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0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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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常寧出入溪峒,誘蠻眾數百人盜販鹽,殺官軍,逃匿峒中,既招出而殺之,又徙山下民他處。至是,其黨遂合五千人出桂陽藍山縣華陰峒,害巡檢李延祚、潭州都監張克明。事聞,擢楊畋提點刑獄,督清理事,久之不克,遂詔湖南轉運使郭輔之等招撫之。始,於湖南置安撫司,蠻所至殺掠居民,縱火劫財物,被害「者甚眾。」 詔被害者并入山捕蠻,土兵蠲復有差。初,發兵捕蠻,至或誤殺良民,仁宗命訪之,口給絹五疋,仍拊其家。時蠻勢方熾,又遣殿中侍御史王絲、三司度支副使徐的經制,降敕書,委知潭州劉沆招諭,能自歸者第錄以官。沆大發兵臨之,以敕書從事,降二千餘人,使散居所部。錄其首領鄧文志、黃文晟、黃士元皆為三班奉職,又以內殿承制亓贇崇班。胡元嘗在石礙峒捕殺有勞,進贇莊宅副使,元禮賓副使,時四年冬也。按《楊畋傳》:「畋字樂道,保靜軍節度使重勛之曾孫。進士及第,授祕書省校書郎,并州錄事參軍,再遷大理寺丞,知岳州。慶曆三年,湖南猺人唐和等劫掠州縣,擢殿中丞,提」 點本路刑獄,專治盜賊事。乃募才勇,深入峒討擊。然南方久不識兵,士卒多畏懾。及戰孤槳峒,前軍衄,大兵悉潰,畋踣巖下,藉淺草得不死,卒厲眾平六峒,以功遷太常博士。未幾,坐部將胡元戰死,降知太平州。歲餘,賊益肆,帝遣御史按視,還言:「畋嘗戰山下,人樂為用,今欲殄賊,非畋不可。」 乃授東染院使、荊湖南路兵馬鈐轄。賊聞畋至,皆恐畏,踰嶺南遁。又詔往韶、連等州招安之,乃約賊使出峒,授田為民,而轉運使欲授以官與貲,納質使還。畋曰:「賊剽攻湖、廣七年,所殺不可勝計,今使飽貲糧,據峒穴,其勢不久必復亂。」 明年春,賊果復出陽山,畋即領眾出嶺外,涉夏秋,凡十五戰,賊潰,畋感瘴疾歸蠻平願還舊官。

四年,以罪絕彭師寶貢。

按《本紀》不載 。按本傳:「明道初,仕端死,復命仕羲為刺史,累遷檢校尚書右僕射。」 自允殊至仕羲,五世矣。仕羲有子師寶,景祐中知忠順州。慶曆四年,以罪絕其奉貢。蓋自咸平以來,始聽二十州納貢,歲有常賜,蠻人以為利,有罪則絕之。其後師寶數自訴,請知上溪州。

五年三月癸丑,桂陽監言「唐和等復內寇。」 是歲,施州溪峒蠻、西南夷龍以特來貢。

按《本紀》云云 按本傳:五年二月,餘黨唐和等復內寇,乃詔湖南安撫、轉運、提點刑獄便宜從事,又特賜官兵土丁錢有差。於是沆檄楊畋等八路入討,覆蕩桃油平能、家源等,皆其巢穴,捕斬首級甚眾。詔官兵有功者九百餘人,第遷一資,錄,其應募討擊者,道州進士十四人並官之。然唐和等猶未平。又詔:「如聞賊黨欲降,其罷出兵逃匿者,諭使歸復州縣,拊存之。」 是冬,蠻復入寇,與胡元及右侍禁郭正、趙鼎、殿侍王孝先戰於華陰峒隘口,元等死之,劉沆、楊畋皆坐黜。以劉夔代沆為安撫使。夔言:「唐和等既敗官軍,殺將吏,聚,眾益自疑,恐寖為邊患。願以詔書招安,就補溪峒首領。」 詔可。是時,湖湘騷動,兵不得息。慶曆六年。詔發兵討猺賊。

按《本紀》云云 按本傳:六年夏,仁宗顧謂輔臣曰:「官軍久戍南方,夏秋之交,瘴癘為虐,其令太醫定方和藥,遣使給之。」 自是繼賜緡錢。未幾,夔言敗唐和於銀江源。轉運使周沆亦言,指揮辛景賢招降賊黨五十六戶、二百五十九人,錄其首領,戒所部拊存之。先是,命三司戶部判官崔嶧為體量安撫,往議討除、招安二策。既而知桂陽監宋守信奏:「唐和嘯聚千餘眾為盜,五六年卒未能克者,朝廷不許窮討故也。今衡州監酒黃士元頗習溪峒事,願得敢戰士二千,引路土兵二百,優給金帛,使之逐捕,必得然後已。并敕開贇等合力以進,彼既勢窮,必將款附。」 詔用其策,於是大發兵討之。其眾果懼,遁入郴州黃莽山,由趙峒轉寇英、韶州,依山自保。是冬,帝閔士卒暴露,復諭執政密戒主帥安恤。

慶曆七年五月,補降猺唐和等為峒主。

按《本紀》云云 按本傳:「七年,唐和遣其子執要領詣官,自言願貸糧米,居所保峒中。」 時楊畋復為湖南鈐轄,詔趨連韶州山下,與廣南東、西轉運使共告諭之,使以兵械上官,質其親屬。詔補唐和、盤知諒、房承映、承泰、文運等五人為峒主,授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監察御史、武騎尉。知諒等蓋唐和黨也,至冬,其眾悉降。皇祐二年復蠻人朝貢如故。

按:《本紀》不載 。按本傳,皇祐二年始從師寶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