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鎮會稽山之神部彙考
夏后氏
禹禪會稽
按《史記夏本紀》不載。 按《封禪書》:「禹封泰山,禪會稽。」
周
周制,「望祭南鎮於南郊。」
按:《周禮春官》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類 亦如之。」
〈訂義〉《鄭鍔》曰:「四望為五嶽、四鎮、四瀆亦如五帝,因其方而為之兆也。嶽、鎮,神之最尊者也,故為兆域。」
秦
始皇二十六年令祠官祀東鎮會稽
按《史記秦始皇本紀》,不載。 按《封禪書》:「秦并天下,令 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可得而序也。於是 自殽以東,曰太室、恆山、泰山、會稽、湘山,春以脯酒為 歲祠,因泮凍,秋涸凍,冬賽禱祠。其牲用牛犢各一,牢 具珪幣各異。」〈按本紀秦并天下在二十六年〉
北齊
北齊以會稽鎮從祀方澤。
按:《隋書禮儀志》:「後齊制,方澤夏至之日禘崑。」崘皇地 祇於其上「《會稽鎮》從祀」
隋
高祖開皇十四年詔就會稽山立南鎮祠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紹興府志》。「開皇十四年。 詔會稽等山並就山立祠。」
唐
唐制,「歲祭南鎮會稽於越州。」
按《唐書禮樂志》。「五嶽四鎮歲一祭。各以五郊迎氣日 祭之。」南鎮會稽於越州。
元宗開元十四年封南鎮為永興公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浙江通志》,開元十四年, 封四鎮山為公,會稽曰永興公,有南鎮永興公祠。
天寶十載加南鎮封號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 十載正月「癸丑,加海鎮封號,分遣人祭。」
宋
太祖乾德六年詔祭南鎮會稽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玉海》,「乾德六年。詔祭四 鎮。准唐開元禮。」
太宗太平興國八年定以立夏日祀南鎮會稽於越州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平興國八年,祕 書監李至言:「按五郊迎氣之日,皆祭逐方嶽鎮海瀆, 望遵舊禮,就迎氣日各祭於所隸之州。」其後立夏日 祀南鎮會稽山於越州。
徽宗政和 年封永興公為永濟王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會稽舊封永興公, 政和封永濟王。
金
世宗大定四年詔以立夏祭南鎮會稽於河南府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大定四年,禮官言 「嶽鎮海瀆當以五郊迎氣日祭之。」詔依典禮,以立夏 望祭南鎮會稽山於河南府。其封爵仍唐宋之舊。
章宗明昌 年封會稽山為永興王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明昌間從沂山道 士楊道全請,封會稽山為永興王。每歲遣使奉御署 祝版,奩薌乘驛詣所在,率郡邑長貳官行事。」
元
世祖至元三年定歲祀會稽山於河南府界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祭祀志》:「至元三年夏四 月,定歲祀嶽鎮海瀆之制。三月南嶽鎮海瀆土王日 遙祭會稽山於河南府界,祀官以所在守土官為之。」
成宗大德二年加封會稽為昭德順應王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二年三月壬子,詔加封南鎮 會稽山為昭德順應王,歲時與嶽瀆同祀,著為令式。」
明
太祖洪武三年正南鎮神號
按《大政記》:「洪武三年六月癸亥,詔嶽鎮海瀆並去前 代所封名號,皆以山水本名稱某神,南鎮稱南鎮會 稽山之神。」
洪武七年、令南鎮會稽山、浙江紹興府祭。又令春秋 仲月上旬、擇日祭
按《明會典》云云。
穆宗隆慶三年八月以洪水為患命巡撫都御史谷中虛祭東海南鎮會稽之神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