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4 (1700-172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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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守,過辭鍾廷尉,廷尉免冠,為弟請一等之罪,願蚤就

髡鉗。並曰:「罪在弟,身與君律,不在於太守。」元懼,馳遣 人呼弟。陽翟輕俠趙季、李款多畜賓客,以氣力漁食 閭里,至姦人婦女,持吏長短,從橫郡中,聞並且至,皆 亡去。並下車求勇猛曉文法吏且十人,使文吏治三 人獄,武吏往捕之,各有所部。敕曰:「三人非負太守,迺 負王法,不得不治。」鍾威所犯多在敕前,驅使入函谷 關,勿令汙民間;不入關,迺收之。趙李桀惡雖遠去,當 得其頭,以謝百姓。鍾威負其兄止雒陽,吏格殺之,亦 得趙、李。它郡持頭還,並皆縣頭,及其具獄於市。郡中 清靜,表善好士,見紀潁川名次黃霸。性清廉,妻子不 至官舍。數年卒,疾病,召丞掾作《先令書》曰:「告子恢,吾 生素餐日久,死雖當得法,賻勿受。葬為小槨,亶容下 棺。」恢如父言。王莽擢恢為關都尉。建武中,以並孫為 郎。

文齊

按《梓潼士女志》:「齊字子奇,梓潼人也。孝平帝末,以城 門校尉為犍為屬國,遷益州太守。造開稻田,民咸賴 之。公孫述時,拒郡不服,述拘其妻子,許之。公侯招之 不應,乃遣使由交阯貢獻河北。述平,世祖嘉之,徵拜 鎮遠將軍,封成義侯,南中咸為立祠。」子忳,有令德,為 北海太守。

按《冊府元龜》文:「齊,廣漢人。王莽末,益州群夷起兵殺 郡守,以齊為太守,造起陂池,開通溉灌,田千餘頃。」

費貽

按《廣東通志》:「貽,四川犍為人。少好學,有志操,為鄉黨 推重。王莽末,公孫述據蜀僭號,貽漆身為癩,佯狂以 避之,退藏山藪十餘年。述滅後,光武聞其賢,下詔徵 之,仕合浦太守。涖政清簡,民懷其德。世傳合浦江山 皆廉名者,由貽廉故云。」

後漢一

衛颯

按《後漢書循吏傳》:「颯字子產,河內修武人也。家貧,好 學問,隨師無糧,常傭以自給。王莽時,仕郡歷州宰。建 武二年,辟大司徒鄧禹府,舉能案劇,除侍御史、襄城 令,政有名跡,遷桂陽太守。郡與交州接境,頗染其俗, 不知禮則。颯下車修庠序之教,設婚姻之禮,期年間, 邦俗從化。先是,含洭、湞陽、曲江三縣,越之故地。武帝」 平之,內屬桂陽,民居深山,濱溪谷,習其風土,不出田 租,去郡遠者或且千里。吏事往來,輒發民乘船,名曰 「傳役。」每一吏出,徭及數家,百姓苦之。颯乃鑿山通道 五百餘里,列亭傳,置郵驛。於是役省勞息,姦吏杜絕, 流民稍還,漸成聚邑,使輸租賦,同之平民。又來陽縣 出鐵石,佗郡民庶,常依因聚會,私為冶鑄,遂招來亡 命,多致姦盜。颯乃上起鐵官,罷斥私鑄,歲所增入五 百餘萬。颯理卹民事,居官如家,其所施政,莫不合於 物宜。視事十年,郡內清理。二十五年,徵還,光武欲以 為少府,會颯被疾,不能拜起。敕以桂陽太守歸家,須 後詔書。居二歲,載病詣闕,自陳困篤,乃收印綬,賜錢 十萬。後卒於家。南陽茨充代颯為桂陽,亦善其政,教 民種殖桑柘麻紵之屬,勸令養蠶織屨,民得利益焉。

茨充

按《後漢書衛颯傳》註:「充字子河,宛人也。初舉孝廉,之 京師,同侶馬死,充到前亭,輒舍車,持馬還相迎,鄉里 號之曰:『一馬兩車茨子河也。元和中,荊州刺史上言: 『臣行部入長沙界,觀者皆徒跣。臣問御佐曰:『人無履, 亦苦之否』?御佐對曰:『十二月盛寒時,並多剖裂血出, 燃火燎之,春溫或膿潰。建武中,桂陽太守茨充教人』』』」 種桑蠶,人得其利,至今江南頗知桑蠶織屨,皆充之 化也。

任延

按《後漢書循吏傳》,「延字長孫,南陽宛人也。年十二為 諸生,學於長安,明《詩》《易》《春秋》,顯名太學,學中號為任 聖童。值倉卒,避兵之隴西,時隗囂已據四郡,遣使請 延,延不應。更始元年,以延為大司馬屬,拜會稽都尉, 時年十九。迎官驚其壯。及到,靜泊無為,唯先遣餽禮, 祠延陵季子。」時天下新定,道路未通,避亂江南者皆 未還中土,會稽頗稱多士。延到,皆聘請高行如董子 儀、嚴子陵等,敬待以師友之禮。掾吏貧者,輒分奉祿 以賑給之。省諸卒,令耕公田,以周窮急。每時行縣,輒 使慰勉,孝子就餐飯之。吳有龍丘萇者,隱居太末,志 不降辱。王莽時,四輔、三公連辟不到,掾吏白請召之, 延曰:「龍丘先生躬德履義,有原憲、伯夷之節。」都尉埽 洒其門,猶懼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謁,修書記,致 醫藥,吏使相望於道。積一歲,萇乃乘輦詣府門,願得 先死備錄。延辭讓再三,遂署議曹祭酒。萇尋病卒,延 自臨殯,不朝三日,是以郡中賢士大夫爭往宦焉。建 武初,延上書願乞骸骨,歸拜王庭。詔徵為九真太守。 光武引見,賜馬雜繒,「令妻子留洛陽。」九真俗以射獵 為業,不知牛耕,民常告糴交阯,每致困乏。延乃令鑄 作田器,教之墾闢田疇,歲歲開廣,百姓充給。又駱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