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72 (1700-1725).djvu/5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捕獲宜山等縣蠻寇二千八百餘人,斬偽大王韋召、偽萬戶趙成秀、韋公旺等,傳首詣京師。是年,南丹州土官莫金叛,詔征南將軍楊文討平之。

按《明外史土司傳》:「二十八年八月,廣西布政司言,南丹土官莫金叛。帝命征南將軍楊文征龍州後,往討南丹、奉議等處。九月,文調參將劉真領兵分道攻南丹。十一月,劉真等攻破南丹州,執土官知州莫金,併俘其眾。後遣寶慶衛指揮孫宗等分兵擊巴蘭等寨,蠻獠焚寨遁去,官兵追捕斬之,蠻地悉定。詔置南丹」 、奉議、慶遠三衛,以官軍守之。

二十九年,詔「南丹、奉議、慶遠三衛及冨川千戶所置屯田。」

按《明外史土司傳》:「二十九年,廣西布政司言,新設南丹、奉議、慶遠三衛及冨川千戶所,歲軍餉二十餘萬石,有司所徵,不足以給。帝命俱置屯田,給耕種。尋使中使至桂林等府市牛,給南丹、奉議等衛軍士。」

成祖永樂二年,忻城、宜山荔波蠻來歸。

按《明外史土司傳》:「永樂二年,慶遠府言,忻城、宜山二縣蠻陳公宣等為寇,請發兵勦捕。帝命都指揮朱輝親往撫諭,至是輝言公宣等相率從化,凡一千三十五戶。是年,荔波縣民覃真保言:『縣自洪武至今三十餘年,人民安業,惟八十二峒猺民未隸編籍,今聞朝廷加恩撫綏,咸願為民,而無由自達,乞遣使招撫』。」 帝從之。命右軍都督府移文都督韓觀,遣人撫諭,其願為民者,官量給賜賚,復其徭役三年。

五年,宜山賊韋公本等作亂,都督韓觀等討平之。

按:《慶遠府志》云云。

十九年宜山賊韋萬皇等作亂征蠻將軍顧興祖討平之。

按《慶遠府志》:「宜山首賊韋萬皇等叛稱王,糾馬平賊攻劫州縣,征蠻將軍鎮遠侯顧興祖率大兵討平之。」

二十一年,宜山、思恩、河池等縣猺賊作亂,征蠻將軍顧興祖分兵擊平之。

按:《慶遠府志》云云。

宣宗宣德五年,平慶遠蠻。

按《明外史土司傳》:「宣德五年,總兵官山雲出師討慶遠蠻,斬首七千四百,平之。」

九年,總兵官山雲請益兵勦「慶遠賊。」

按《明外史土司傳》:「九年,山雲奏思恩縣蠻賊覃公砦等累年作亂,今委都指揮彭義等率兵勦捕,斬賊首覃公砦、梁公成、潘通天等,梟之要路,仍督官軍搜捕餘黨。」 帝嘉之,賜敕獎勞焉。又奏慶遠、鬱林等州縣蠻寇出沒,必用勦除,而兵力不足。帝命廣東都司調附近屬衛所精銳士卒一千五百人,委都指揮一員赴廣西聽雲調用。十年,南丹州土官莫禎來朝,貢馬,賜綵幣。按《明外史土司傳》云云。

英宗正統四年,南丹州莫禎奏「請討本府賊自效。」 下其奏於所司。

按《明外史土司傳》:「正統四年,莫禎奏,本府所轄東蘭等三州土官所治,歷年來地方寧靖,宜山等六縣,流官所治溪峒諸蠻,不時出沒。原其所自,皆因流官只能撫字附近良民,而溪峒諸蠻恃險為惡者,不能鈐制。及其出沒,調軍勦捕,而各縣居民與諸蠻結納者,又先漏洩軍情,致賊潛遁。及聞招撫,詐為向順,仍肆劫掠。是以兵連禍結,卒無寧歲。臣竊不忍良民受害,願授臣本州土官知府、流官總理府事,而臣專備蠻賊,務將溪峒諸蠻積年為害者擒捕殄絕,其餘則編伍造冊,使聽調用。據險者拘集平地,使無所恃。擇有名望者立為頭目,加意撫恤,督勵生理。各村寨皆置社學,使漸風化。或三十里,或五十里,設一堡,使土兵守備。凡有寇亂者,即率眾勦殺。如或地方不靖,乞究臣誑罔之罪。」 帝覽其奏,即敕總兵官柳溥曰:「以蠻攻蠻,古有成說。今莫禎所奏,意甚可嘉。彼果能效力,省我邊費,朝廷豈惜一官乎?爾其酌之。」

七年,宜山賊韋萬皇餘黨作亂,詔思恩府土官岑瑛撫之。

按:《慶遠府志》云云。

十年,宜山述昆鄉賊韋萬秀等作亂,總兵官柳溥討平之。

按:《慶遠府志》云云。

代宗景泰元年,宜山賊韋萬秀復亂,總兵官武毅討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