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4 (1700-1725).djvu/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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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遣之,亦不受狀。有抑不伸者,雖三尺童子皆得往 白。久之,民恥爭訟。尤折節士人,未嘗厭怠。飾治學宮, 奏新先儒歐陽修、周必大、楊邦乂、胡銓、楊萬里、文天 祥祠廟。滿九載當遷,郡人乞留,詔予正三品俸。廨前 民嫁女,本深聞鼓樂聲,笑曰:「吾來時乳下兒也,今且 嫁,我,尚留此耶?」遂請老。前後守吉安十八年,既去,郡 人肖像祀之。

莫愚

按《明外史陳本深傳》:「愚,臨桂人。由鄉舉以工部郎中 出知常州府,奏請減宜興歲進茶數,禁公差官凌虐, 有司,嚴核上官薦劾之實,皆報可。秩滿,郡民乞留,巡 撫周忱以聞,詔進二階復任。」

羅以禮

按《明外史陳本深傳》:「以禮,桂陽人,永樂十三年進士。 由戶部郎中為西安知府,遭喪,補紹興,再以喪去。代 者不稱職,部民追思,乞以禮于朝。詔起復視事。歲滿, 進秩復任。已,移知建昌。所至皆有惠愛。歷三府凡二 十七年,乃致仕。」

彭遠

按《明外史循吏傳》:「遠字務本,南昌人。永樂中舉於鄉, 歷官淮安知府,政務惠民。宣德七年,淮南北大饑,流 民四至,遠相隙地構舍以居,大發廩粟,日給二糜,且 稍寬鹺禁,負擔者不坐,所全活以萬計。民間故乏牛, 為假貸予之,農務大興。府知事陳道潛私斂當宥罪 囚錢帛。囚有銜遠者,誣遠與道潛同受賕,并誣遠庇」 豪家,毒其讎,死於獄,且受賕不驗,毆死者屍。下御史 訊,已,得誣罔狀,止坐遠縱道潛罪。部民恐其罷去,相 率奏遠蒞政廉勤,守官無玷,乞還之小民。而督漕總 兵官王瑜亦為民代請。適中官李德奉使過淮,淮人 擁舟大呼,「乞愬天子,還我賢太守。」德以聞,帝即令復 任。久之,政益流播,課績為江北第一。賜敕旌異。以正 統六年超擢廣東右布政使。俗尚浮屠,習華侈。有親 死久不葬者,遠設禁令,限以葬期。不數月,民悉從化。 居官勤慎寬和,政績甚著。歸,卒於家。

李驥

按《明外史循吏傳》:「驥字尚德,郯城人。六歲而孤,能自 勵於學。舉洪武二十六年鄉試,入國學。居三年,簡授 戶科給事中。時關市譏商旅發及囊篋,驥奏止之,尋 坐事免。惠宗嗣位,薦起新鄉知縣,招流亡,給以農具, 復業者數千人。建文二年,內艱去官,民相率奏留者 數四,不許。服闋,改知東安,課農桑,勤綏輯。事有病民」, 輒請於朝罷免之。邑故荒墟,狼為患,有嫠婦子嚙死, 訴於驥,驥禱於城隍,深自咎責。明旦,狼死於其所。侍 郎李昶等交薦,擢刑部郎中。常陳「崇教化、重農桑、卹 民瘼,省科徭、釐版籍、育賢才、養軍士、寬馬政、擇守令、 汰冗員、褒廉能、抑倖進、通鈔法」十餘事,多見採納。旋 坐累謫役保安。洪熙時,有詔求賢,薦起監察御史。操 履益堅,未嘗以經患難改節。又陳《經國利民》十事,仁 宗嘉納。宣德五年,巡視倉場。軍斗高祥盜倉粟,驥執 而鞫之。祥父妾言祥與張貴等同盜,驥受貴等賄,故 獨罪祥。刑部侍郎施禮遂論驥死,驥上章自辯。帝曰: 「御史既擒盜,安肯納賄?倘納賄,并祥亦不發矣。」命偕 都察院再訊,驥果枉。帝乃切責禮而復驥官。其年十 一月擇廷臣出為郡守,驥與焉。授河南知府,奉敕以 行。驥通籍垂四十年,數經憂患,至是始得一郡,乃興 學校,時地利均,賦役、審度量,政教並興。時境內多盜, 為設火甲,一戶被盜,一甲償之。犯者,大署其門曰:「盜 賊之家。」又為《勸教文》,振木鐸以徇之。自是人咸改行, 道不拾遺。歲旱,率父老禱於嵩山,雨立應。旁郡民訟 失平者,咸來求質,各心服而去。郡有伊王府,王數請 囑不從,中官及校卒虐民,又為驥所抑,憾甚。及冬至, 令驥以四更往陪位行禮。及驥如期往,誣以後期,執 而桎梏之,次日乃釋。驥奏聞,帝怒,貽書讓王府中丞、 奉長史典儀,悉逮置於理。驥持身端恪,燕居雖几席 必正。嘗曰:「細事既正,則達之,他務無不正矣。」公署後 植松、竹、梅數樹,嘯詠其中,因曰:「彼三友而益我一老, 得非四友乎?」遂號堂為「四友。」蒞郡六年,一日與賓客 晏於四友堂,談笑而卒,年七十。僚友士民赴弔,咸哭 失聲。

趙登

按《明外史循吏傳》:「登字從善,祥符人。舉永樂二年進 士,授禮科給事中。明年,以言事謫四川忠州判。官職 十餘年,公廉有惠愛,遷雲南新興知州。宣德改元,用 薦擢浙江湖州知府,益勵清操,吏民畏服。安吉州有 賈姓者,豪橫,數奪人田園子女,有司莫能制。登諷人 訟之,列其罪狀以奏,竟徙其家,而還其所奪於民,部」 內肅然。同知李迪嗜酒狂縱,至裸袒公堂。登劾奏之, 遂下於理。時有「修舉義倉」之令,登勸諭大戶出粟,得 數萬石,增建廒倉貯之,為定出納之法,自是水旱有 備。正統初,九載秩滿,已解去。部民追思其德,相率愬 於巡撫侍郎王瀹,乞再任。瀹聞於朝,下諸司覈,詔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