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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30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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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景明

按《明外史》本傳:「景明,字仲默,信陽人。八歲能詩、古文。 弘治十一年舉於鄉。年方十五,宗藩貴人爭遣人負 視,所至聚觀若堵。十五年,第進士,授中書舍人。與李 夢陽輩倡古詩文,夢陽最雄駿,景明稍後出,相與頡 頏。正德改元,劉瑾竊柄,上書吏部尚書許進,勸其秉 政毋撓,語極激烈。已遂謝病歸。踰年,瑾盡免諸在告」 者官,景明坐罷。瑾誅,用李東陽薦,起故秩,直內閣。制 敕房李夢陽下獄,眾莫敢為直。景明上書吏部尚書 楊一清救之。九年,乾清宮災,疏言義子不當畜,邊軍 不當留,番僧不當寵,宦官不當任。留中久之,進吏部 員外郎,直制敕如故。錢寧欲交驩,以古畫索題。景明 曰:「此名筆,毋污人手。」留經年,終,擲還之。尋擢陝西提 學副使。廖鵬弟太監鑾鎮關中,橫甚。諸參隨遇三司 不下馬,景明執撻之。其教諸生,專以經術世務,遴秀 者於正學書院親為說經,不用諸家訓詁,士始知有 經學。嘉靖初,引疾歸,未幾卒,年三十有九。景明志操 耿介,尚節義,鄙榮利,與夢陽並有國士風。兩人為詩 文,初相得甚歡,名成之後,互相詆諆。夢陽主摹倣,景 明則主刱造,各樹堅壘不相下,兩人交游亦遂分左 右袒。說者謂景明之才本遜夢陽,而其詩秀逸穩稱, 視夢陽粗浮剽竊,反為過之。然天下語詩文必並稱 何、李,又與邊貢、徐禎卿並稱「四傑。」其持論,謂:「詩溺於 陶,謝力振之,古詩之法亡於謝;文靡於隋,韓力振之, 古文」之法亡於韓,頗為時所譏。

按《名山藏文苑記》:景明父信,渭源驛丞。景明八歲能 文,十二隨父謂源,臨洮守李紀奇其才,延師教之。師 他出,景明危坐朗讀,如師在。守。竊窺,愛重之,召置門 下。信能詩,既去官,紀資助車馬,送餞郊亭,曰:「君,吾老 友,令子,吾小友也。」景明年十五舉鄉試第三。時尚禿 笄,諸公貴人轉相負視,爭留宿之所,至遮觀。十九舉 進士,與李夢陽、邊貢造語相合,共為古文,擬於秦、漢。 居二年,授中書舍人。劉瑾用事,上書吏部尚書許進 曰:「某素未伏謁明公,然慕義甚深,區區之懷,不敢不 露。竊見主上幼沖,權閹在內,天紀錯易,舉動大謬。究 人事,考變異,莫甚此時。而上下之臣,未見有秉德明 恤、仗義伏節者。某雖寡眛,知明公有深憂也。比聞權 閹多來干撓,或謂宜少貶為容。某竊為明公畫二端: 守正不撓,不容權閹自貶;求容,不容天下共是不容。 守正不容,可以激頹靡,流聲烈。自貶不容,則頹靡益 恣,聲烈且敗。其輕其重,明公宜審擇之。」頃之,謝病歸。 踰年,瑾盡免諸在告者官,景明坐免。瑾誅,李東陽薦 起舍人,直內閣。經筵官李夢陽坐累江西獄,景明奏 記吏部尚書楊一清曰:「僕聞聖人哲士,取人眾惡,明 主顯相,識賢集毀。夫徇同情則獨行見遺,實多口則 廉潔被黜。何也?獨行者同情所謬,而廉節者眾口所 妒也。夫李夢陽者,自崇而弗下人,太任而弗識時,氣 多憤激,量乏兼容,訓昧致柔,戒犯必折,僕誠不敢為 之辭。」至其飾身好修,矜名投義,見善必取,見惡必擊, 不附炎門,不趨利徑,處遠懷不招之恥,處近執莫麾 之勇,在野有《兔罝》之武,在公著素絲之忠。立志抗行, 秉心陳力,咸可尚也。前與御史相迕,同黨交搆,恃其 貞介,不服文法,邅延無已,固其自取。而尊達至為不 悅,縉紳靡然誹笑。言官亟詆,法吏深鞫,惟恐摧之弗 披,辱之弗窘。嗟哉甚矣!謂其為高好勝,多事越位,不 即攻之,將為患害,則夢陽之害,不猶愈於賣法成賄, 污行喪守,玩公詭避,行私煽虐,甘心附媚,役志富勢 者乎?「任事」謂「橫」,「伐奸」謂「訐」,「建樹」謂「標己」,「振起」謂「輕事。」 問民隱曰「恃名而出位」,持國法曰「寡情而立威。」夫其 詭俗諧眾之人,相傲為譽,而直節獨行之士,疾之如 讎。當今仕宦,不貶損就時,其能免哉?明公秉進退之 權,拔廉直之士,夢陽夙知,猶困於人,何況門牆之外, 萬里之遠。然僕於夢陽,肝膽素交,始聞人言,猶或疑 之,又況明公顧嘗究西人之議,參士民之公,皆言夢 陽敦古崇禮,志在澄清。又曰:「使其得位,可使盜賊屏 跡,權勢斂手。今京師之士,昧影議形,群情共怒。間有 知者,則亦恐異同於權要之吏,以遭口舌之禍,視為 秦越,隨其軒輊,僕竊傷焉。昔孔融鶚薦乎禰衡,汾陽 解爵於李白,夢陽文藻才辯,匹禰儔白,拘簡端閑,則 尤過之。伏惟明公,少加援察。」久之,乾清宮災,上言時 政,留中不下。轉吏部員外郎,陞陝西提學副使。嘉靖 初年以疾乞致仕。撫、按官言:「景明學政嚴明,才稱其 職,不宜聽去,然實病唯上裁。」下吏部,請暫聽致仕,病 愈起用,報可。抵家六日卒,年三十九。景明癯秀不勝, 和煦近人,志大行堅,榮辱毀譽,不動於中。交游取與, 一無所妄。其以中書齎詔下雲南,遠方君長及貴使 者,聞景明名,咸來贈遺寶貨。有熊太監者,贈物尤厚, 景明堅辭之,太監豁然歎曰:「彼年方少,所見如此,吾 局局黷貨,寧不媿哉!」遂自解去。師御史客死京師,中 貴人廖鵬為買棺,卻而共賻焉。曰:「吾友生不苟受,死 可污之。」其雅操如此。初與夢陽契好,後論詩不合,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