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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7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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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養大鳥,稱為己瑞,妄說圖讖,言劉氏當王;又云欲知

避世入鳥村,遂刻氈為人象,畫桃木為符書,作詭道 厭祝之法,民多信之。於時河西人紇豆陵、步藩舉兵 逼晉陽,參朱兆頻戰不利,故靈助唱言「尒朱自然當 滅,不須我兵。」由是幽、瀛、滄、冀之民悉從之。從之者夜 悉舉火為號,不舉火者諸村共屠之。以普泰元年三 月,率眾至博陵之安國城,與叱列延慶、侯淵、尒朱羽 生等戰,戰敗被擒,斬於定州,傳首洛陽,支分其體。初, 靈助每云:「三月末,我必入定州,尒朱亦必滅。」及將戰, 靈助自筮之,卦成不吉,以手折蓍,棄之於地,云:「此何 知也。」尋見擒,果以三月入定州。而齊獻武王以明年 閏二月,破西胡於韓陵山,遂滅兆等。永熙二年,贈使 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幽瀛冀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 軍、尚書左僕射、開府儀同三司、幽州刺史,諡曰恭。

北齊

解法選

按《北齊書》解法選傳:「法選,河內人,少明相術,鑒照人 物,皆如其言。頻為和士開相中,士開牒為府參軍。」 按《北史解法選傳》:「法選,河內人,少明相術,又受《易》於 權會筮,亦頗工。」陳郡袁叔德以太子行博陵太守, 不願之官,以親老,言於執政楊愔。愔語云:「既非正除, 尋當遣代。」叔德意欲留尊,累在京令法選占云:「不踰 三年得代,終不還也。」勸其盡家而行,又為叔德相云: 「公邑邑終為吏部尚書。鑒照人物。」後皆如言。

吳遵世

按《北齊書吳遵世傳》,「遵世,字季緒,渤海人。少學《易》,入 恆山,從隱居道士遊處。數年,忽見一老翁謂之云:『授 君《開心符》』。遵世跪取吞之,遂明占候。後出遊京洛,以 《易》筮知名。魏武帝之將即位也,使遵世筮之,遇明夷 之賁,曰:『初登于天,後入于地』。帝曰:『何謂也』?遵世曰:『初 登于天,當作天子;後入于地,不得久也』。終如其言。世」 祖以丞相在京師居守,自致猜疑,甚懷憂懼,謀將起 兵,每宿輒令遵世筮之。遵世云:「不須起動,自有大慶。」 俄而趙郡王奉太后令,以遺詔追世祖。及即祚,授其 中書舍人,固辭疾。

按:《北史吳遵世傳》,魏孝武帝之將即位,使之《筮》,遇《否》 之《萃》,曰:「先否後喜。」帝曰:「喜在何時?」遵世曰:「剛決柔則 春末夏初也。」又筮遇《明夷》之《賁》,曰:「初登于天,後入于 地。若能敬始慎終,不失法度,無憂入地矣。」終如其言。 後齊文襄引為大將軍府墨曹參軍,從遊東山,有雲 起,恐雨廢射戲,使《筮》遇《剝》,李業興云。坤上艮下剝,艮 為山,山出雲,故知有雨。遵世云:「坤為地,土制水,故知 無雨。」文襄使崔暹書之云:「遵世若著,賞絹十匹;不著, 罰杖十。業興若著,無賞;不著,罰杖十。」業興曰:「同是著, 何獨無賞?」文襄曰:「遵世著會我意,故賞也。」須臾雲散, 二人各受賞罰。和士,開封王妻元氏無子,以側室長 孫為妃,令遵世筮。遵世云:「此卦偶與占同。」乃出其占 書云:「元氏無子,長孫為妃。」士開喜於妙中,于是起叫 而舞。遵世著《易林雜占》百餘卷,後預尉遲迥亂,死焉。

許遵

按《北齊書許遵傳》:「遵,高陽人,明易善筮,兼曉天文,風 角占相逆刺,其驗若神。高祖引為館客,自言祿命不 富貴不橫死。是以任性疏誕,多所犯忤,高祖常容惜 之。邙陰之役,遵謂李業興曰:『彼為火陣,我為木陣,火 勝木,我必敗』。果如其言。清河王岳以遵為開府田曹 記室。岳封王,以告遵,遵曰:『蜜蜂亦作王』。岳後將救江」 陵,遵曰:「此行必致後凶,宜辭疾勿去。」岳曰:「勢不免去, 正當與君同行。」遵曰:「好與生人相隨,不欲共死人同 路。」還岳,至京尋喪。顯祖無道日甚,遵語人曰:「多折筭 來,吾筮此狂夫,何時當死。」遂布筭滿床,大言曰:「不出 冬初,我乃不見。」顯祖以十月崩,遵果以九月死。 按《北史許遵傳》:「三臺初成,文宣宴會,尚書」以上,三日 不出。遵妻季氏憂之,以問遵。遵曰:「明日當得三百匹 絹。」季氏曰:「若然,當奉三束。」遵曰:「不滿十匹。」既而皆如 言。

按《開封府志》:「許遵,雍丘高陽人,明《易》,善筮。芒陰之役, 謂李業興曰:『賊為水陣,我為火陣,水勝火,我必敗』。」果 如其言。

許暉

按《北史許遵傳》:「遵子暉,亦學術數,遵謂曰:『汝聰明不 及我,不勞多學,唯授以婦人產法,預言男女及產日 無不中。武成時,以此數獲賞焉』。」

王春

按《北史王春傳》:春,河東安邑人也。少精易占,明陰陽 風角。齊神武引為館客。韓陵之戰,四面受敵,從寅至 午,三合三離,將士皆懼。神武將退軍,春叩馬諫曰:「比 至未時,必當大捷。」遽縛其子詣軍門為質,若不勝請 斬之。賊果大敗。後從征討,恆令占卜,其言多中。位東 徐州刺史,賜爵安夷縣公。卒贈秦州刺史。

張子信

按《北史張子信傳》:子信,河內人也。頗涉文學,又善《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