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7 (1700-1725).djvu/1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部主事,歷考功郎中。趙邦清被劾,疑同官鄧光祚等 嗾言路,憤激力辨,章下考功,仁度欲稍寬邦清,罰給 事中。梁有年遂劾仁度黨比。時光祚引疾去,而仁度 代為文選。御史康丕揚復劾仁度,傾光祚而代之,詔」 改調之南京,補南京刑部郎中。擢太僕少卿,進右僉 都御史,巡撫山西。砥廉隅,務慈愛。居四年,以疾歸。熹 宗初,起大理卿,進兵部右侍郎,復稱疾去。再起工部 左侍郎。天啟五年,魏忠賢以仁度與趙南星、楊漣等 善,勒令致仕。尋卒。

吳炯

按《明外史顧憲成傳》:「吳炯,字晉明,松江華亭人。萬曆 十七年,成進士,授杭州推官。入為兵部主事,乞假歸。 恬靜端介,不騖榮利。家居十二年,始起故官。久之,進 光祿丞。天啟中,累遷南京太僕卿。魏忠賢私人石三 畏追論炯黨庇憲成,落職閒住。崇禎初,復官。」

吳道南

按《江西通志》:「道南,字會甫,崇仁人。萬曆己丑進士,廷 對第二人,授編修,知經筵日講。晉禮部侍郎。拒朝鮮 火藥之請,卻吐魯番貢玉。其務持大體如此。外艱歸, 哀毀骨立。禫除,即家起為東閣大學士。請告疏凡二 十上。會母喪,乃得請。贈少保,諡文恪。」

吳弘濟

按《明外史安希范傳》:「萬曆二十一年,行人高攀龍以 趙用賢去國,疏爭之,與鄭材、楊應宿相訐,謫揭陽典 史。吳弘濟復爭,亦被黜。弘濟,字春陽,秀水人。希范同 年進士,由蒲圻知縣擢御史。三王並封詔下,偕同官 抗疏爭。既而以論應宿、攀龍事,斥為民。未幾,卒。熹宗 時,贈光祿少卿。」

吳默

按《吳江縣志》:「默字因之,壬午舉於鄉。壬辰會試第一, 授兵部主事,以艱歸。己亥,補禮部,遷尚寶司丞,進少 卿。舊制,璽卿班在詞林前,已漸失其故,默建議復之。 詞臣或以為非,默貽書往復,卒不屈,因目為『吳鐵漢。 未幾,謝病歸,改通政司參議,歷左通政,進太僕寺卿。 默立朝最淺,遷除皆不赴職,時論高之。崇禎中卒』。」

吳用先

按《安慶府志》:「用先字體中,桐城人。萬曆壬辰進士,令 臨川,均賦便民,民懷其德。以卓政徵為戶部主事,旋 改職方,典閩闈,稱得士。歷儀曹,遷浙臬。為政平恕,任 德黜刑。歷浙左右藩,擢都御史,撫蜀。時播酋亂,用先 戮力勦撫,數月蕩平。尋因病乞骸予告,家居八年,起 銀臺,晉少司空,改樞貳,總督薊遼。會璫禍起,致政歸」, 卒於家。

吳宗堯

按《明外史吳宗堯傳》:「宗堯,字仁叔,歙縣人。萬曆二十 三年進士。授益都知縣。性強項。中官陳增以開礦日 徵千人鑿山,多捶死。又誣富民盜礦,三日捕繫五百 人。宗堯不忍,二十六年九月盡發增不法事,列狀奏 聞。帝得疏,意動,持不下。會給事中包見捷極論增罪, 請撤還。同官郝敬復請治增罪,帝乃不悅,責宗堯狂」 逞要名。已而山東巡撫尹應元劾增背旨虐民二十 罪。帝遂發怒,削宗堯籍。敬復抗疏諫。帝益怒。增遂劾 宗堯阻撓礦務,逮下詔獄拷訊。繫經年。禮部郎鮑應 鰲言於沈一貫。一貫揭入,即釋為民。未幾卒。天啟時, 贈光祿少卿,賜錄一子。

吳廣

按《明外史陳璘傳》:「吳廣,廣東人。以武生從軍,累著戰 功,歷廣東遊擊將軍,福建南路參將,坐事罷歸。會岑 溪猺反,從總兵童元鎮討之,論功復故官。萬曆二十 五年,以副總兵禦倭朝鮮。甫班師時,征播州,擢廣總 兵官,擊破之,遂以本官鎮四川。踰年卒,贈都督同知, 世廕千戶。」

吳梁

按《松江府志》:「梁字伯材,華亭人。舉順天丁酉鄉薦,選 邵武司理。值島寇踞建陽、光澤間,梁受檄提兵破走 之。論功賜金綺,擢刑部郎,出守廣西,中道乞休,卒年 八十有七。」

吳允中

按《曹州志》:「允中字百含,號見陶,母閻太孺人,夢星墜 於懷而生。萬曆戊戌進士。初授永城令,未任,丁繼母 艱,補商丘縣,以父艱歸。再起授杞縣。舉卓異,授監察 御史。屢上封事,不避權要。敕按宣大,兼視學政。復命 巡視南城,兼管廠庫,筭減慈聖壽宮冗費萬計,工竣, 特賜銀幣。以病致政歸。白蓮妖起,嚴城守,傾橐餉戎」 卒。亂平,補關西憲副。尋擢南京光祿寺少卿。未幾卒。

吳暐

按《萊蕪縣志》:「暐,字中陽,號瞻城,萬曆戊戌進士。初任 歸德司李,毅直不阿,觸直指,怒被劾,格於部議,調鎮 江理直道。事上多所平反,轉戶部郎,管密雲糧儲,移 河道守道,轉湖廣按察副使,尋調肅州兵備副使。三 年陞靖遠兵糧道,陝西參政。丁內艱回籍,起補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