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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7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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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之事,析因夷隩之宜,所謂術不違天,政不失時者如

此。然堯時冬至,日在虛昏中昴,至朱子之時,則日在 斗昏中壁。此見歲差之由,而歲差之由,恆于中星知 之。苟以為互見,其法無乃甚疏耶?吁!差之毫釐,謬以 千里,而學者不之詳也,故表而著之。

周洪謨文集

殷民叛周論

或問:「武王之伐商也,書曰:『前徒倒戈,攻于後以北』。是 言王者無敵也。又曰:『篚厥元黃,紹我周王』。是言人心 悅服也。夫何天下甫定,武王既崩,而四國殷民扇亂 不已,雖化訓三紀之久,而閑之猶艱。故先儒謂《大誥》 《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多方》八篇,皆為殷人 不服周而作。」又謂「方殷之虐人,如在膏火中,歸周如 流,不暇念先王之德。及天下稍定,人自膏火中出,即 念殷先七王如父母,雖以武王、周公之聖,相繼撫之 而莫能禦也。由是觀之,則所謂倒戈執篚於弔伐之 日者,不幾於虛文乎?聖人以至仁伐至不仁,何其人 心之不易服哉?」南皋子曰:「是蓋不然。向之倒戈而不 敵執篚而來迎者,非商之臣也,乃紂」所虐害之蒸民 也,所播棄之黎老也。其後不服周而念商者,非商之 民也,乃紂所比昵之罪人也,所崇信之奸回也。何以 明之?《書》曰:「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 使,是以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 又曰:「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藪。」則商臣之黨紂虐民者, 皆天下之奸回罪人,不可謂不眾也。故《孟子》謂「武王 驅飛廉于海隅,而戮之滅國者五十」,而朱子以為皆 黨紂虐民者也。然滅之云者,豈噍類無遺哉?不過殲 其渠魁,而餘孽之猶存者不知幾千萬人,誅之不可 勝誅也。既不之誅,而子弟念其父兄之死、臣僕念其 國統之絕者,憤怨不已,故乘三監之隙而脅其民以 叛也。今夫盜蹠一呼,聚黨數百,猶能糜人之國,其故 何哉?脅之而已矣。豈有紂黨之在淵藪者猶眾,而不 能脅四國之民以叛哉?故《多土》曰:「予大降爾四國民 命」,《多方》曰:「我惟大降爾四國民命。」皆謂商民為所脅 者眾,故寬宥之而不加誅也。雖以四國民命為言,而 曰「商王士,曰爾殷多士」,曰「殷侯尹,民曰胥伯,小大多 正」,則實告殷臣,而非告殷民也。至于《畢命》曰「毖殷頑 民」,亦指殷之餘孽而言。故下文言「世祿之家,鮮克由 禮,茲殷庶士,席寵惟舊」,則極數殷士之惡,而無一語 以及殷民也。數千載之下,讀者不得其意,乃謂殷民 既怨殷而歸周,又叛周而思殷。且或謂周之頑民,乃 殷之忠臣。夫殷之臣孰有忠於微子、箕子而叛周者? 非微子、箕子,乃紂子武庚及其餘黨耳。使誠以為叛 周者非紂餘黨,乃前日塗炭之民,則聖人伐暴救民 之意,終無以暴白於天下後世,而亂臣賊子得以藉 口矣。予故為詳辯之。

張吉文集

禹貢疑誤辨

貢。于嶓冢,導漢之下則曰「南入于江,東匯澤為彭蠡, 東為北江,入于海」;于「岷山」,導江之下則曰:「東迤北會 為匯,東為中江,入于海。」此二條者,朱子及九峰蔡氏 皆以彭蠡乃江西諸水所瀦,固無仰于江、漢之所匯, 而江、漢二水並持東下,又不見所謂北江、中江者,執 是以疑《經》之誤,其說甚備。愚嘗親歷其地,細觀其說, 而以《經》文證之,乃知《經》文無誤。二先生之說,皆過論 也。夫「匯」本訓迴,乃下流泛溢,他水勢不能洩,于是迴 旋渟滀,瀦而為澤之謂也。今春夏之間,江漢水漲,則 彭蠡之水鬱不得流,而逆注倒積,漭為鉅浸,茫然數 百餘里,無復畔岸,其匯為澤蓋如此。雖無仰于江漢 之所入,然是因其下流牣,故湖水壅閼沮抑而不能 出,方能成其澤爾,非謂江漢之水截入澤內而為匯 也。若其截入為澤,則但如他條曰「至」、「曰入」可也,何必 變文言「匯」哉?此東匯澤為彭蠡,東迤北會為匯,本無 誤矣。漢水不言會者,為江水所隔,與彭蠡不相接也。 江水不言彭蠡者,與漢互見也。逮夫二水漸消,則彭 蠡之水溢出大江,循南岸而行,與二水頡頏趨海,所 謂「其北則江漢之濁流,其南則鄱陽」是已。第江水濬 發,最在上流,其流則漢水自北岸而入。又其次則彭 蠡之水,自南岸而入。三水並持東下,則江為中江,漢 為北江。而彭蠡之水入江並流為南江者,不言可知, 非謂分支分派,判然殊途,為二江也。此東為北江,東 為中「江,入于海」,亦無誤也。而理明義精,如我朱子九 峰,又其高弟,乃皆不能無疑,于斯何與?況《經》文簡奧, 其言「南入于江,東匯為澤」,蓋亦無遠不包,而曰「南」曰 東,與今水道屈折迤邐,勢正相符。今卻又云:今文自 有謬處,與今水道全然不合,不可強解,此不可曉也。 又按:江水自東陵而下,漢水自漢陽而下,其勢皆漸 趨東北湖口為江漢所匯之處,正在東陵漢陽東北, 與《經》文亦合。今卻又云,于漢水則宜改曰「南匯彭蠡」, 于導江則宜改曰「南會于匯」,此又不可曉也。若夫所 謂橫截南入于鄱陽,又橫截而北流為北江,又謂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