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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3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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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卦之上各加八卦,以相間錯,則六十四卦成矣。」 然第三爻之相交,則生第四爻之一奇一偶,于是一奇一偶各為四卦之第四爻,而下三爻亦分為十六矣。第四爻又相交,則生第五爻之一奇一偶,于是一奇一偶各為二卦之第五爻,而下四爻亦分而為三十二矣。第五爻又相交,則生第六爻之一奇一偶,則一奇一偶,各為一卦之第六爻,而下五爻亦分為六十四矣。蓋八卦相乘為六十四,而自三畫以上三加一倍,以至六畫,則三畫者亦加二倍,而卦體橫分,亦為六十四矣。其數殊塗,不約而會,如合符節,不差毫釐,正是《易》之妙處。

此來教所引卲氏先生說也。今子細辨析奉呈,幸詳 考之,方可見其曲折,未遽可輕議也。然此已是就六 十四卦已成之後言之,故其先後多寡,有難著語處, 乍看極費分疏,猝然曉會不得。若要見得聖人作《易》 根原直截分明,卻不如且看卷首橫圖,自始初只有 兩畫時,漸次看起,以至生滿六畫之後,其先後多寡 既有次第,而位置分明,不費辭說。于此看得,方見六 十四卦全是天理,自然挨排出來。聖人只是見得分 明,便作依本畫出,元不曾用一毫智力添助。蓋本不 煩智力之助,亦不容智力得以助于其間也。及至卦 成之後,逆順縱橫,都成義理,千般萬種,其妙無窮,卻 在人看得如何,而各因所見為說。雖若各不相資,而 實未嘗相悖也。蓋自初未有畫時,說到六畫滿處者, 卲子所謂「先天之學」也。卦成之後,各因一義推說,卲 子所謂「後天之學」也。今來喻所引《繫辭》《說卦》三才六 位之說,即所謂後天者也。先天後天既各自為一義, 而後天說中取義又多不同,彼此自不相妨,不可執 一而廢百也。若執此說,必謂聖人初畫卦時只見一 箇三才,便更不問事由,一連便掃出三畫以擬其象, 畫成之後,子細看來,見使不得,又旋劃擘添出後一 半截,此則全是私意,杜撰補接,豈復更有《易》耶?來喻 條目尚多,然其大節目不過如此。今但于此看破,則 其餘小小未合處,自當迎刃而解矣。故今不復悉辨, 以浼高明。伏幸財察。

來教疑《河圖》《洛書》是後人偽作。

熹切謂「生于今世,而讀古人之書,所以能別其真偽 者,一則以其義理之所當否而知之,二則以其左驗 之異同而質之,未有舍此兩塗而能直以臆度懸斷 之者也。」熹于世傳《河圖》《洛書》之舊,所以不敢不信者, 正以其義理不悖而證驗不差爾。來教必以為偽,則 未見有以指其義理之繆、證驗之差也,而直欲以臆 「度懸斷之,此熹之所以未敢曲從而不得不辨也。而 況今日之論,且欲因象數之位置往來,以見天地陰 陽之造化,吉凶消長之本原,苟于此未明,則固未暇 別尋證據。今乃全不尋其義理,亦未至明有證據,而 徒然為此無益之辨,是不議于室而譟于門,不味其 腴而齩其骨也。政使辨得二圖真偽」,端的不差,亦無 所用,又況未必是乎?願且置此,而于熹所推二圖之 說少加意焉,則雖未必便是真圖,然于象數本原,亦 當略見意味,有歡喜處,而圖之真偽,將不辨而自明 矣。

來教疑先天後天之說

據卲氏說,「先天者,伏羲所畫之《易》也;後天者,文王所 演之《易》也。伏羲之《易》,初無文字,只有一圖以寓其象 數,而天地萬物之理,陰陽始終之變具焉。文王之《易》, 即今之《周易》,而孔子所為作傳者是也。」孔子既因文 王之《易》以作傳,則其所論,固當專以文王之《易》為主, 然不推本伏羲作《易》畫卦之所由,則學者必將誤認 文王所演之《易》,便為伏羲始畫之《易》,只從中半說起, 不識向上根原矣。故《十翼》之中,如八卦成列,因而重 之太極、兩儀、四象、「八卦」,而天地、「山」、「澤」、「雷」、風、水、火之類, 皆本伏羲畫卦之意。而今新書原卦畫一篇,亦分兩 儀,伏羲在前,文王在後。必欲知聖人作《易》之本,則當 考伏羲之畫;若只欲知今《易》書文義,則但求之文王 之經、孔子之傳足矣。兩者初不相妨,而亦不可以相 雜。來教乃謂「專為卲氏解釋,而于《易經》無所折衷」,則 恐考之有未詳也。

來教謂「七八九六不可為四象。」

「四象」之名,所包甚廣,大抵須以兩畫相重、四位成列 者為正,而一二三四者,其位之次也;七八九六者,其 數之實也。其以陰陽剛柔分之者,合天地而言也;其 以陰陽太少分之者,專以天道而言也。若專以地道 言之,則剛柔又自有太少矣。推而廣之,縱橫錯綜,凡 是一物,無不各有四者之象,不但此數者而已矣。此 「乃天地之間自然道理,未畫之前,先有此象此數,然 後聖人畫卦時,依樣畫出。揲蓍者,又隨其所得掛扐 過揲之數以合焉,非是元無實體,而畫卦揲蓍之際, 旋次安排出來也。」來喻於此,見得未明,徒勞辨說。切 恐且當先向未畫前,識得元有箇太極、兩儀、四象、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