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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81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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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二錢

白夫二十名,每名九兩六錢,共銀一百九十二兩。

走遞馬十四匹,每匹草料工食二十二兩,共銀三百八兩。

走遞驢六頭,每頭草料工食十二兩,共銀六十六兩。

鋪舍附

總鋪 在縣治西。縣東曰《七里店》,曰《埠土店》,曰《李家寨》。西南曰《吳寺》,曰《蘭城》,曰《丁坊》,曰「顏井西」 ,曰《柳莊》,曰《葛墟》。西南曰《拖梨》,曰《卜埠》。西北曰《山陰》,曰《永安》,曰《乾林》,曰《鄒塢》,曰《黃坡》,曰《十里泉》,曰《寨子》,曰《上莊》,曰「西暨。」

金鄉縣

里甲夫馬

走遞馬三匹,每匹草料連閏銀三十七兩二錢,共銀一百一十一兩六錢。

走遞驢四頭,每頭草料連閏銀一十四兩八錢八分,共銀五十九兩五錢二分。

走遞馬夫三名半,每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四十三兩四錢。

走遞白夫十名,每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四錢,共銀一百二十四兩。

走遞青夫五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八兩二錢六分六釐六毫零,共銀四十一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零。

撥馬牌子一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四錢,鞍屜、棚廠槽鐁等項銀八兩,鋪舍附

總鋪 在縣治前三楹。知縣李國泰重修。「永豐鋪 」 在縣東十里。久已裁廢,知縣李國泰重修。

西留鋪 在縣治南,久廢。李國泰重修。

降林鋪 在縣南三十里。久廢。崇禎三年,知縣李國泰重建,改為「盛公祠。」

葛村鋪 在縣西十二里。

東大鋪 在縣西三十里。久廢。知縣李國泰重建。

義樓鋪 在縣北十里,僅存間架。知縣李國泰重建。

黃南鋪 在縣北二十里,久廢。知縣李國泰重建。

魚山鋪 在縣北三十里魚山集西。久廢,知縣李國泰重建於魚山集北。

鋪「城內四隅,巡更鋪十八座,萬曆七年,知縣楊楫創,年久傾圮,並基址湮沒。崇禎三年,知縣李國泰清查補造。」

鋪司七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二錢,共銀四十三兩四錢。

兵夫一十五名,每名工食連閏銀七兩四錢四分,共銀一百一十一兩六錢。

魚臺縣

驛丞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

皂隸二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四錢。

遞鋪司兵九名,工食連閏銀六十三兩二錢四分。

驛站里甲夫馬,原額五千五十三兩七錢二分八釐三毫零。內除裁扣銀八百一十兩一錢五分四釐一毫零歸入起運外。

實存銀四千二百四十三兩五錢七分四釐一毫零。

河橋水驛夫食,原額銀三千九百七兩八錢四分八釐三毫零。內除裁扣銀三百九十九兩七錢一分四釐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三千五百八兩一錢三分四釐一毫零。

水夫三百七名半,工食連閏銀三千一百七十五兩一錢三分四釐一毫零。

《館庫》二名半,工食銀一百一十五兩。

館夫二名,工食銀一十八兩。

供應中伙廩糧,支銷銀二百兩。

里甲夫馬工料,原額銀一千一百四十五兩八錢八分。內除裁扣銀四百一十兩四錢四分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七百三十五兩四錢四分。走遞馬十二匹,草料連閏三百三十四兩八錢;走遞驢三頭,草料連閏銀四十四兩八錢;馬夫七名半,工食連閏銀九十三兩。

白夫一十五名,工食連閏銀一百八十六兩;青夫六名,工食連閏銀四十九兩六錢。

撥馬牌子一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四錢,鞍屜、棚廠、槽鐁等項銀一十五兩。里甲共銀一千六百一十七兩四錢。