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6 (1700-1725).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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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會典》。「順治十三年,川陜總督奏稱,土魯番向化。」

入貢。禮部覆准:「貢期五年一次。入貢人役不得過百名,內留邊七十名,起送赴京。頭目並從人三十名,有多帶者,該督撫令守邊道將禁止發回貢使。領賞後,許軍民人等入館交易違禁之物,不許買賣。至甘鎮交易,令總兵官嚴禁其經過地方,不許停留騷擾。赴京頭目,每日給行糧銀一錢,從役每名日支銀五分。」 留住甘肅者,每名支銀二分。貢使歸國,差司賓序班一員伴送,勒限送至該督處。該督差官將留住甘肅𤞑彝一併速令出邊。

按:《四譯館考》:「順治十三年土魯番復朝貢,因」

敕諭土魯番阿卜鈍剌汗。「朕膺景命、撫有萬方。」凡所

「屬國,罔不輸志稱臣,畢獻方物。爾土魯番尤能早識曆數,恪脩進獻之儀。今復遣使臣而入貢,信篤棐之可嘉。念爾國山川阻長,跋涉匪易,應有贈答,以獎忠誠。今遣使回國,特賜爾綵緞三百三十八匹,絹七百二十三匹,以昭賞賚。自今以後,其五年一貢,每貢入邊毋過百人,毋攜婦女進京。人數止許三十名,餘皆留住甘肅。候來京貢使回日,同護出境,不得淹留內地。帶來貨物,許令來京會同館照例交易,不許沿途借名停留,以滋騷擾。所貢馬匹,除應用貢馬四匹、達馬十匹外,不必多貢馬匹,以負朕軫恤遐方之意。爾其祗承休命,慎終如始。益勵朝宗之誼,永沐覆載之恩。欽哉!」 故敕。

康熙十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二年,土魯番遣使到京。具」

表進貢奉

諭、「該國路途遙遠。進貢殊難。以後止著進貢馬匹。」玉

石,其餘各物免進,以示軫念遠人之意。

康熙二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年,哈密、土魯番並五地彝目進。」

小貢先進《番本》、西馬,照例赴京。

又題准:土魯番地處遐荒,進貢馬匹沿途勞苦,嗣後停其進貢,止進玉石金剛鑽,其帶來貨物,仍在會同館照例貿易。

貢物:舊有:「西馬達馬一峰,駝、鴉、虎、黑鷹、布、葡萄、羚羊角、硇砂、西弓、西氈、小刀,鞍後俱免進玉石一千斤,金剛鑽二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