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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3 (1700-1725).djv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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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言可形。地取其勢,天取其行,曰順曰「健」,于焉定名。 健者所以成乾也,順者所以承天也。君臣之道,略可 以宣也。一陽來復,則唯恐其遲,一陰方遇,則深惡乎 卑。謙以退處而安,《履》以冒進而危,《大畜》以陽止陽也, 《小畜》以柔制剛也。損益之道,與時偕行,是不可常也。 《知臨》大君之宜也。《包承》,小人之吉也。「常其德」,婦人之 正也。《幹》母之《蠱》,難于幹其父也。《同人》于宗,不若同于 門也。《觀頤》所以凶也。《鳴豫》所以窮也。《黃》《離》得剛柔之 中也。《白賁》崇儉約之風也。《屯》其膏,有所係也。《震》「遂泥」, 不知止也。《苦節》不可正,而《肥遯》無不利也。《中孚》所以 與剛也。《大壯》所以惡陽也。「《閑》有家悔」,是以亡也。《蹇》難 而求其易,《解》緩而欲其速也。《井》喜修而《鼎》懼覆也。《明 夷》于飛而後難可避也。「《晉》其角」,不若艮其趾也。《無妄》 剛為之主也。《小過》陰越其度也。「《萃》有位」,失其所據也。 「《升》虛邑」,行其所無事也。「《需》于血」,陰傷于陽也。「《噬》腊肉」, 柔困于剛也。「《豐》其屋,蔀其家」,止足以自藏也。作事謀 始作,訟可無也。以虛受人,則咸有餘也。「《童蒙》之吉」,守 之以愚也。《比》獨陽在上而為之主也。《師》一剛在下而 有與也。《三錫》三驅,限二五以為之數也。「拔茅征吉」,志 在外也。《大有》初九,無交害也。《大過》有應,則吝也。《困》有 言而不信也。「《巽》利武人」,勉其進也。「鴻漸于干」,言福之 有基也。「《剝》床以足」,言禍之有胎也。《渙》散則吉,旅處則 吝也。「觀國之光」,二君子之足美也。「揚于王庭」,一小人 之足畏也。《隨》,長男之所喜也。《歸妹》,少女之不得已也。 《革》《既濟》,相類而非也。「《睽》《未濟》」,相似而疑也。《兌》之澤也 有定,而《坎》之水則無不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