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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6 (1700-1725).djv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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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墮幣焉。敢謝後見』。」秋七月,楚子以諸侯代吳,宋太 子、鄭伯先歸。宋華費遂、鄭大夫從。使屈申圍朱方。八 月甲申,克之。執齊慶封而盡滅其族。

《景王》九年「夏宋華《合比》出奔衛。」

按《春秋》昭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宋寺人柳有寵, 太子佐惡之。華合比曰:「『我殺之』。柳聞之,乃坎用牲,埋 書而告公曰:『合比將納亡人之族,既盟於北郭矣』。」公 使視之,有焉。遂逐華合比,合比奔衛。於是華亥欲代 右師,乃與寺人柳比從為之徵曰:「『聞之久矣』。公使代 之,見於左師,左師曰:『女夫也,必亡。女喪而宗室於人 何』」有?人亦於女何有?《詩》曰:「宗子維城,毋俾城壞,毋獨 斯畏。」女其畏哉!

景王十一年秋九月,楚圍陳,宋戴惡會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昭公八年》:「秋九月,楚公子棄 疾帥師奉孫吳圍陳,宋戴惡會之。冬十一月壬午,滅 陳。」

景王十二年「春宋華亥會楚子于陳。」

按《春秋昭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叔弓、宋華亥、鄭 游吉、衛趙黶會楚子于陳。」

景王十三年「冬十二月甲子,宋公成薨,子佐立。」 按《春秋》昭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冬十二月,宋平公 卒。初,元公惡寺人柳,欲殺之。及喪,柳熾炭於位,將至 則去之。比葬,又有寵。」

景王十四年春二月,「魯叔弓如宋,葬宋平公。秋,晉韓 起、齊國弱。宋華亥、魯季孫意如衛北宮佗、鄭罕虎、曹 人、杞人會于《厥憖》。」

按《春秋》昭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春,王二月,叔 弓如宋,葬平公也。秋,會于厥憖,謀救蔡也。」

景王十五年夏,宋公使華定聘于魯。

按《春秋》昭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夏,「宋華定來 聘,通嗣君也。享之,為賦《蓼蕭》,弗知又不答賦。昭子曰: 『必亡。宴語之不懷,寵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 不受,將何以在』?」

景王十六年秋,劉子、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 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盟于平丘。 按《春秋》昭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晉成虒祁諸 侯朝而歸者,皆有貳心,為取郠故。叔向曰:「諸侯不可 以不示威。」秋七月丙寅,治兵於邾南,遂合諸侯于平 丘。甲戌,同盟于平丘,齊服也。

景王二十年冬,有星孛于大辰。

按《春秋》昭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冬,有星孛于 大辰西及漢。申須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恆象, 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往 年吾見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 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於夏為三 月,於商為四月,於周為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 國」當之,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虛也;陳,大皞之虛 也;鄭,祝融之虛也:皆火房也。星孛天漢,漢,水祥也;衛, 顓頊之虛也,故為帝丘。其星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 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 以壬午,不過其見之月,鄭裨竈言於子產曰:「宋、衛、陳、 鄭將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瓚,鄭必不火。」子產弗與。 景王二十一年夏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

按《春秋》昭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夏五月,火始 昏見。丙子,風。梓慎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七日其火 作乎?」戊寅風甚,壬午,大甚。宋、衛、陳、鄭皆火。梓慎登大 庭氏之庫以望之,曰:「宋、衛、陳、鄭也。」數日皆來告火。裨 竈曰:「不用吾言,鄭又將火。」鄭人請用之,子產不可。子 大叔曰:「寶以保民也。若有火,國幾亡,可以救亡,子何 愛焉?」子產曰:「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竈 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豈不或信?」遂不與,亦不復火。 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曰:「將有大祥,民震動,國幾 亡。吾身泯焉,弗良及也。國遷其可乎?」子產曰:「雖可,吾 不足以定遷矣。」及火,里析死矣,未葬,子產使輿三十 人遷其柩。火作,子產辭晉公子、公孫于東門。使司寇 出新客,禁舊客勿出於宮。使子寬、子上巡群屏攝,至 於太宮。使公孫登徙大龜,使祝史徙主祏於周廟,告 於先君。使府人、庫人各儆其事。商成公儆司宮,出舊 宮人,置諸火所不及。司馬、司寇列居火道,行火所焮 城下之人伍列登城。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徵。郊人 助祝史除於國北,禳火「於元冥,回祿,祈於四鄘,書焚 室而寬其征,與之材,三日哭。」國不市,使行人告於諸 侯,宋、衛皆如是。陳不救火,許不弔災,君子是以知陳、 許之先亡也。

景王二十二年春宋公伐邾。

按《春秋》昭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鄅夫人,宋向 戌之女也,故向寧請師。」「春二月,宋公伐邾,圍蟲。三月 取之。乃盡歸鄅俘。夏,邾人、郳人、徐人會宋公。乙亥,盟 于蟲。」

景王二十三年夏,曹公孫會自鄸出奔宋。冬十月,宋 華亥、向寧、華定出奔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