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30 (1700-1725).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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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孔子世家》:「『孔子由大司寇行攝相事,齊人聞而 懼,沮之女樂。桓子受齊女樂,三日不聽政郊,又不致 膰俎於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而師己送曰:『夫子則 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歌曰:『彼婦之口,可以出走;彼 婦之謁,可以死敗』。蓋優哉游哉,維以卒歲』。師己反,桓 子曰:『孔子亦何言』?師己以實」告。桓子喟然嘆曰:「夫子 罪我,以群婢故也夫!」

《魯仲連傳》:齊威王嘗率天下諸侯而朝周,周貧且微, 諸侯莫朝,而齊獨朝之。居歲餘,周烈王崩,諸侯皆弔 齊。後往周怒,赴於齊曰:「天崩地坼,天子下席。」東藩之 臣,因齊後至則斮之。齊威王勃然怒曰:「叱嗟而母婢 也!」

《貨殖傳》:齊俗賤奴虜,而刁間獨愛貴之。桀黠奴人之 所患也。唯刁間收取,使之逐魚鹽商賈之利,或連車 騎,交守相,然愈益任之,終得其力,起富數千萬。故曰: 「寧爵毋刁。」言其能使豪奴自饒而盡其力。

《呂不韋傳》:「不韋家僮萬人,嫪毐家僮數千人。」

《留侯世家》:「秦滅韓,良年少,未宦事韓。韓破,良家僮三 百人,弟死不葬,悉以家財求客刺秦王,為韓報仇,以 大父父五世相韓故。」

《陳餘傳》:「漢九年,貫高怨家上變,於是上皆并逮捕趙 王。貫高等十餘人皆爭自剄。貫高獨怒,罵曰:『誰令公 為之?今王實無謀,而并捕王,公等皆死,誰白王不反 者』?乃轞車膠致與王詣長安,治張敖之罪。上乃詔趙 群臣賓客有敢從王皆族。貫高與客孟舒等十餘人 皆自髡鉗為王家奴從來。貫高至對獄曰:『獨吾屬為 之』。」王實不知。吏治榜笞數千,刺剟身,無可擊者,終不 復言。於是上賢張王諸客以鉗奴從張王入關,無不 為諸侯相、郡守者。

《搜神記》:「袁劍者,羌豪也。秦時拘執為奴隸,後得亡去, 秦人追之,急迫藏於穴中,秦人焚之,有景相如,虎來 為蔽,故得不死。諸羌神之,推以為君。」

《漢書高祖本紀》:「五年夏五月,詔民以饑餓自賣為人 奴婢者,皆免為庶人。」

《文帝本紀》:「後四年夏五月,免官奴婢為庶人。」

《哀帝本紀》:綏和二年「四月,即皇帝位。六月,詔諸侯王、 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 與民爭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其議限列。有司條奏: 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 十人,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官奴婢五十 以上,免為庶人。」

《食貨志》:武帝募民能入奴婢,得終身復為郎,增秩。 《張安世傳》:安世為光祿勳郎,淫官婢,婢兄自言安世 曰:「奴以恚怒誣汙衣冠,自署適奴。」其隱人過失,皆此 類也。

《季布列傳》:「季布,楚人也,為任俠有名,項籍使將兵,數 窘漢王。項籍滅,高祖購求布千金,敢有舍匿罪三族, 布匿濮陽周氏,周氏曰:『漢求將軍急,跡且至臣家能 聽臣,臣敢進計,即否,願先自剄。布許之,迺髡鉗布衣 褐,置廣柳車中,并與其家僮數十人之魯朱家所賣 之朱家心知其季布也,買置田舍,乃之雒陽,見汝陰』」 侯滕公曰:「季布何罪?臣各為其主用職耳,項氏臣豈 可盡誅耶!今上始得天下,而以私怨求一人何?示不 廣也。且以季布之賢,漢求之急如此,此不北走胡,南 走越耳。夫忌壯士以資敵國,此伍子胥所以鞭荊平 之墓也。君何不從容為上言之?」滕公心知朱家大俠, 意布匿其所,乃許諾。侍間,果言如朱家指,上乃赦布。 當是時,諸公皆多,布能摧剛為柔,朱家亦以此名聞 當世。布召見,謝拜郎中。

《欒布傳》:「布,梁人也。彭越為家人時,嘗與布游,窮困,賣 庸於齊,為酒家保。數歲別去,而布為人所略,賣為奴 於燕,為其主家報仇,燕將臧荼舉以為都尉。荼為燕 王,布為將。及荼反,漢擊燕,虜布。梁王彭越聞之,乃言 上,請贖布為梁大夫。」

《衛青傳》:青父鄭季,河東平陽人也。以縣吏給事侯家。 平陽侯曹壽尚武帝姊陽信長公主。季與主家僮衛 媼通,生青。青有同母兄衛長君及姊子夫。子夫自平 陽公主家得幸武帝,故青冒姓為衛氏。青為侯家人, 少時歸其父,父使牧羊民,母之子皆奴畜之,不以為 兄弟數。青嘗從人至甘泉,居室有一鉗徒相青曰:「貴 人也,官至封侯。」青笑曰:「人奴之生,得無笞罵即足矣, 安得封侯事乎?」青壯,為侯家騎,從平陽主建元二年 春,青姊子夫得入宮幸上皇后,大長公主女也,無子, 妒。大長公主聞衛子夫幸,有身,妒之,迺使人捕青。青 時給事建章,未知名。大長公主執囚青,欲殺之。其友 騎郎公孫敖與壯士往篡之,故得不死。上聞,乃召青 為建章監,侍中。及母昆弟貴,賞賜數日間累千金。元 光六年,拜為車騎將軍,擊匈奴。元朔二年,取河南地 為朔方郡,封長平侯。

《外戚傳》:「竇后弟廣國,字少君,年四五歲時,家貧,為人 所略賣,其家不知處。傳十餘家,至宜陽,為其主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