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4 (1700-1725).djvu/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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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大水,人災絕食者千餘家。瓊普集部中有粟家,自 從貸粟,以給付饑者。州計戶徵租,復欲推其貸粟。綱 紀謂瓊曰:「雖矜饑餧,恐罪累府君。」瓊曰:「一身獲罪,且 活千室,何所怨乎?」遂上表陳狀,使撿皆免,人戶保安。 此等相撫「兒子,咸言府君生汝。」在郡六年,人庶懷之, 遂無一人經州。前後四表,列為尤最。遭憂解職,故人 贈遺,一無所支。尋起為日直、廷尉正,朝士嗟其屈。尚 書辛述曰:「既直且正,名以定體,不慮不申。」初,瓊任清 河太守,裴獻伯為濟州刺史,酷於用法,瓊恩於養人。 房延祐為樂陵郡,過州,裴問其外聲,祐云:「唯聞太守 善,刺史惡,裴云得民譽者非至公。」祐答言:「若爾,黃霸、 龔遂,君之罪人也。」後有敕,州各舉清能,裴以前言恐 為瓊陷,瓊申其枉滯,議者尚其公平。畢義雲為御史 中丞,以猛暴任職,理官忌憚,莫敢有違。瓊推察務在 公平,得雪者甚眾。寺署臺案,始自於瓊。遷三公郎中。 趙州及河南中,有人頻告謀反,前後皆付瓊推撿,事 多申雪。尚書省崔昂謂瓊曰:「若欲立功名,當更思餘 理,仍數雪反逆,身命何輕?」瓊正色曰:「所雪者怨枉,不 放反逆。」昂大慚。京師為之語曰:「斷決無疑。」蘇珍之遷 左丞,行徐州事。徐州城中五級寺忽被盜銅像一百 區,有司徵檢四鄰防宿及蹤跡所疑,逮繫數十人。瓊 一時放遣,寺僧怨訴,不為推賊。瓊遣僧謝曰:「但且還 寺,得像自送。」爾後十日,抄賊姓名及贓處所,徑收掩, 悉獲實驗。賊徒款引,道俗歎伏。舊制,以淮禁不聽商 販輒度,淮南歲儉,啟聽淮北取糴。後淮北人飢,復請 通糴,淮南遂得商賈往還,彼此兼濟,水陸之利,通於 河北。後為大理卿而齊亡。仕周為博陵太守。

房豹

按《北齊書循吏傳》:「豹字仲幹,清河人。祖法壽,《魏書》有 傳。父翼宗。豹體貌魁岸,美音儀,釋褐開府參軍,兼行 臺郎中,隨慕容紹宗。紹宗自云有水厄,遂於戰艦中 浴,并自投於水,冀以厭當之。豹曰:『夫命也,在天,豈人 理所能延促。公若實有災眚,恐非禳所能解;若其實 無,何禳之有』?紹宗笑曰:『不能免俗,聊復爾』。未幾而紹」 宗遇溺,時論以為知微。遷樂陵太守,鎮以凝重,哀矜 貧弱。豹階庭簡靜,圄囹空虛。郡治瀕海,水味多鹹苦, 豹命鑿一井,遂得甘泉,遐邇以為政化所致。豹罷歸 後,井味復鹹。齊滅,還鄉園自養。頻徵,辭疾終於家。

宋世良

按《北齊書循吏傳》:「世良字元友,廣平人。年十五便有 膽氣,應募從軍北討,屢有戰功。尋為殿中侍御史。詣 河北括戶,大獲浮惰。還見汲郡城旁多骸骨,移書州 郡,令悉收瘞,其夜甘雨滂沱。還,孝莊勞之曰:『知卿所 括得丁倍於本帳,若官人皆如此用心,便是更出一 天下也』。出除清河太守。世良才識閑明,尤善治術,在」 郡未幾,聲聞甚高。郡東南有曲堤,成公一姓阻而居 之,群盜多萃於此。人為之語曰:「寧度東吳會稽,不歷 成公曲堤。」世良施八條之制,盜奔他境。民又謠曰:「曲 堤雖險賊何益,但有宋公自屏跡。」後齊天統中,大赦, 郡先無一囚,群吏拜詔而已。獄內穭生桃樹,蓬蒿亦 滿,每日衙門虛寂,無復訴訟者。其冬,醴泉出於界內。 及代至,傾城祖道。有老人丁金剛泣而前謝曰:「已年 九十,記三十五政。君非唯善治,清亦徹底。今失賢君, 民何濟矣!」莫不攀援涕泣。除東郡太守,卒官。世良強 學好屬文,撰《字略》五篇,《宋氏別錄》十卷。與弟世軌俱 有孝友之譽。

郎基

按《北齊書循吏傳》:「基字世業,中山人。身長八尺,美鬚 髯,汎涉墳典,尤長吏事。起家奉朝請,累遷海西鎮將。 梁吳明徹率眾攻圍海西,基獎勵兵民,固守百餘日, 軍糧且罄,戎仗亦盡,乃至削木為箭,剪紙為羽。圍解 還朝,僕射楊愔迎勞之曰:『卿本文吏,遂有武略,削木 剪紙,皆無故事,班、墨之思,何以相過?後帶潁川郡,積』」 年留滯,數日之中,剖判咸盡。而臺報下,並允基所陳。 條綱既疏,獄訟清息,官民遐邇,皆相慶悅。基性清慎, 無所營求。曾語人云:「任官之所,木枕亦不須作,況重 於此事。」惟頗令寫書。潘子義曾遺之書曰:「在官寫書, 亦是風流罪過。」基答書曰:「觀過知仁,斯亦可矣。」後卒 官,柩將還,遠近將送,莫不攀轅悲哭。

石曜

按《北齊書》本傳:「曜字白曜,中山安喜人。亦以儒學進, 居官至清儉。武平中,黎陽郡守。值斛律武都出為兗 州刺史。武都即丞相咸陽王世子,皇后之兄,性甚貪 暴。先過衛縣,令丞以下聚斂絹數千匹以遺之。及至 黎陽,令左右諷動曜及郡治下縣官。曜手持一縑而 謂武都曰:『此是老石機杼,聊以奉贈。自此來,並須出』」 於吏民,吏民之物,一毫不敢輒犯。武都亦知曜清素 純儒,笑而不責。著《石子》十卷,言甚淺俗。後終於譙州 刺史。此外行事,史闕焉。

北周

顏之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