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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26 (1700-172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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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坐事貶信州員外司馬,至郡,準例得廳吏一人,每 月請紙筆錢,前後五年,計錢一千貫。《南史》以官閑冗, 放吏歸納,其紙筆六十餘千。刺史姚驥劾奏,《南史》以 為贓。又劾《南史》買鈆燒黃丹。德宗遣監察御史鄭楚 相、刑部員外裴澥、大理評事陳正儀充三司使,同往 按鞫。將行,並召於延英,謂之曰:「卿等必須詳審,無令 漏罪。」御冤三人將退,裴澥獨留,奏曰:「臣按姚驥奏狀, 稱《南史》取廳吏紙筆錢,計贓六十餘貫,雖於公法有 違,量事且非巨蠹。」上曰:「此事亦未為甚,未知燒鈆何 如?」澥曰:「燒鈆為丹,格令不禁。準天寶十三載敕,鈆銅 錫不許買賣貨易,蓋防私鑄錢,本亦不言燒鈆為丹, 《南史》違敕買鈆,不得無罪。伏以陛下自登寶位,及天 寶、大曆以來,未曾降三司使至江南,今忽錄此小事, 令三司使往,非惟損耗州縣,亦恐遠處聞之,各懷憂 懼。」臣聞開元中,張九齡為五嶺按察使,有錄事參軍 告齡非法,朝廷止令大理評事往按。大曆中,鄂岳觀 察使吳仲孺與轉運使判官劉長卿紛競,仲孺奏長 卿犯贓二十萬貫,時止差監察御史苗伾就推,今姚 驥所「奏,事狀無多,臣堪任此行,即請獨往,恐不須三 司並行為使。」德宗忻然曰:「卿言是矣。」乃復召楚相正 儀與澥俱坐,謂之曰:「朕懵於理道,處事未精。適見裴 澥所奏,深協事宜,亦不用三人總去,但行首一人行 可也。卿等便宣付宰臣改敕。」德宗不務大體,以察為 明,皆此類也。而博宣《南史》坐誣枉擯逐,賴裴澥悟主 《南史》,不至深罪。後得召還。

劉太沖

按《江南通志》:「劉太沖,宣州人,博學工詩。顏真卿守平 原,辟從事,畫策拒安祿山。弟太真。」

劉太真

按《唐書文藝傳》:「劉太真,宣州人。善屬文,師蘭陵蕭穎 士,舉高第進士。淮南陳少遊表為掌書記。嘗以少遊 擬桓文,為義士所訾。興元初,為河東宣慰賑給使,累 遷刑部侍郎。德宗以天下平,貞元四年九月,詔群臣 宴曲江,自為詩,敕宰相擇文人賡和。李泌等請群臣 皆和,帝自第之,以太真、李紓等為上,鮑防、于卲等次」 之,張濛等為下。與擇者四十一人,惟泌、李晟、馬燧三 宰相無所差次。遷禮部,掌貢士,多取大臣貴近子弟, 坐貶信州刺史,卒。

按《舊唐書》本傳:「太真涉學,善屬文,少師事詞人蕭穎 士。天寶末,舉進士。大曆中,為淮南節度使陳少遊掌 書記,徵拜起居郎,累歷臺閣。自中書舍人轉工部、刑 部二侍郎。性怯懦詭隨。及轉禮部侍郎,掌貢舉,宰執 姻族方鎮子弟,先收擢之。又常敘少遊勳績,擬之桓、 文,大招物論。貞元五年,貶信州刺史,到州尋卒。太真」 尤長於詩句,每出一篇,人皆諷誦。德宗文思俊拔,每 有御製,即命朝臣畢和。貞元四年九月,賜宴曲江亭, 帝為《詩序》曰:「朕在位僅將十載,實賴忠賢左右,克致 小康。是以擇三令節,錫茲宴賞,俾大夫卿士,得同歡 洽也。夫共其戚者同其休,有其初者貴其終。咨爾群 寮,頃朕不暇,樂而能節,職思其憂,咸若時則,庶乎理 矣。因重陽之會,聊示所懷。早衣對庭燎,躬化勤意誠。 時此萬樞暇,適與佳節井。曲池潔寒流,芳菊舒金英。 乾坤爽氣澄,臺殿秋光清。朝野慶年豐,高會多歡聲。 永懷無荒誡,良士同斯情。」因詔曰:「卿等重陽宴會,朕 想歡洽,欣慰良多,情發於中,因製詩序,今賜卿等一 本,可中書門下簡定文詞士三五十人應制,同用『清』」 字,明日內於延英門進來。宰臣李泌等雖奉詔簡擇, 難於取捨,由是百寮皆和。上自考其詩,以太真及李 紓等四人為上等,鮑防、于卲等四人為次等,張濛、殷 亮等二十三人為下等,而李晟、馬燧、李泌三宰相之 詩,不加考第。初,朱泚懷光之亂,關輔荐饑,貞元三年 已後,仍歲豐稔,人始復生人之樂。德宗詔曰:「比者卿 士內外,朝夕公務,今方隅無事,蒸民小康,其正月晦 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三節日,宜任文武百寮擇勝 地追賞。每節宰相、常參官共賜錢五百貫文,翰林學 士一百貫文,左右神威、神策等十軍各賜五百貫,金 吾英武、威遠及諸衛將軍共賜二百貫,客《省奏事》共 賜一百貫,委度支每節前五日支付,永為常制。」

于鵠

按《全唐詩話》:鵠,大曆、貞元間詩人也。為諸府從事,居 江湖間,有《卜居漢陽及荊南陪樊尚書賞花詩》,自述 曰:「『三十無名客,空山獨臥秋』。豈以詩窮者耶?老大看 花猶未足,沿江正遇一枝紅。日斜人散東風急,吹向 誰家明月中。」

鮑防

按《唐書》本傳,「防字子慎,襄州襄陽人。少孤,窶彊志于 學,善辭章。及進士第,歷署節度府僚屬。入為職方員 外郎。薛兼訓帥太原,被病,代宗授防少尹、節度行軍 司馬,召見,慰遣之。俄知留後,兼太原尹、節度使。人樂 其治,詔圖形別殿。入為御史大夫,歷福建、江西觀察 使,詔拜左散騎常侍。從德宗奉天,進禮部侍郎,封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