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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3 (1700-1725).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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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紹先

按《太原府志》:「孫紹先,代州人。少篤孝友。弘治鄉試第 一,舉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丁內艱,居喪廬墓三年。 後授檢討,歸省卒,人為痛悼。」

黃文會

按《福州府志》:「黃文會,候官人。母高得風疾,文會每夕 禱北辰,求以身代。母卒,哀毀幾絕。及父又卒,廬墓三 年,喪服已畢,每月朔朢及忌日,猶必齋戒至墓哀哭, 或留其側,旬日不忍歸也。弘治間,有司舉孝行,詔旌 之。」

高均

按《福州府志》:「高均,字惟一,江西僉憲旭子也。旭卒於 官,均聞訃痛幾絕,欲廬墓側,母不可而止,則每月朔 之墓,哭甚哀。其喪母也,如其喪父。既合葬,廬其側,寢 苫枕塊,日夜號慕不絕聲,三年喪畢乃歸。弘治間,有 司上其事,詔旌之。」

王瑞

按《安福縣志》:「王瑞,字引芝。父卒,逋券數百金悉焚之。 父置義田租三百石,歲貸族里遵行如存日。弘治癸 丑,貢授永州教諭,以母老乞終養。既歸,奉母彌謹。母 卒,廬墓所,歲時忌祭,哀如初喪。嘗拾丘姓遺金數鎰 還之。晚生六子皆賢,爾卿教卿尤達著,後裔千餘指, 先後遊庠者三十二,舉於鄉者一人,謂陰德之報。」

唐佐

按《晉寧州志》:「唐佐,字朝相。少隨父至京師,見父所友 皆天下士,雅自奮勵。弘治壬子舉於鄉,丙辰入太學, 遭內艱歸,哀痛幾死。復入太學,又遭父喪。聞訃哀號, 奔赴萬里,淚盡嘔血,水漿不入口者數日而死,時年 三十有九。子錡,列科目。」

李森

按《澄城縣志》:「李森,監生。善事父母,克修子職。親終,廬 墓所。弘治七年旌表。」

雷瑜

按《華州志》:「雷瑜,蒲城宣化里人,吏員,仕為山西布政 司理問。弘治十一年,父卒,瑜廬墓三年。有司以聞,旌 表其門。」

張機

按《祁陽縣志》:「張機,字靜之,祁庠廩生性敏悟,幼孩即 以孝聞,承歡備至。弘治末,母喪父,再娶又喪。機慮父 無以養,強之再娶,三奉繼母,皆以孝著,無間言。後父 母連喪,哀毀盡禮,廬墓側相繼十有二年,晝夜悲號, 雙目幾盲,忽有洪水湧泉,野鹿哀鳴不去,人謂至誠 所感。邑令以事聞,詔表其閭。正德甲申,邑令豎碑紀」 其蹟,以為激勸。

黃璲

按《弋陽縣志》:「黃璲,潭石人。兄弟七人,獨以孝友著。母 詹氏久病璲,三詣九華步禱,未愈。弘治元年正月,詹 病亟,璲籲天割股,和藥以進,母病竟愈。有司以聞,奉 旨優獎,授散官,給冠帶,蠲免差徭。」

黃芳

按《麻陽縣志》:「黃芳,弘治十一年任州別駕,秉性溫厚, 謙讓寡言,事父母曲盡愛敬。及卒,竭力以當大事,殯 葬以禮,居喪三年,哀毀幾絕,內外稱之無間言。」

党衷

按《陝西通志》:「党衷,澄城監生。父歿,廬墓,食粥飲水,負 土築墳,烏鴉群集,白兔馴擾,人謂孝感。弘治間旌表。」

漆金

按《陝西通志》:「漆金,字庭寶,伏羌人。少充庠生,天性至 孝。母張氏病卒,哀毀逾禮。既葬,廬墓三年,號泣始終 如一。有白兔白狼遶眠塚上,及天雨雹,惟墓所週圍 十里不害稼,人以為孝感所致。弘治間旌表。」

徐謐

按《海州志》:「徐謐,歷任北府軍右衛經歷。幼有至性,事 父哲嫡母耿氏,生母宗氏,極其誠敬。及父母歿,廬墓 終制,有白鹿來馴之感。鄉耆老具實呈州,上其事。弘 治三年,旌表其門。」

李尚

按《嵩縣志》:「李尚,字謙父,新店保人,御史興之長子也。 當興下吏詔死獄時,諸救者章久不下。尚意不免,乃 上疏代父興死,曰:『臣父興本以草茅,謬充臺臣,執法 太過,不順人情。今為都御史韓文等所奏,蒙旨下賜 死,實為不冤。伏思臣父年逾五十,辛苦百倍,所生有 男五人,若將臣父典刑,舉家生命,哀痛不存。臣為興 長子,《律》有《子代父條》,臣甘心代父興死。伏望天恩俯 順下情,將臣處決,以正國法所誅,纔臣一人所活,則 臣父、臣母、臣弟舉家之命也。臣在九泉,得為有父之 鬼;臣父在世,得為有子之人。臣尚感恩於地下,臣父、 臣母、臣弟感恩於生前矣』。」書上明日,即特詔免興死, 徙之南丹。尚以從父中廣西弘治戊午鄉試後尹、莊 浪、藍田、靈壽三縣。

張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