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學 康熙五年冬建立。
社學 在縣治拱辰門內。成化癸卯,知縣陳鋼重建,續改置新南門內長街東。
學倉 在學西齋
麻陽縣學 舊在城西南隅。宋慶元間,縣令張大鼎建。元遷於城西。洪武初因之。宣德間重修。成化間重建,後復相繼修葺。萬曆十年,縣令余夢呂移建城南,十一年縣令蔡心一繼修。崇禎癸酉災,學宮灰燼,止存石表二。甲戌,馮志京重修如舊。庚寅又遭兵燹,僅存正殿一重。乙未遷同天寺傍,北向。
皇清康熙三年,縣令陳五典捐俸鼎建於南門內。舊
基大殿在明倫堂前。啟聖祠在明倫堂左,敬一亭在明倫堂右。名宦祠在門東。鄉賢祠在門西。射圃 在城南。《上洲》一百畝,每年每畝納銀二分五釐。
學田 一在大洞坡,一在洪洞潭,一在黑岩溪,共納銀三兩三錢九分。
辰州府賦役考 府縣志合載
府總
官民田地塘一萬三千六百七十二頃七十七畝有奇。
正賦:本府秋糧五萬一千五石四斗六升五合二勺。
《夏稅》麥、六百二十三石八斗三合。
絲三十斤一十二兩三錢七分二釐,折絹三十七疋二丈五尺一寸六分。每疋折銀五錢五分,扛銀一錢五分,共二十六兩四錢八分六釐六毫。內:
辰溪縣派納棉花一十六斤四兩,折布一十二疋二丈二尺二寸。每疋折銀三錢,共銀三兩八錢二分。
黔陽縣派納苧麻五十四斤一十二兩八錢。沅州折糧田課硃砂三十斤
雜賦湖課鈔銀二十三兩六錢八分八釐有奇;商稅銀九十八兩一錢五分一釐。
本府鹽、木二稅銀二千兩,官房地租銀一十五兩四錢八分四釐。
貢京藥味銀四十四兩八錢七分三釐。
胖襖、褲鞋銀一百六十六兩五錢。
《榔桑木》十段,正扛銀一十四兩,水腳銀一百兩。以上三項,俱解布政司類解。
白硝、麂皮銀五百五十三兩八錢。
斑鳩埜雞鈔銀二兩五錢五分。
《貓竹正扛》,銀一百二十八兩七錢。以上三項,抵充沅州軍餉。
沅陵縣
田地、塘二千七百八十五頃八十八畝二分五釐有奇。
每田每畝科糧米六升二合六勺七抄。
每地每畝科糧米三升一合四勺有奇。
正賦秋糧一萬四千六十八石七斗一升七合七勺。
夏稅麥二百一十石五斗五升八合七勺,絲五斤八兩九錢五分。
雜賦湖課銀十四兩四分一釐。
貢京藥味銀十三兩六錢二分三釐七毫五絲榔桑木三段,正扛銀四兩二錢,水腳銀三十兩,二項解司類解。
白硝、麂皮折銀一百九十九兩八錢
《斑鳩埜味鈔》銀三錢一分五釐,貓竹正扛銀二十三兩,三項抵充沅州軍餉。
戶七千三百六十九,口一萬七千六百五十九戶力差銀一萬一千五百九十九兩零四分三釐有奇。
瀘溪縣
田地塘七百七十四頃九十一畝九分二釐一毫五絲有奇,科則不等。
每田每畝科米四升七合六抄。
每地每畝科米二升一合二抄有奇。
額科秋糧三千一百一十九石六斗二升六合七勺九抄。康熙六年,由單除荒,共成熟糧一千六百一十一石二斗五升八合六抄二撮九圭。實徵銀二千一十一兩七錢二分零。
夏稅小麥五十六石四斗九升四合五勺五抄。每石徵銀五錢三分九釐有零。
共派徵銀三十兩四錢五分零。除荒實徵銀二兩七錢四分零。
地畝九釐,遼餉銀五百五十五兩九錢三分零。除荒實徵銀二百八十七兩一錢三分零,併新墾銀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