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4 (1700-1725).djvu/5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咨嗟之難,歷世所苦。天之應感,乃遭明府,欲為更新, 童兒匹婦,懽喜相賀,將去遠就近,釋危蒙安。縣無數 十,民無遠邇,恩加未生,澤及來世。巍「巍之功,勒於金 石。乞以文書付計掾史,人鬼同符,必獲嘉報。芬等幸 甚,望深納之。」郡戶曹史枳白望曰:「芬等前後百餘人, 歷政訟訴,未蒙感悟。明府運機布政,稽當皇極,為民 庶請命救患,德合天地,澤潤河海,開闢以來,今遇慈 父。《經》曰:『奕奕梁山,惟禹甸之;有倬其道,韓侯受命。比 隆等盛』。於斯為美。永」興二年三月甲午,望上疏曰:「謹 按《巴郡圖經》,境界南北四千,東西五千,周萬餘里。屬 縣十四,鹽鐵五官,各有丞、史。戶四十六萬四千七百 八十,口百八十七萬五千五百三十五。遠縣去郡千 二百,至千五百里,鄉亭去縣或三四百,或及千里,土 界遐遠,令尉不能窮詰姦凶。時有賊發,督郵追案,十 日乃到,賊已遠逃,蹤跡絕滅。罪逮捕證驗,文書詰訊, 即從春至冬,不能究訖。繩憲未加,或遇德令,是以賊 盜公行,姦宄不絕。」榮等及隴西太守馮含、上谷太守 陳弘說,「往者至有劫閬中令楊殷、終津侯美昊傷尉 蘇鴻、彭亭侯孫魯、雍亭侯陳已、殷侯樂普。又有女服 賊千有餘人,布散千里,不即發覺,謀成乃謀。」其水陸 覆害,煞郡掾枳謝盛塞,威張御魚復令尹尋,主簿胡 直,若此非一。給吏休謁,往還數千,閉囚須報,或有彈 劾,動便歷年。吏坐踰科,恐失冬節。侵凝先死,如當移 傳,不得待報,輒自刑戮。或長吏忿怒,冤枉弱民,欲赴 郡官,每憚還往。太守行桑農,不到四縣;刺史行部,不 到十縣。郡治江州,時有溫「風,遙縣客吏,多有疾病。地 勢剛險,皆重屋累居,數有火害,又不相容,結舫水居 五百餘家。承三江之會,夏水漲盛,壞散顛溺死者無 數。而江州以東,濱江山險,其人半楚,姿態敦重。墊江 以西,土地平敞,精敏輕疾,上下殊俗,情性不同。敢欲 分為二郡,一治臨江,一治安漢,各有桑麻、丹漆、布帛、 漁池、鹽鐵」,足相供給,兩近京師。榮等自欲義出財帛, 造立府寺,不費縣官,得百姓懽娛。孝武以來,亦分吳、 蜀諸郡。聖德廣被,民物滋繁,增置郡土,釋民之勞,誠 聖主之盛業「也。雖貪大郡,以自優暇,不忍小民顒顒 蔽隔,謹具以聞。」朝議未許,遂不分郡。分郡之議,始於 是矣。

周昕

按《廣東通志》:「昕字君光,徐州下邳人。桓帝時,舉孝廉, 拜尚書侍郎,遷固始與相,尋轉桂陽太守。樂昌縣西 一百十八里為武溪,驚湍激石,奔流數百里。昔馬援 南征,其門人轅寄生善吹笛,援為作歌和之,名《武溪 深》。其辭曰:『滔滔武溪一何深,鳥飛不度,獸不能臨。嗟 哉武溪何毒淫嶮可知已』。」昕至郡,命能吏督夫徙磐 石,投之窮壑,彝高填下,鑿截回曲,因勢導之。嶮阻既 平,洶湧遂絕,六瀧悉奠水合流,行旅無舟楫憂,昕之 功也。熹平三年,曲江人于瀧頭、瀧口並為立廟,勒石 紀功,至今頌之不衰云。

楊璇

按《後漢書》本傳:「璇,字機平,會稽烏傷人也。高祖父茂, 本河東人,從光武征伐,為威寇將軍,封烏傷新陽鄉 侯。建武中就國,傳封三世,有罪國除,因而家焉。父扶, 交阯刺史,有理能名。兄喬,為尚書,容儀偉麗,數上言 政事。桓帝愛其才貌,詔妻以公主。喬固辭不聽,遂閉 口不食,七日而死。璇初舉孝廉,稍遷,靈帝時為零陵」 太守。是時蒼梧、桂陽猾賊相聚攻郡縣,賊眾多而璇 力弱,吏人憂恐。璇乃特制馬車數十乘,以排囊盛石 灰於車上,繫布索於馬尾,又為兵車,專彀弓弩,剋共 會戰。乃令馬車居前,順風鼓灰,賊不得食,因以火燒 布。布燃馬驚,奔突賊陣。因使後車弓弩亂發,鉦鼓鳴 震,群盜頗駭,破散追逐,傷斬無數,梟其渠帥,郡境以 清。荊州刺史趙凱誣奏璇實非身破賊,而妄有其功, 璇與相章奏凱有黨助,遂檻車徵璇。防禁嚴密,無由 自訟,乃噬臂出血,書衣為章,具陳破賊形勢,又言凱 所誣狀,潛令親屬詣闕通之。詔書原璇,拜議郎,凱反 受誣人之罪。璇三遷為渤海太守,所在有異政,以事 免。後尚書令張溫特表薦之,徵拜尚書僕射。以病乞 骸骨,卒於家。

羊續

按《後漢書》本傳,「續字興祖,太山平陽人也。其先七世 二千石卿校。祖父侵,安帝時司隸校尉。父儒,桓帝時 為太常。續以忠臣子孫拜郎中,去官。後辟大將軍竇 武府。及武敗,坐黨事禁錮十餘年,幽居守靜。及黨禁 解,復辟太尉府,四遷為廬江太守。後揚州黃巾賊攻 舒,焚燒城郭,續發縣中男子二十以上皆持兵勒陳」, 其小弱者悉使負水灌火,會集數萬人,并勢力戰,大 破之,郡界平。後安風賊戴風等作亂,續復擊破之,斬 首三千餘級,生獲渠帥。其餘黨輩,原為平民,賦與佃 器,使就農業。中平三年,江夏兵趙慈反叛,殺南陽太 守秦頡,攻沒六縣,拜續為南陽太守。當入郡界,乃羸 服間行,侍童子一人,觀歷縣邑,採問「風謠,然後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