓字立道,紹熙元年進士,其後知江州,移寧 國府。丞相以故欲見之,卓謝不往,丞相益器之。李全 叛,褫其爵。詔書至淮,人益自勵。太廟災,降罪己詔,京 師感動。皆卓所草也。

《樓鑰傳》:鑰為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光宗內禪詔書, 鑰所草也。有云:「喪紀自行於宮中,而禮文難示於天 下」,薦紳傳誦之。

《湘山野錄》:真宗即位之次年,賜李繼遷姓名,而復進 封西平王。時宋湜、宋白、蘇易簡、張洎在翰林,俾草詔 冊,皆不稱旨。惟宋公湜深得上意,必欲推先帝欲封 之意,因進辭曰:「先皇帝早深西顧,欲議真封,屬軒鼎 之俄遷,建漢壇之未逮,故茲遺命,特付眇躬。爾宜望 弓劍以拜恩,守疆垣而效節。」上大喜,不數月參大政 歐陽修《王文正神道碑》:趙德明言民饑,求糧百萬觓, 大臣皆請以詔書責之,公請敕有司具粟百萬於京 師。詔德明來取,真宗大喜。德明得詔,大慚,且拜曰:「朝 廷有人。」

《龍川別志》:真宗晚年得風疾,自疑不起,嘗臥枕宦者 周懷正股,與之謀,欲命太子監國。懷正,東宮官也,出 與寇準謀之,遂議立太子,廢劉氏,黜丁謂等,使楊億 草具詔書。億私語其妻弟張演曰:「數日之後,事當一 新。」稍洩,丁謂夜乘婦人車與曹利用謀之,誅懷正,黜 準,召億至中書,億懼,便液俱下,面無人色。謂素重億, 無意害之,徐曰:「謂當改官,煩公為作一好麻耳。」億乃 少安。準初為此謀,欲遣使四方,宣示風指,誅異己者。 使楊億為詔書,遣其婿王曙出使。曙知其不可,力止 之,意其必有禍敗,藏其詔書草,使其妻縫置夾衣中。 及劉后既沒,朝廷方欲理準舊勳,曙出其書,文字磨 滅,殆不可復識。由此贈億禮部尚書,諡曰文。李淑為 之辭,其略曰:「自昔天禧之末,政漸宮闈,能協元臣,議 尊儲極。蓋準為人忠亮自信,固無異心,然使之得志, 必有恣橫失眾之事,未必不為國之禍也。」

《談苑》:真宗上僊,明肅召兩府入諭之,一時號泣。明肅 曰:「有日哭在,且聽處分。」議畢,王曾作參政,當秉筆,至 云淑妃為皇太妃。曾卓筆云:「適來不聞此語。」丁崖州 曰:「遺詔可改耶?」眾皆不敢言。明肅亦知之,始惡丁而 嘉王曾之直也。

《老學庵筆記》:周世宗時,李景奉正朔上表,自稱唐國 主,而周稱之曰江南國主。國書之制曰「皇帝致書恭 問江南國主。」又以「君」字易「卿」字。至藝祖於李煜,則遂 賜詔如藩方矣。仁宗時,冊命趙元昊為夏國主,蓋用 江南故事,然亦賜詔,凡言及卿字處即闕之,亦或以 國主代卿字。當時必有定制,然不盡見於國史也。 《讀書鏡》:仁宗一夕遣使持手詔,欲以劉氏為貴妃。李 沆對使者引燭焚詔,附奏曰:「但道臣」沆以為不可,其 議遂寢。

《聞見前錄》:孫文懿公為翰林學士,撰《升祔李太后赦 文》曰:「章懿太后,丕擁慶羡,實生眇沖,顧復之恩深,保 綏之念重。神馭既往,仙遊斯邈。」嗟乎,為天下之母,育 天下之君,不逮乎九重之承顏,不及乎四海之致養。 念言一至,追慕增結。仁宗覽之,感泣彌月。公自此遂 參大政。帝問文懿曰:「卿何故能道朕心中事?」公曰:「臣 少以庶子不齒於兄弟,不及養母,以此知陛下聖心 中事。」上為之流涕。

《王氏談錄》:公言:皇祐中,人有獻唐昭宗御服汗衫一, 上有朱字手詔與錢鏐求助兵,時隔塞不通,蓋密信 也。獻者,朱氏子孫,欲求官,朝廷留而賜帛遣之。 《聞見近錄》:韓忠獻當國,召王翰林珪至中書,受立英 宗為皇子詔。王曰:「『此事須面得旨』。中書以為得體,及 對,乃曰:『事出陛下耶,大臣耶?今宮中有將臨月者,姑 俟之,可乎』?」上曰:「事出朕意,天使朕有子,則豫王不夭 矣,立之以慰人心。」又曰:「為誰之子而立之?」上曰:「天知 地聞,濮王子也。」遂退草詔。詔有「濮安懿王之子,猶朕 子也」之句。

《歸田錄》:治平二年八月三日大雨,一夕都城水深數 尺,上降詔責躬求直言。學士草詔,有「大臣惕思天變」 之語,上夜批出云:「淫雨為災,專戒不德。」遽令除去大 臣思變之言。上之恭己畏天自勵如此。

《石林燕語》:熙寧初,中書議定改宗室條制,召學士王 禹玉草制。禹玉辭曰:「學士,天子私人也,若降詔付中 書施行,則當草之。今中書已議定宗室事,則當使舍 人院草敕爾,學士非所預,不敢失職也。」乃命知制誥 蘇子容草敕。近世凡朝廷詔命,皆學士為之,重王命 也。

《清波雜志》:上覽鄭俠書,遂詔學士承旨韓維、知開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