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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7 (1700-1725).djv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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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之刑者,亦必使從墨劓之坐,而舜之心乃獨不忍 於殺傷淫盜之凶賊,而反忍於見殺見傷為所侵犯 之良民也。聖人之心,其不如是之殘賊偏倚而失其 正,亦已明矣。又謂周之穆王五刑皆贖,為能復舜之 舊者,則固不察乎舜之贖,初不上及於五刑,又不察 乎穆王之法,亦必疑而後贖也。且以漢宣之世,張敞 以討羌之役兵食不繼,建為入穀贖罪之法,初亦未 嘗及夫殺人及盜之品也。而蕭望之等猶以為如此 則富者得生,貧者獨死,恐開利路,以傷治化,曾謂三 代之隆而以是為得哉?嗚呼!世衰學絕,士不聞道,是 以雖有粹美之資,而不免一偏之弊,其於聖人公平 正大之心有所不識,而徒知切切焉飾其偏見之私, 以為美談,若此多矣,可勝辨哉!若夫穆王之事,以予 料之,殆必由其巡遊無度,財匱民勞,至其末年,無以 為計,乃特為此一切權宜之術以自豐,而又託於輕 刑之說,以違道而干譽耳。夫子存之,蓋以示戒,而程 子策試,嘗發問焉,其意亦可見矣。或者又謂四凶之 罪,不輕於少正卯,舜乃不誅而流之,以為輕刑之驗。 殊不知共、兜朋黨,鯀功不就,其罪本不至死。三苗拒 命,雖若可誅,而蠻夷之國,聖人本以荒忽不常待之, 雖有負犯,不為畔臣,則姑竄之遠方,亦正得其宜耳, 非故為是以輕之也。若少正卯之事,則予嘗竊疑之。 蓋《論語》所不載,子思《孟子》所不言,雖以《左氏春秋內 外傳》之誣且駁而猶不道也。乃獨荀況言之,是必齊、 魯陋儒,憤聖人之失職,故為此說以夸其權耳。吾又 安敢輕信其言,而遽稽以為決乎?聊并記之以俟來 者。

右舜典象刑說

「堯崩,百姓如喪考妣」,此是本分。四海遏密八音,以禮 論之,則為過。為天子服三年之喪,只是畿內。諸侯之 國則不然,為君為父,皆服斬衰。君,謂天子諸侯及大 夫之有地者。大夫之邑,以大夫為君,大夫以諸侯為 君,諸侯以天子為君,各為其君服斬衰。諸侯之大夫, 卻為天子服齊衰三月,禮無二斬故也。公之喪,諸達 「官之長杖。」達官,謂通於君,得奏事者。各有其長,杖其 下者,不杖可知。

問:「『明四目,達四聰』,是達天下之聰明否?」曰:「固是。」曰:「孔 安國言『廣視聽於四方』,如何?」曰:「亦是以天下之目為 目,以天下之耳為耳之意。」

「柔遠能邇」,「柔遠」卻說得輕;「能邇」是奈何得他使之帖 服之意。「三就」只當從古注「五宅三居」,「宅」只訓居。 「惇德允元」,只是說自己德,使之厚其德,信其仁。「難」字 只作平聲。任如字。難任人,言不可輕易任用人也。 禹以司空行宰相事,「汝平水土」,則是司空之職。「惟時 懋哉」,則又勉以行百揆之事。

「『敬,敷五教在寬』。聖賢於事無不敬,而此又其大者,故 特以敬言之。在寬,是欲其優游浸漬,以漸而入也。 『五服三就,若大辟則就市;宮刑則如漢時就蠶室。其 墨、劓、剕三刑,度亦必有一所在。刑之既非死刑,則傷 人之肌體,不可不擇一深密之所,但不至如蠶室爾』。」 問「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曰:「五刑各有流法,然亦分作 三」項,如居四海之外,九州之內或「近甸」,皆以輕重為 差。

惟寅故直,惟直故清。

古者教人多以樂,如《舜命夔》之類。蓋終日以聲音養 其情性,亦須理會得樂,方能聽。

古人以樂教冑子,緣平和中正。「詩言志,歌永言;聲依 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古人詩只一兩句,歌 便衍得來長。聲是宮商角徵羽,是聲依所歌而發,卻 用律以和之。如黃鐘為宮,則太簇為商之類,不可亂 其倫序也。

《直而溫》,只是說所教冑子要得如此。若說做教者事, 則於教冑子上都無益了。

或問「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曰:「古人作詩,只 是說他心下所存事。說出來,人便將他詩來歌。其聲 之清濁長短,各依他詩之語言,卻將律來調和其聲。 今人卻先安排下腔調了,然後做語言去合腔子,豈 不是倒了!卻是『永依聲也。古人是以樂去就他詩,後 世是以詩去就他樂,如何解興起得人』!」

問:「《禮書學禮》首引『舜命契為司徒,敷五教,命夔典樂, 教冑子』」兩條,文蔚切,謂:「古人教學,不出此兩者。契敷 五教,是欲使人明於人倫,曉得這道理;夔典樂,教冑 子,是欲使人養其德性,以實有諸己。此是一篇綱領。」 曰:「固是如此。後面只是明此一意。如『大司徒之教,即 是契敷教事;『大司樂之教,即是夔典樂事』』。」因曰:「『直而 溫,寬而栗』。直與寬本自是好,但濟之以溫與栗,則盡 善。至如『剛簡』二字,則微覺有弊,故戒之以『無虐無傲』, 蓋所以防其失也。某所以特與分開,欲見防其失者, 專為剛簡而設,不蒙上『直寬』二句。直寬但曰『而溫而 栗』,至剛簡則曰『無虐無傲』。觀其言意自可見。」文蔚曰: 「教以人倫者固是,又欲養其德性。要養德性,便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