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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7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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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治。不幸其後無聖人,其變窮而無所復入,則已矣。 昔者吾嘗欲觀古之變,而不可得也,於《詩》見商與周 焉而不詳;及今觀《書》,然後見堯、舜之時與三代之相 變如此之亟也。自堯而至于商,其變也,皆得聖人而 承之,故無憂。至于周,而天下之變窮矣。忠之變而入 于質,質之變而入于文,其勢便也。及夫文之變,而又 欲反之于忠也,是猶欲移江河而行之山也。人之喜 文而惡質與忠也,猶水之不肯避下而就高也。彼其 始未嘗文焉,故忠質而不辭。今吾日「食之以太牢,而 欲使之復茹其菽哉?」嗚呼!其後無聖人,其變窮而無 所復入則已矣。周之後而無王焉,固也;其始之制其 風俗也,固不容為其後者計也,而又適不值乎聖人, 固也;後之無王者也。當堯之時,舉天下而授之舜,舜 得堯之天下而又授之禹。方堯之未授天下於舜也, 天下未嘗聞有如此「之事也。」度其當時之民,莫不以 為大怪也。然而舜與禹也受而居之,安然若天下,固 其所有,而其祖宗既已為之累數十世者,未嘗與其 民道其所以當得天下之故也,又未嘗悅之以利,而 開之以丹朱、商均之不肖也。其意以為天下之民以 我為當在此位也,則亦不俟乎援天以神之,譽己以 固之也。湯之伐桀也,囂囂然數其罪而以告人。如曰: 「彼有罪,我伐之,宜也。」既又懼天下之民不己悅也,則 又囂囂然以言柔之曰:「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 有罪,無以爾萬方。」如曰:「我如是而為爾之君,爾可以 許我焉耳。」吁!亦既薄矣。至于武王,而又自言其先祖 父皆有顯功,既以受命而死,其大業不克終。今我奉 承其志,舉兵而東伐,東國之士女束帛以迎我,紂之 兵倒戈以納我。吁!又甚矣!如曰吾家之當為天子久 矣,如此乎?民之欲我速入商也,伊尹之在商也,如周 公之在周也。伊尹攝位三年,而無一言以自解,周公 為之紛紛乎急於自疏,其非篡也。夫固由風俗之變 而後用其權,權用而風俗成,吾安坐而鎮之,夫孰知 風俗之變而不復反也?

《策問》
王安石

問:堯舉鯀,於《書》詳矣。堯知其不可,然且試之邪,抑不 知之也?不知,非所以為聖也。知其不可,然且試之,則 九載之民,其為病也亦久矣。幸而群臣遂舉舜禹,不 幸復稱鯀,此亦將以九載試之邪?以堯之大聖,知鯀 之大惡,其知之也足以自信不疑矣,何牽于群臣也? 必曰「吾惟群臣之聽,不自任也。」聖人之心,急于救民, 其趨舍顧是否何如,豈固然邪?必以為世法得無明 哲之主牽制以召敗者邪?或曰:「堯知水之數,故先之 以鯀。」或曰:「久民病,以大禹功。」是皆不然。堯必不以民 病私禹,禹必不以利民病而大己功。以民病私其臣, 利民病以為己功,烏在其為堯、禹也?又以為泥于數, 其探聖人滋淺矣。且謂之有數,鯀何罪其殛死也?聖 人之所以然,愚不能釋,吾子無隱焉耳。

《進洪範傳表》
前人

臣聞「天下之物,大小有彝,後先有倫。序者天之道,敘 之者人之道。」天命聖人以敘之,而聖人必考古成己, 然後以所嘗學措之事業,為天下利,苟非其時,道不 虛行。陛下德義之高,智術之明,足以黜天下之嵬瑣 而興豪傑,以圖堯、禹太平之治。而朝廷未化,海內未 服,綱紀憲令尚或紛如,意者殆當考《箕子》之所述,以 深發獨智,趨時應物故也。臣嘗以蕪廢腐餘之學,得 備論思勸講之官,擢與大政,又彌寒暑,勳績不效,俛 仰甚慚。謹取舊所著《洪範傳》,刪潤繕寫,輒以草芥之 微,求裕天地。此下疑有闕文

《夔說》
前人

舜命其臣而敕戒之,未有不讓者焉。至于夔,則獨無 所讓,而又稱其樂之和美者,何也?夫禹、垂、益、伯夷、龍, 皆新命者也,故疇咨於眾臣而後命之,而皆有讓矣。 棄契、皋陶、夔,當是時蓋已為是官,因命是五人者而 敕戒之焉耳,故獨無所讓也。《孔氏》曰:「禹、垂、益、伯夷、夔、 龍皆新命者,蓋失之矣。聖人之聰明雖大過于人,然」 未嘗自用聰明也。故舜之命此九人者,未嘗不咨而 後命焉,則何獨於夔而不然乎?使夔為新命者,則何 稱其樂之和美也?使夔受命之日已稱其樂之和美, 則聖人之舉措亦少輕矣。孔氏之說,蓋惑于「命汝典 樂」之語爾。夫「汝作司徒」、「汝作士」之文,豈異於「命汝典 樂」之語乎?且所以知其非新命者,蓋舜不疇而命之, 而無所讓也。舜之命夔也,亦無所疇,夔之受命也亦 無所讓,則何以知其為新命乎?夫擊石拊石而百獸 率舞,非夔之所能為也,為之者眾臣也。非眾臣之所 能為也,為之者舜也。將有治于天下,則可以無相乎? 故命禹以宅百揆也。民窘于衣食,而欲其化而入于 善,豈可得哉?故次命棄以為稷也。民既富而可以教 矣,則豈可以無教哉?故次命契為司徒也。既教之,則 民不能無不帥教者。民有不帥教,則豈可以無刑乎? 故次命皋陶以為士也。此皆治人之所先急者備矣, 則可以治末之時也。工者,治人之末者也,故次命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