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4 (1700-1725).djvu/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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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官至,改知羅田,民泣送載道。蒞羅田三載,百務具 興,士民頌其廉惠。歷大理評事,左寺正,讞獄平允。宣 德五年冬,詔簡廷臣為知府,少傅楊士奇薦昇,乃賜 敕出知撫州。至官,政尚寬簡,民情大和。九載秩滿,部 民三千餘人乞留,詔增二秩還任。尋以疾歸。昇生平 澹然無欲,惟養一鶴自隨,暇則鳴琹歌詠,人擬之趙 清獻云。

翟溥福

按《明外史循吏傳》:「溥福,字本德,東莞人。永樂二年進 士。除青陽知縣。有惠愛縣近九華山,虎恆為患,溥福 齋戒移檄山神,虎即殄。久之,移新淦,亦有善政。入為 刑部主事,進員外郎,為尚書魏源所器。正統元年七 月,詔舉廷臣堪任郡守者,源以溥福應,乃擢南康知 府。博咨利弊,首去疾苦,省刑罰,禁橫征,民情胥悅。先」 是歲歉,民有擅發富室倉粟及收取漂流官木者,前 守悉坐以盜,當死者百餘人。溥福閱實,悉杖而遣之。 地濱鄱陽湖,舟遇風濤,苦無所泊,為築隄百餘丈,往 來者便之。嘗遊廬山,見白鹿洞書院兵燹後,廢為瓦 礫,慨然嘆息,即倡舉興復,且延師訓其子弟,朔朢躬 詣講授,自是文教日興。考績赴部,以年老乞歸。侍郎 趙新先巡撫江西,稔其治行,大聲曰:「翟君,此邦第一 賢守也,胡可聽其去?」懇請累日,乃許之。辭郡之日,父 老爭㩦金帛為贐,悉卻不受。眾挽舟涕泣不忍舍,因 建祠湖堤上祀之。又配享白鹿書院之三賢祠。三賢 者,唐李渤,宋周敦頤、朱熹也。溥福生平剛方廉謹,入 仕三十餘年,始終一節,稱「一時良吏」焉。

劉永 尹宏 徐鑑 許敬軒 鄭述 鄒良

按《明外史循吏傳》:「永字克修,江西大庾人。永樂十六 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歷工、刑二部郎中。嘗從工部侍 郎羅汝敬巡歷陝西,又從刑部尚書魏源巡視塞上, 並有贊畫功。正統二年,以大學士楊溥薦,出為荊州 知府。遼王國子荊王貴烚,大肆不法,永屢與抗。王怒, 執而笞之。永因盡列其淫虐事,奏聞於朝。王亦訐永」 凌侮,永遂被逮。已而事白,命還任,王卒廢為庶人。永 廉正有為,恩惠兼濟,豪強畏服,而小民無或失所。四 年母喪去官。部民三千五百餘人乞留任。上官以聞, 即命奪情視事。永誠心愛民,諸可以利民者靡不興 舉。以故二州十一縣之民,戴若慈母,共建生祠奉祀。 乃至武夫悍卒,亦罔不率化。十一年父喪當去,軍民 一萬八千餘人懇乞再留,衛指揮段安等亦以為請。 吏部言:「奪情非舊典。」帝曰:「民既欲之,其勿逆。」但後不 為制。以十三年六月卒官。闔郡聞之,若喪所親,拜哭 於府門者日數百人。同時郡守稱得民者,更有尹宏、 徐鑑、許敬軒、鄭述、鄒良諸人。宏,字克寬,歷城人。由貢 生歷官泉州知府。廉公愛民,盡心教養。歲旱,虔禱於 神,雨輒降,歲以大稔。正統七年十月卒於官。郡人號 慕,若失考妣,肖像祀之。及柩還,留葬其衣冠於城東, 歲時致祭墓下。鑑字子明,宜興人。歷官戶部郎中。宣 德五年被薦,奉敕知瓊州府。廉靜寡嗜欲,以教化為 先務。不尚威嚴,節財用,蠲逋負。興學課士,導民樹藝, 民情翕然。地多異產,中使誅求不已。鑑性剛,不可犯, 先後歷四使,咸為斂戢。武將利黎人所有,多激變邀 功,鑑鎮以無事,𥟖亦堵居四年,惠政大敷。其卒也,郡 人哀悼,祀之九賢祠。敬軒,天台人。永樂中以國子生 與修《五經大全》,授禮部司務,擢儀制員外郎。宣德五 年與鑑並受敕出知汀州府。興學勸農,輕徭賑饑,摧 強植弱,士民歸心焉。參政陳羽行部至寧化,用大杖 擊死平民,又逼取死者財物,敬軒奏彈之。宣宗語都 御史曰:「監司郡縣表率,當奉職循理,此人常杖死一 隸。今又以貪暴為屬吏所彈,稔惡甚矣。」乃令巡按御 史逮治。敬軒為政,寬猛並濟。常以賢良薦程原慶、朱 振等於朝,以貪殘劾祝永昌等五人,置之理,部內大 治。卒於官。行李蕭然,士民爭賻之,沿途設奠。述字季 述,莆田人。永樂中舉進士,授刑部主事。宣德時,出為 惠州府通判。民居率茆茨竹椽,易致火患。述教民陶 瓦,構木,環之以堵。身往督勸,不贍則資給之,火患遂 絕。正統七年,按察使郭智等薦其「行謹才優」,擢南雄 知府。務興利去患。修凌陂,溉田五十餘頃,復業者二 百餘家。憫庾關役夫久困,以榷鹽餘息代民雇役,又 修「嶺路以便行旅。遠近頌之,稱一時良吏」焉。良,江西 樂安人。永樂十三年進士。授松溪知縣。縣有銀礦為 民害,良奏罷之。尋調知邵武縣,亦多惠政。宣德末,九 載考績,其民乞留,命增秩再任。正統元年,用大臣會 薦,擢衡州知府。歲饑,便宜發粟賑濟,民甚德之。良性 鯁直,不憚豪貴,而撫小民則以慈,故所在有聲。謝政 歸,著有《四書編言》《存養錄》。

戴浩

按《明外史循吏傳》:「浩字彥廣,鄞縣人。永樂十七年舉 於鄉。宣德時,授東昌府通判,有清操,常督河渠,有巨 商覆舟死,遺貲數百鎰,為棺斂之,召親屬返其貲。濬 臨清閘,獲寶器,貯之官庫。他日中使至,言為己物,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