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4 (1700-1725).djvu/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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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縣吏家子弟好遊敖,不以田作為事,輒斥罷之,甚 者案其不法,以視好惡。其化大行,郡中莫不耕稼力 田,百姓歸之,戶口增培,盜賊獄訟衰止,吏民親愛信 臣,號之曰「召父。」荊州刺史奏信臣為百姓興利,郡以 殷富,賜黃金四十斤。遷河南太守,治行常為第一,復 數增秩賜金。竟寧中,徵為少府,列於九卿。奏請上林 諸離遠宮館希幸御者,勿復繕治共張。又奏省樂府 黃門倡優諸戲,及宮館兵弩什器,減過大半。太官園 種冬生蔥韭菜茹,覆以屋廡,晝夜㸐蘊火,待溫氣乃 生。信臣以為此皆不時之物,有傷於人,不宜以奉供 養,及它非法食物,悉奏罷,省費歲數千萬。信臣年老, 以官卒。元始四年,詔書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蜀 郡以文翁,九江以召父應詔書。歲時郡二千石率官 屬行禮,奉祠信臣冢,而南陽亦為立祠。

朱買臣

按《漢書》本傳:「買臣,字翁子,吳人也。家貧,好讀書,不治 產業,常艾薪樵,賣以給食,擔束薪,行且誦書。其妻亦 負戴相隨,數止買臣毋歌嘔道中。買臣愈益疾歌,妻 羞之求去,買臣笑曰:『我年五十當富貴,今已四十餘 矣。女苦日久,待我富貴報女功』。妻恚怒曰:『如公等,終 餓死溝中耳,何能富貴』?買臣不能留,即聽去。其後買」 臣獨行歌道中,負薪墓間。故妻與夫家俱上冢,見買 臣饑寒,呼飯飲之。後數歲,買臣隨上計吏為卒,將重 車至長安,詣闕上書。書久不報,待詔公車,糧用乏,上 計吏卒更乞丐之。會邑子嚴助貴幸,薦買臣,召見,說 《春秋》,言《楚詞》。帝甚說之,拜買臣為中大夫,與嚴助俱 侍中。是時方築朔方,公孫弘諫,以為罷敝中國。上使 買臣難詘弘,語在《弘傳》。後買臣坐事免,久之,召待詔。 是時,東越數反覆,買臣因言:「故東越王居保泉山,一 人守險,千人不得上。今聞東越王更徙處南行,去泉 山五百里,居大澤中。今發兵浮海,直指泉山,陳舟列 兵,席卷南行,可破滅也。」上拜買臣會稽太守。上謂買 臣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今子何如?」買臣頓 首辭謝。詔買臣到郡,治樓船,備糧食水戰具,須詔書 到軍與俱進。初,買臣免待詔,常從會稽守邸者寄居 飯食,拜為太守。買臣衣故衣,懷其印綬,步歸郡邸,直 上計。時會稽吏方相與群飲,不視買臣。買臣入室中, 守邸與共食,食且飽,少見其綬,守邸怪之,前引其綬, 視其印,會稽太守章也。守邸驚出,語上計。掾吏皆醉, 大呼曰:「妄誕耳!」守邸曰:「試來視之。」其故人素輕買臣 者,入視之,還走疾呼曰:「實然。」坐中驚駭,白守。丞相推 排陳列中庭拜謁,買臣徐出戶。有頃,長安廐吏乘駟 馬車來迎,買臣遂乘傳去。會稽聞太守且至,發民除 道,縣吏並送迎車百餘乘,入吳界,見其故妻,妻夫治 道,買臣駐車,呼令後車載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園中, 給食之。居一月,妻自經死。買臣乞其夫錢令葬,悉召 見故人與飲食,諸嘗有恩者皆報復焉。居歲餘,買臣 受詔將兵與橫海將軍韓說等俱擊破東越有功,徵 入為主爵都尉,列於九卿。數年,坐法免官,復為丞相 長史,張湯為御史大夫。始,買臣與嚴助俱侍中,貴用 事,湯尚為小吏,趨走買臣等前。後湯以廷尉治淮南 獄,排陷嚴助,買臣怨湯。及買臣為長史,湯數行丞相 事,知買臣素貴,故陵折之。買臣易湯坐床上,弗為禮。 買臣深怨,常欲死之,後遂告湯陰事,湯自殺,上亦誅 買臣。買臣子山拊,官至郡守、右扶風。

何並

按《漢書》本傳:「並字子廉。祖父以吏二千石自平輿徙 平陵,並為郡吏,至大司空掾事何武,武高其志節,舉 能治劇,為長陵令,道不拾遺。初,卭成太后外家王氏 貴,而侍中王林卿通輕俠,傾京師。後坐法免,賓客愈 盛,歸長陵上冢,因留飲連日。並恐其犯法,自造門上 謁,謂林卿曰:『冢間單外,君宜以時歸』。林卿曰:『諾』。」先是 林卿殺婢壻埋冢舍,並具知之,以非己時。又見其新 免,故不發舉,欲無令留界中而已。即且遣吏奉謁傳 送。林卿素驕,慚於賓客,並度其為變,儲兵馬以待之。 林卿既去,北度涇橋,令騎奴還至寺門,拔刀剝其建 鼓,並自從吏兵追林卿。行數十里,林卿迫窘,迺令奴 冠其冠,被其襜褕,自代乘車,從童騎,身變服,從間徑 馳去。會日暮,追及,收縛冠奴,奴曰:「我非侍中奴耳!」並 心自知已失林卿,迺曰:「王君困,自稱奴,得脫死邪?」叱 吏斷頭,持還縣所,剝鼓置都亭下,署曰:「故侍中王林 卿。坐殺人,埋冢舍,使奴剝寺門鼓。」吏民驚駭,林卿因 亡命。眾庶讙譁,以為實死。成帝太后以卭成太后愛 林卿故,聞之,涕泣為言哀帝。哀帝問狀而善之。遷並 隴西太守,徙潁川太守,代陵陽嚴詡。詡本以孝行為 官,謂掾史為師友,有過輒閉閤自責,終不大言。郡中 亂,王莽遣使徵詡,官屬數百人為設祖道,詡據地哭。 掾史曰:「明府吉徵,不宜若此。」詡曰:「吾哀潁川士,身豈 有憂哉?我以柔弱徵,必選剛猛代。代到,將有僵仆者, 故相弔耳。」詡至,拜為美俗使者。是時潁川鍾元為尚 書令,領廷尉,用事有權。弟威為郡掾,臧千金。並為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