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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28 (1700-1725).djvu/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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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厚之至,論以為異人,欲冠多士,疑曾子固所為。子 固,文忠門下士也。乃寘先生第二,復以《春秋對義》居 第一。及殿試章衡牓,中進士乙科,始見知於歐陽公」 及韓魏公、富鄭公,皆待以國士。又按先生作《太息》一 篇,《送秦少章歸京》云:「昔吾舉進士,試名於禮部,歐陽 文忠公見吾文,且曰:『此我輩人也,吾當避之』。」是時士 以剽裂為文訕公者成市。又有《上韓太尉書》云:「某年 二十有二矣。」及有《上梅直講書》,是年先生登第之後 四月,丁太夫人武陽君程氏憂。按司馬溫公作《程夫 人墓誌》云:「夫人以嘉祐二年四月癸丑終於鄉里。」又 按老蘇《寄文忠公書》云:「一子不免丁憂,今已到家。」 三年戊戌

四年己亥,是歲先生年二十四。服除,十二月侍老蘇, 舟行適楚。按先生《南行前集序》云:「己亥之歲,侍行適 楚,舟中無事,雜然有觸於中,而發於詠嘆。」蓋家君之 作與弟轍之文皆在焉,謂之《南行集》。

五年庚子,是歲先生年二十五。授河南府福昌縣主 簿。有《新渠詩》。其序云:「庚子正月,予過唐州,太守趙侯 始復三陂,疏召渠為《新渠》詩五章,以告於道路,致侯 之意。」

六年辛丑。是歲先生年二十六,應中制科,入第三等。 有《應制科上兩制書》及《上富丞相書》,又有《謝應中制 科啟授大理評事鳳翔府簽判》。按先生有《感舊詩序》 云:「嘉祐中,予與子由奉制策,寓居懷遠驛,時年二十 六,子由年二十三耳。」是年十二月,赴鳳翔任,與子由 別,馬上賦詩。到任,有《石鼓詩》云:「冬十二月歲辛丑,我 初從政,見魯叟」及有《鳳翔八觀》及《鳳鳴驛記》。

七年壬寅,先生年二十七,官於鳳翔。二月,有詔郡吏 分往屬外決囚,作詩五百言寄子由。又有《壬寅重九 不預會》《遊普門寺僧閣有懷子由詩》及按《志林》有論 太白山舊封公爵,為文記之。是歲嘉祐七年也。又有 《記歲暮鄉俗》三首,以子由《和守歲詩》考之,云「顧兔追 龍蛇。」子由注云:「是歲壬寅。」乃記歲暮、《鄉俗》三詩,作於 壬寅歲矣。

八年癸卯,先生年二十八,官於鳳翔,作《思治論》。 英宗皇帝治平元年甲辰,是歲,先生年二十九,官於 鳳翔。

二年乙巳,先生年三十,自鳳翔罷任。按子由作先生 《墓誌》云:「治平二年罷還,判登聞鼓院。」英宗皇帝在藩 邸,聞先生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宰相限以近例, 召試祕閣,皆入三等,得直史館。是年,通義郡君王氏 卒於京師。

三年丙午,先生是年三十一,在京師直史館,丁老蘇 憂,扶護歸蜀。按:歐陽文忠公作《老蘇墓誌》云:「明允《太 常因革禮書》一百卷,書成方奏,未報,君以疾卒。」實治 平三年四月戊申也。又按:張安道作《老蘇文安先生 墓表》云:「太常禮書成,未報,以疾卒。」實治平三年四月 也。英宗皇帝聞而傷之,命有司具舟載其喪歸葬於 蜀。

四年丁未,先生年三十二。居《服制》中。以八月壬辰葬 老蘇於眉山。

神宗皇帝熙寧元年戊申,先生年三十三,免喪。按《四 菩薩閣記》云:「載四菩薩版以歸。既免喪,嘗與往來浮 屠。人勸某為先君捨施,為大閣以藏之。」作記乃熙寧 元年十月。

二年己酉,先生年三十四還朝監官告院。按《烏臺詩 話》云:「熙寧二年,某在京授差遣,與王詵寫詩賦及《蓮 華經》。」

三年庚戌,先生年三十五。監官告院,有《送章子平》詩, 其序云:「熙寧三年,子平自右司諫直集賢院出牧鄭 州,賦詩餞之。」又有《送錢藻知婺州》詩,分韻得「『英」字。《送 曾子固倅越》詩,分韻得「燕』字。」《烏臺詩話》云:「舊例,館閣 補外,同舍餞送必分韻。」又有《寄劉貢甫》詩,是年,范景 仁嘗舉先生充諫官。

四年辛亥,先生年三十六,任監官告院,兼判尚書祠 部。王荊公欲變科舉,上疑焉,使兩制三館議之。先生 獻三言,荊公之黨不悅,命攝開封府推官。有《奏罷買 燈疏》。御史知雜事誣告先生過失,未嘗一言以自辯, 乞外任避之,除通判杭州。有赴任過揚州,與劉貢甫、 孫巨源、劉莘老相聚數月,用逐人字作詩。十一月到 任,有《初到杭州寄子由》兩絕。除夕,先生以通判職事 直都廳,日暮返舍,題一詩於壁。

五年壬子,先生年三十七,在杭州通判任。是歲有《牡 丹記》。其序云:熙寧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余從太守沈 公觀花於吉祥寺。是年科場,先生監試,有《呈試官詩》 及《試院煎茶》詩,《催試官考較戲作》。八月十七日登望 湖樓,是日榜出,與試官兩人復留,有五絕句。又有《送 杭州進士》詩,其序云:「熙寧五年,錢塘之士,貢於禮部」 者九人。十月乙酉,宴於中和堂,作是詩以勉之。十二 日,運司差先生往湖州相度堤垾利害。與湖州太守 孫莘老相見。有《贈莘老》七絕,及作《山村》五絕。是歲,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