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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80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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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鏃,彈射無丸,射物難中,不足為畏。凡事禍福不測, 憂在西南而在西北,有喜,乾陽方也。蓋此課先儘四 課,上神克日干為用,曰「蒿矢格。」如遙神克日,緩而且 輕,折蒿為矢,力弱難傷,故名「蒿矢。」占事始而雷吼驚 恐,終卻無妨,統《暌》之體,乃狐假虎威之課也。又暌乖 異也,小事吉。

象曰:始有凶勢,愈久愈休,憂喜未實,文書虛謀,外禍 干己,有客為仇,兵利為主,不利他求。如神將凶,貴逆 日辰,用神無氣,主盜賊陰謀,有載鬼一車之凶象。若 神將吉,貴順日辰,用神有氣,則干貴有喜,行人來訪 人見事有成,災禍漸小而安有婚媾遇雨吉象也。凶 吉應在《暌》上九推之。

如壬辰日巳時申將占,課上下俱無克,取遙克,則以 辰上陰神戌土克日干壬水為用,曰「蒿矢格。」

寅壬 亥子丑寅。

戌。丑。辰  巳寅    戌  卯。

未辰    酉  辰戌未    申未午巳

如課上下無克,又無神克日,則以日干遙克課上神 為用。日彈射課,蓋我去克他,以致遠。如彈丸當箭,遙 射傍物難中,故名彈射。占者事遠難就,縱成虛名虛 利,不得實用。或日克兩神為箭中雙鹿事,尤多心兩 意。

《象》曰:「己謀他事,禍從內施。兵用客利,事宜後為。訪人 不見,行人未歸。空亡發用,動作尤虛。」如神將凶,帶刑 害、貴逆,主事不睦,多冤仇盜賊凶象。神將遇德合貴 順,則親朋和氣吉象也。

如壬申日申時亥將占,用日克神,巳加寅為用,曰「彈 射。」

寅壬。 亥子丑寅。

巳。申。亥    巳寅    戌  卯。

亥申    酉  辰。

寅亥    申未午巳

訂訛

蒿矢:上下俱無克,取神遙克日為用。神雖遙克,力弱 難傷,不能為害,如折蒿為矢,故名「蒿矢。」

占主始如雷吼驚恐,終卻無事,愈遠愈小,漸漸消磨。 此時有客不可容納,主小人口舌,凡事憂在西南,喜 在西北。西北乾天門也。占事人謀己利主不利客,利 後動,利小不利大。神將凶,日辰無氣,主盜賊陰謀。神 將吉。日辰有氣,則干貴有喜,行人來訪人見。

彈射無神遙克日,則取日遙克神為用。日雖克神,終 不能害神,如彈丸為箭,故名「彈射。」

占主己謀人,利客不利主,利先動,利上不利下。神將 吉,遇德合、順貴,主親朋和氣。神將凶,帶刑害、逆貴,主 事不睦,及冤仇、盜賊,訪人不見,行人不來。若剋兩神, 為一箭射雙鹿,事尤多心兩意也。

此二課俱主遠事,虛驚不實,縱有成就,亦虛名虛利。帶金土煞,則能傷人。蓋蒿矢見金為有鏃,彈射見土為有丸,主驀然有災。若傳空,又名遺鏃失矢,不能成事。大端禍福俱輕。若見太陰元武天空,當有欺詐之事而禍起。

二課有近射有遠射。第二課發用為近射,是日之兩課,自戰多主外事,不干於內,凶勢略大,不可出尖。第三課、第四課發用為遠射,凶勢漸小。蓋第三課乃辰陽,與日干相競,尚覺凶重有力,不可先動。若第四課無力也。

「遙克中」 ,「克多」 論比,《涉害》論深。以後凡剋多者皆如此論。

《觀月經》「蒿矢」 ,卦 神遙克日,名「蒿矢。」

四課俱無克,須看日本因。

四課無克者,以神遙克日為用。日本者,即十干也。

三神何地類。

「三神」 者,「日之陰神,辰之陽神,辰之陰神也。」

類內阿誰嗔。俱比俱不比,先舉用為真。

四課之中,兩神克日干,以今日比者為用也,比者乃舉也。

吉將《朝天去》,

初傳及中末俱見吉將,乃出外朝天去也。觸類而言之。

凶神禍到身。

若三傳凶將動者,陰將主有盜賊陰謀,陽將主有人來害己身,吉凶災禍,在重審卦註定矣。

《彈射卦 》日遙克神名「彈射。」

欲知彈射卦,日克卦中神。

四課無克,又無神遙克日,以日遙克神為用。或有日克兩神,以今日比者為用。

求財:合吉將:

《三傳》不比,與今日是三合,或六合逢吉將者,必為喜慶之事也。

《凶害遇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